一、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转移支付资金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1.中央下达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转移支付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2025年,中央财政累计下达我省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82636万元,包含地质灾害类资金7200万元、防汛抢险类资金10300万元、受灾群众生活救助4870万元、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50966万元、森林草原航空消防租机补助经费9300万元。支持我省用于履行自然灾害救灾主体职责,组织开展重大自然灾害救灾和受灾群众救助等工作。中央财政资金转移支付具体情况如下。
(1)2025年9月,《财政部关于预拨2025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十四批)的通知》,预拨我省地质灾害类资金3000万元、受灾群众生活救助资金2000万元。
(2)2026年1月,《财政部关于清算下达2025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财资环〔2025〕175号),清算下达我省地质灾害类资金4200万元、受灾群众生活救助资金2870万元、洪涝灾害抢险救援资金7800万元。
(3)2025年6月,《财政部关于预拨 2025 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五批)的通知》(财资环〔2025〕53 号),预拨我省洪涝灾害抢险救援资金1500万元。
(4)2025年10月,《财政部关于预拨 2025 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十六批)的通知》(财资环〔2025〕117 号),预拨我省洪涝灾害抢险救援资金1000万元。
(5)2025年12月,《财政部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的通知》(财资环〔2025〕165号),下达我省2025—2026年度中央冬春救助资金50966万元。
(6)2025年10月,《财政部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森林草原航空消防租机补助经费)的通知》(财资环〔2025〕118号),预拨我省森林草原航空消防租机补助经费9300万元。
财政部下达资金时,除森林草原航空消防租机补助经费外,均未同步下达绩效目标表。
2.省内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为扎实做好自然灾害抢险救援、受灾群众生活救助、森林草原航空消防等工作,省应急管理厅积极协调省财政厅,按照省级财政性资金管理决策程序规定和中央和省级财政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办法等要求,及时下达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82330.9655万元。同时,省级财政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有关规定,配套下达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6346.67万元,用于支持各地开展自然灾害抢险救灾工作。省级财政资金分解下达情况如下。
(1)2025年9月,《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十四批)和上海援助救灾资金的通知》(云财资环〔2025〕124号),下达12个州(市)及1个财政直管县中央地质灾害类资金3000万元;下达16个州(市)及3个财政直管县生活救助类资金3000万元(中央资金2000万元、上海市援助救灾资金1000万元)。
(2)2026年2月,《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清算资金的通知》(云财资环〔2026〕19号),下达16个州(市)及3个财政直管县中央地质灾害类资金4200万元;下达11个州(市)及3个财政直管县中央生活救助类资金2870万元;下达13个州(市)及1个财政直管县中央洪涝灾害抢险救援资金7800万元。
(3)2025年6月,《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五批)的通知》(云财资环〔2025〕64号),下达8个州(市)中央洪涝灾害抢险救援资金1500万元。
(4)2025年10月,《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自然灾害资金(第十六批)的通知》(云财资环〔2025〕132号),下达4个州(市)中央洪涝灾害抢险救援资金1000万元。
(5)2026年1月,《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下达2026年省级冬春救助资金的通知》(云财资环〔2026〕11号),下达16个州(市)及3个财政直管县省级冬春救助资金2000万元。
(6)2026年1月,《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的通知》(云财资环〔2026〕12号),下达16个州(市)及3个财政直管县中央冬春救助资金50966万元。
(7)2025年1月,《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批复云南省应急管理厅2025年部门预算的通知》(云财资环〔2025〕12号),下达省级森林草原航空消防租机补助经费3346.67万元。
(8)2025年11月,《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森林草原航空消防租机补助经费)的通知》(云财资环〔2025〕146号),下达中央森林草原航空消防租机补助经费8650.34711万元。
(9)根据《财政部 应急管理部 国家林草局关于印发〈中央补助地方森林草原航空消防租机经费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财资环〔2021〕90号)第十七条“超拨部分,抵顶当年或以后年度补助资金”的规定,将2024年结余344.61839万元用于2025年部分租机费用。
(二)绩效情况分析
1.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截至2026年3月1日,地质灾害类到位资金720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均为中央转移支付资金。防汛抢险类到位资金1030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均为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生活救助类到位资金587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其中,到位的中央转移支付487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到位的其他财政配套资金100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冬春救助到位资金52966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其中,到位的中央转移支付50966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到位的省级财政配套资金200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森林草原航空消防租机补助到位资金12341.6355万元,资金到位率76.25%,其中,到位中央转移支付8994.9655万元,资金到位率70.06%;到位的省级财政配套资金3346.67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具体详见表1。
截至2026年3月1日,根据《中央补助地方航空消防救援租机经费管理规定》(财资环〔2021〕90号)和云南省应急厅2025年森林草原航空消防租机项目结算清单,本项目尚未到位资金3194.6668万元,均为中央转移支付。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森林草原航空消防租机补助。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本项目预算安排资金92521.95519万元,预算执行金额72829.0855万元,预算执行率78.72%。具体执行情况详见表2。

截至2026年3月1日,本项目地质灾害预算安排资金7200万元,预算执行金额2227.36万元,预算执行率30.94%,主要由于财政部2026年1月5日下达的2025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清算资金4200万元,目前还没有形成支出。防汛抢险预算安排资金10300万元,预算执行金额2982.09万元,预算执行率28.95%,主要由于财政部2026年1月5日下达的2025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清算资金7800万元,全省大部分地区尚未开始使用。生活救助预算安排资金5870万元,预算执行金额2312万元,预算执行率39.4%,主要由于财政部2026年1月5日下达的2025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清算资金2870万元,全省大部分地区尚未开始使用。冬春救助预算安排资金52966万元,预算执行金额52966万元,预算执行率100%,其中,中央转移支付预算50966万元,预算执行金额为50966万元,预算执行率100%;省级财政预算2000万元,预算执行金额为200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森林草原航空消防租机补助预算安排资金16185.95519万元,预算执行金额12341.6355万元,预算执行率76.25%,2025年中央转移支付预算12839.28519万元,以上两项预算执行金额为8994.9655万元,预算执行率70.06%;省级财政预算3346.67万元,预算执行金额为3346.67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2.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1)资金分配科学性
地质灾害类资金:主要用于地质灾害人员搜救,防范二次灾害采取的应急调查与监测预警、灾害成因调查分析,地质灾害应急演练补助,灾害体应急治理,地质灾害引发的次生灾害风险应急处置,周边和类似地区地质灾害隐患应急排查及对排查出隐患采取的监测预警、排危除险和应急准备等措施,救灾现场及救灾通道交通保障、救援队伍后勤和通讯保障等。每批资金省应急管理厅与省财政厅充分沟通、协商,确定分配测算要素,用因素法测算形成资金分配初步方案,同时结合各地资金执行进度和绩效评价结果等形成最终分配结果。资金分配情况由省应急管理厅党组成员传签并向党组会议汇报审议通过后,报省政府呈分管领导审阅同意后形成资金分配计划。
防汛抢险类资金:明确安排用于应急抢险和受灾群众救助工作,重点做好搜救转移安置受灾人员、排危除险等应急处置、开展次生灾害隐患排查和应急整治、倒损民房修复等工作。每批资金省应急管理厅与省财政厅充分沟通、协商,确定分配测算要素,用因素法测算形成切块资金分配初步方案,充分结合各地受灾情况,视情况倾斜受灾严重地区,同时结合各地资金执行进度和绩效评价结果等形成最终分配结果。资金分配情况由省应急管理厅党组成员传签并向党组会议汇报审议通过后,报省政府呈分管防汛抗旱工作的省领导审阅同意后形成资金分配计划。
生活救助类资金:第十四批中央救灾资金及上海援助资金,省应急管理厅协同省财政厅,结合各州(市)灾情数据,按受灾人数、紧急转移安置人数等5项因素及对应权重测算分配;同时联动预算执行进度,采用数据平滑处理,对支出进度达标地区奖励、不达标地区扣减,形成最终分配方案。中央自然灾害清算资金,省应急管理厅协同省财政厅,以5870万元(前期3000万元+本次2870万元)为分配基数,按受灾人数、房屋倒塌损毁数等7项因素及权重测算全年应分配金额,扣除已下达资金的初次分配额;对昆明等5个前期分配超全年额度的地区不再分配,其超支159万元由其余14个地区按初次分配占比承担,形成首次调整额;最终结合2025年底资金预算执行进度,采用数据平滑处理实施奖惩调整。
冬春救助类资金:省应急管理厅协同省财政厅,综合考虑各州(市)报送的需救助人数、灾害综合损失、倒塌房屋数、紧急转移安置人数、国家和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三区三州”等6个因素,科学合理地进行资金分配。具体分配方式如下:其一,需救助人数,按每人130元进行测算,共35612万元。其二,乡村振兴帮扶支持,对57个国家和省级乡村振兴帮扶县,按每县支持50万元测算,共2850万元。其三,“三区三州”支持,对地属“三区三州”的迪庆、怒江,按每县支持50万元支持测算,共350万元。其四,灾情因素,扣除以上3项资金后,剩余资金14153万元用于综合灾害损失、房屋倒塌、紧急转移安置人数等3个因素按权重进行分配。其五,调整再分配,为避免各地人均差异过大,落实“分类救助、重点救助”要求,按最高人均数不超全省平均数193元的1.5倍和不低于省级指导标准150元进行调整,对高于上限的怒江、迪庆、普洱3个地区调减1018万元,调减资金对人均低于160元的镇雄等6个地区按初次分配资金各自占比进行再分配,形成最终资金分配方案。
森林草原航空消防租机补助:按照国家下达的布局计划开展航空消防飞机租赁工作,严格按照《财政部 应急部 国家林草局关于印发〈中央补助地方航空消防救援租机经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财资环〔2026〕1号)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执行,资金分配程序按照省级财政性资金管理决策程序规定办理,资金分配科学合理。
(2)资金下达及时性
地质灾害类、防汛抢险类、生活救助类资金:收到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后,省应急管理厅及时商省财政厅拟定资金分配方案,经省应急管理厅党委会议审议同意,拨付至各州(市)。省级已按专项资金管理规定,明确了资金使用范围,提出监管要求和绩效目标,在时限内切块分配下达各州市,由地方统筹安排使用,无截留、挪用等问题,下达执行率100%。但州市、县区两级还不同程度存在资金下达较慢的情况。
冬春救助类资金:收到中央冬春救助资金后,省应急管理厅及时商省财政厅拟定资金分配方案,报经省政府批准后,于2026年1月9日,拨付至16个州(市)。2026年1月16日,各州(市)将资金下拨至各县(市、区),2026年1月30日,各县(市、区)将中央冬春救助资金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
森林草原航空消防租机补助:严格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转移支付管理制度规定以及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时限30天内分解下达,并按租机协议约定,于一个月内向各通航公司支付启动资金。
(3)资金拨付合规性
本项目严格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政府采购制度等相关规定支付资金,在资金执行过程中,未发现违规将资金从国库转入财政专户或支付到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等问题,做到资金管理合规、资金申报手续齐全、审批程序明确、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4)资金使用规范性
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及时了解掌握各地受灾情况和需救助人数情况,根据各地灾情、需救助人数,对资金安排的范围、档次和资金额度等拟定初步资金安排方案,由省财政厅和省应急管理厅联合呈报省政府审定,并参照直达资金报财政部批复同意后按有关资金管理规定,在规定时间内按照下达预算的科目和项目执行,专款专用,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等问题,资金使用规范。
(5)资金执行准确性
地质灾害类资金:项目按照中央下达转移支付的金额7200万元执行。其中,2025年预拨下达的第一笔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地质灾害)3000万元,预算执行金额2227.36万元,预算执行率74.25%。2025年清算下达的第二笔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地质灾害)4200万元,还未形成支出。
防汛抢险类资金:项目按照中央下达转移支付的金额10300万元执行。其中,2025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五批)1500万元,预算执行金额1442.6万元,预算执行率96.17%。2025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16批)1000万元,预算执行金额751.49万元,预算执行率75.14%。2025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清算资金7800万元,预算执行金额788万元,预算执行率10%。
生活救助类资金:项目按照中央下达转移支付和其他预算安排的金额5780万元执行。其中,中央转移支付预算4870万元,上海援助救灾资金1000万元。预算执行金额2312万元,预算执行率39.4%,整体预算执行率偏低。
冬春救助类资金:项目按照中央下达转移支付和省本级预算安排的金额52966万元执行。其中,中央转移支付预算50966万元,截至2026年1月30日,预算执行金额50966万元,预算执行率100%;省级财政预算安排资金2000万元,截至2026年1月30日,预算执行金额200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整体预算执行准确性高。
森林草原航空消防租机补助:项目按照中央下达转移支付和省本级预算安排的金额执行。其中,中央转移支付预算12839.28519万元,预算执行金额8994.9655万元,预算执行率70.06%;省级财政预算安排资金3346.67万元,预算执行金额3346.67万元,预算执行率100%。整体预算执行准确性高。
(6)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地质灾害类、防汛抢险类、生活救助类、冬春救助类资金:云南省财政厅、应急管理厅根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分配下达情况,要求各级应急管理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分配下达中央救灾资金,专项用于受灾地区应急救灾各项工作。资金下达时一并下达各地项目绩效目标,并于资金下达30天后组织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开展中央救灾资金绩效目标申报。目前绩效目标表已按要求报送。
森林草原航空消防租机补助:在细化下达预算时同步下达绩效目标,将森林草原航空消防租机补助经费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纳入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及时开展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
(7)支出责任履行情况
云南省应急管理厅严格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有关规定,与省财政厅共同办理转移支付,各项资金均经省应急管理厅党委会研究审定,支出责任履行到位,确保财政体系有效运行、财政资源优化配置。
3.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5年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基本实现,但由于部分救灾资金下达时间较晚,项目正在实施过程中,部分绩效指标尚有偏离。具体情况如下。
(1)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方面。中央自然灾害救灾清算资金(地质灾害)主要用于地质灾害人员搜救,防范二次灾害采取的应急调查与监测预警、灾害成因调查分析,地质灾害应急演练补助,灾害体应急治理,地质灾害引发的次生灾害风险应急处置,周边和类似地区地质灾害隐患应急排查及对排查出隐患采取的监测预警、排危除险和应急准备等措施,救灾现场及救灾通道交通保障、救援队伍后勤和通讯保障等,不断提升地质灾害应急救援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洪涝灾害抢险救灾方面。防汛抢险资金用于补助重点受灾地区用于应急抢险和部分受灾群众救助工作。包括补助重点受灾地区开展的搜救人员、转移安置受灾人员、排危除险等应急处置、补助重点受灾地区开展次生灾害隐患排查和应急整治等工作。为受灾地区防汛抢险提供经费支持和物资设备保障,全面提升防汛减灾水平和抢险救援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受灾群众生活救助方面。2025年共执行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生活救助类)和上海援助救灾资金5870万元,紧急救助受灾群众,有效解决了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困难,进一步增强了受灾群众的获得感与满意度,有效维护了受灾地区社会稳定。
(4)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方面。按照《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规定,支持做好灾区受灾群众冬春期间基本生活救助,2025年共发放中央、省级冬春救助资金52966万元,救助274.26万名受灾群众,有效解决了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困难,进一步增强了受灾群众的获得感与满意度,有效维护了受灾地区社会稳定。
(5)森林草原航空消防租机方面。2025年云南省租用11架航空应急救援直升机开展森林航空消防工作。2025年防期共发生森林火灾2起,为自1951年云南省有记录以来火灾起数防期最少年份,森林火灾发生率为0.009次/10万公顷,受害森林面积20.85公顷,受害率为0.001‰,有效遏制了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全面提升了森林草原火灾综合防控能力,较好实现了年度目标。
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①数量指标
一是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方面,出动抢险救援力量6.2213万人次,处置突发险情122次,投入防地质灾害设备3141台/件/套/个/把,投入防地质灾害物资消耗7739台/件/套/个/把,添置应急抢险设备4206台/件/套/个/把,添置应急抢险物资1084台/件/套/个/把,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总人次38882人,提升地质灾害应急救援能力建设355万元,地质灾害隐患点排危除险41个,地质灾害隐患点临时治理39个,受灾困难群众救助数量4936人次,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38549人次,帮助解决受地质灾害危害村组31个,交通后勤通讯保障162万元,绩效指标均超额完成。二是洪涝灾害抢险救灾方面,出动抢险救援力量14.9901万人次,处置突发险情676次,紧急转移避险总人次8.279万人,水毁基础设施应急整治371处,添置应急抢险设备物资76批(目标142批次),干部下沉人次3.167万人次,预警响应叫应3万次,倒损民房重建修复67户,排危除险隐患整治76处。除添置应急抢险设备物资因2025年清算资金全省大部分地区暂未开始使用,未达到指标值外,其余绩效指标完成。三是受灾群众生活救助方面,紧急生活救助受灾群众11509人,过渡期生活救助6855人,倒塌严损房屋恢复重建256户(目标288户),损坏房屋修缮1396户(目标1474户),主要原因是项目仍在实施中,尚未完成。四是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方面,共救助受灾困难群众274.26万人,完成率100%。五是森林草原航空消防租机经费方面,布防飞机数量11架,飞机飞行时长2071.68小时,完成率100%。
②质量指标
一是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方面,设备添置验收通过率、物资添置验收通过率、应急处置完成率均达100%,临时治理项目验收合格率达73%(目标100%),排危除险项目验收合格率达86%(目标100%),主要原因是部分地区项目正在推进,还未验收。二是洪涝灾害抢险救灾方面,添置设备物资验收通过率达80%(目标值≥95%),主要原因是2025年清算资金全省大部地区暂未开始使用,未达到目标值。三是受灾群众生活救助方面,各类别的救助均按《云南省自然灾害救助指导标准》规定的标准执行。四是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方面,冬春救灾资金下拨率、冬春救灾资金使用率均达100%,救助标准未低于130元,目标均已按计划完成。五是森林草原航空消防租机经费方面,实际完成飞行小时数/计划小时数96.67%,布局计划完成率100%,森林火灾受害率0.001‰,完成跨省调机任务,航空消防补助资金执行率97.59%;航空消防补助资金下达后1个月内资金执行率100%。目标均已按计划完成。
③时效指标
一是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方面,30天内资金下达率100%,该目标已完成;地质灾害排危除险完成时限、地质灾害隐患临时治理时限要求2025年12月31日前,目前未完成。主要原因是各县(市、区)地质灾害发生时间不一致,甚至有部分地区于2025年底还在发生,仍在施工过程中;资金下达时间较晚,还未形成支付。二是洪涝灾害抢险救灾方面,30天内资金下达率达80%(目标值100%),添置设备物资完成时限目标值为2026年4月30日前,暂未完成。主要原因是清算时间下达较晚,截至3月1 日统计,还有个别县区因工作进度慢未下达资金,添置设备物资因2025年清算资金全省大部地区暂未开始使用,未达到目标值。三是受灾群众生活救助方面,救灾资金下拨率100%,该目标已完成;倒塌严损房屋重建完成时限目标值为2026年10月30日前完成,一般损坏房屋修缮完成时间目标值为2026年4月30日前完成,目前仍在实施中。四是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方面,县级应急管理部门收到冬春救灾资金后15日内发放至救助对象手中,目标均已按计划完成。五是森林草原航空消防租机经费方面,接到处置指令后响应时间实际均在2小时以内,目标均已按计划完成。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①社会效益指标
一是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方面,制定的重大负面舆情和事件次数目标值为≤2次,实际未出现重大负面舆情和事件。二是洪涝灾害抢险救灾方面,制定的灾区社会秩序目标值为“稳定有序”,实际综合评价各地应急部门完成情况目标已完成。三是受灾群众生活救助方面,制定的灾区社会秩序目标值为“妥善保障基本生活”,实际资金发放有效维护了灾区生活秩序稳定;制定的重大负面舆情和事件次数目标值为≤5次,实际未出现重大负面舆情和事件。四是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方面,制定的帮助受灾群众克服冬春生活困难目标值为“妥善保障基本生活”,实际于2026年1月30日,将冬春救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充分发挥资金效益,帮助受灾群众克服冬春期间生活困难,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基本保障,灾区生活秩序稳定;制定的重大负面舆情和事件次数目标值为≤5次,实际未出现重大负面舆情和事件。五是森林草原航空消防租机经费方面,制定的帮助灾区社会秩序目标值为“灾区社会秩序稳定有序”,目标已完成。
②生态效益指标
森林草原航空消防租机经费方面,制定的降低火灾对森林、草原的破坏,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目标值为“有效保护”,结合全年工作实际情况,目标已完成。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满意度指标共涉及两个方面,一是制定的受灾群众投诉率,二是受灾群众满意度,在整体工作开展中,受灾群众满意度高,未接到受灾群众投诉,目标均完成。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1.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
总体来看,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基本实现,但仍有部分指标实现程度较低。
一是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方面,临时治理项目验收合格率、排危除险项目验收合格率、地质灾害排危除险完成时限、地质灾害隐患临时治理时限尚未完成,主要原因:一方面各地区地质灾害发生时间不一致,部分地区还在施工过程中;另一方面清算资金下达时限较晚,导致项目仍在实施中,部分款项尚未支付,预计2026年6月底完成全部支出。
二是洪涝灾害抢险救灾方面,添置应急抢险设备物资数量、添置设备物资验收通过率、添置设备物资完成时限尚未完成,主要原因是清算资金下达较晚,计划于2026年4月底前全面完成;30天内资金下达率未完成,主要原因是个别地区工作进度缓慢,导致清算资金下达超过了规定时限。
三是受灾群众生活救助方面,受灾地区倒塌严损房屋恢复重建户数、受灾地区一般损坏房屋修缮户数、倒塌严损房屋重建完成时限及一般损坏房屋修缮完成时间尚未完成。主要原因是清算资金下达较晚,全省大部分地区尚未开始使用;2025年度汛期10月底才结束,房屋倒损恢复重建周期长,且开工时间主要在雨季结束后进行。
2.下一步改进措施
下一步,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救灾资金管理工作。一是强化资金监管,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和专项转移支付制度要求,进一步加强对中央资金分配、使用和绩效等工作的跟踪、监督和检查,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资金安全、人员安全”,确保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在我省发挥最大效益;二是加强绩效管理,科学合理编制绩效目标,严格实行绩效目标和预算执行“双监控”机制,对绩效目标偏离和预算执行进度慢的项目及时督促整改;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加大救灾资金监督检查力度,定期对救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检查,不断完善救灾资金监督检查机制和绩效评价机制,提升救灾资金使用绩效;四是优化工作机制,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加快救灾资金分解下达工作流程,确保救灾资金在规定时限内分解下达完成,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地质灾害类资金自评结果为“87.09分,良”、防汛抢险类资金自评结果为“85.90分,良”、受灾群众生活救助自评结果为“86.94分,良”、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自评结果为“100分,优”、森林草原航空消防租机补助经费自评结果为“97.63分,优”。在下步工作中,将绩效自评结果作为以后年度安排预算、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对应急救灾专项资金使用中的重大违规违纪问题,将报请相关部门进行问责处理。本次绩效评价工作完成后,省应急管理厅将在厅网站上公开本次绩效评估报告,并接受社会监督。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二、安全生产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补助资金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1.中央下达安全生产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补助资金转移支付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2025年,中央财政累计下达我省安全生产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补助资金11240万元,包含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支出3465万元、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支出4800万元、
重点非煤矿山重大灾害风险防控支出110万元、尾矿库风险隐患治理支出2865万元。中央财政资金转移支付具体情况如下。
(1)2025年4月,《财政部关于下达2025年安全生产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补助资金预算(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支出)的通知》(财资环〔2025〕38号)下达我省2025年安全生产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补助资金合计3465万元。
(2)2024年10月,《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安全生产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补助资金(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防控、煤矿及重点非煤矿山重大灾害风险防控、尾矿库风险隐患治理支出)预算的通知》(财资环〔2024〕132号),下达我省2025年安全生产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补助资金(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防控)预算4800万元;下达我省2025年安全生产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补助资金(重点非煤矿山重大灾害风险防控、尾矿库风险隐患治理支出)预算2975万元。
本项目资金下达文件名称、发文日期、金额以及资金投向等信息详见表1。

2.省内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1)2025年5月,《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下达2025年安全生产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补助资金预算(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支出)的通知》(云财资环〔2025〕56号)文件,下达本项目中央转移支付预算3465万元,其中国家矿山应急救援东源队651万元、国家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云南石化队650万元、国家隧道应急救援中铁二局昆明队1534万元、国家油气管道应急救援昆明队630万元。用于装备配备补助2495万元、应急演练补助720万元、事故灾害救援补助70万元、装备运行维护补助180万元。
(2)2024年12月,《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安全生产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云财资环〔2024〕155号)下达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支出4800万元,其中下达云南晋宁产业园区二街化工园区重大安全风险防控项目2400万元(以下简称二街园区项目)、曲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花山化工园区重大安全风险防控项目2400万元(以下简称花山园区项目);
(3)2024年12月,《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安全生产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云财资环〔2024〕155号)下达重点非煤矿山重大灾害风险防控、尾矿库中央补助资金2975万元,其中下达重点非煤矿山重大灾害风险防控中央补助资金110万元,专项用于大红山矿业有限公司大红山铁矿、南华县诸葛矿业有限公司泼油山锌矿2个视频智能监控子系统建设项目。下达尾矿库风险隐患治理中央补助资金2865万元,专项用于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老厂分公司五级凹塘尾矿库、云南楚雄矿冶有限公司鱼祖乍尾矿库、禄丰合泰选冶有限公司尾矿库、禄丰市国禧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尾矿库等4个尾矿库风险隐患治理闭库销号项目。
本项目资金下达文件名称、发文日期、金额以及资金投向等信息详见表2。

(二)绩效情况分析
1.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支出: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项目省级分解下达的3465万元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均已拨付到位,其中国家矿山应急救援东源队651万元、国家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云南石化队650万元、国家隧道应急救援中铁二局昆明队1534万元、国家油气管道应急救援昆明队630万元,各队依托单位均已收到对应专项资金,资金到位率100%。
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支出: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项目省级分解下达的4800万元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均已拨付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重点非煤矿山重大灾害风险防控、尾矿库风险隐患治理支出: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项目省级分解下达的2975万元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均已拨付到位,其中重点非煤矿山重大灾害风险防控支出110万元、尾矿库风险隐患治理支出2865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支出:2025年安全生产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项目资金3465万元,预算执行金额1914.97万元,预算执行率55.27%。
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支出:中央转移支付4800万元,执行金额2036.1301万元,预算执行率42.42%;区级财政配套2056万元,执行资金200万元,执行率9.73%;企业投入424万元,执行资金0万元,执行率0%。
重点非煤矿山重大灾害风险防控、尾矿库风险隐患治理支出:重点非煤矿山重大灾害风险防控项目中央补助资金110万元,执行资金110万元,执行率100%;企业投入435.9万元,执行资金439.5万元,执行率100%。尾矿库风险隐患治理中央补助资金2865万元,执行资金2865万元,执行率100%;县级财政配套752万元,执行资金0万元,执行率0%;企业投入5679万元,执行资金953万元,执行率16.78%。
具体执行情况详见表3。

2.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1)资金分配科学性
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支出:省级层面结合四支队伍的救援领域、职责范围、现有装备水平及应急工作实际需求,科学划分资金使用方向,分别核定装备配备、演练、运维、救援等分项资金额度,确保资金分配与队伍能力建设需求高度匹配,兼顾矿山、危化品、隧道、油气管道等不同领域的应急救援特点。
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支出:两项目均结合风险防控需求、园区规模及危险源分布等实际情况,采用因素法与项目内容定比法分配资金,向智能化管控平台、监测监控设备等核心防控环节倾斜,严控辅助支出。同时统筹建设周期预留尾款与调整资金,按中央补助、地方配套及自筹资金性质划定使用范围,区分核心公益类建设与配套补充内容,实现各类资金优化配置,保障防控能力落地与项目有序实施。
重点非煤矿山重大灾害风险防控、尾矿库风险隐患治理支出: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协同省财政厅,按照重点非煤矿山视频智能监控子系统建设实施方案和尾矿库“一库一策”治理方案,科学合理地进行资金分配,实现资金的合理安排。
(2)资金下达及时性
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支出:中央财政资金下达后,云南省财政厅、应急管理厅在1 个月内完成省内分解下达及资金划拨工作,于2025年5月21日发布下达文件,5月26日完成资金拨付,远低于转移支付管理制度规定的分解下达时限,资金下达效率高。
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支出: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已按照转移支付管理制度规定以及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昆明市于2024年12月16日下达预算,曲靖市于2024年12月24日下达预算,均在规定时限内完成。
重点非煤矿山重大灾害风险防控、尾矿库风险隐患治理支出:按照转移支付管理制度规定以及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已在30日内分解下达至5个相关市、区。
(3)资金拨付合规性
严格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及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支付资金,资金执行过程中,未发现违规将资金从国库转入财政专户或支付到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等问题,做到资金管理合规、资金申报手续齐全、审批程序明确、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4)资金使用规范性
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支出:各依托单位对资金使用范围、支付标准、审批流程进行明确约束,资金使用全部围绕装备采购、演练开展、装备运维、应急救援等既定任务,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擅自调整资金用途等违规情况。
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支出:各单位及时掌握项目情况,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在规定时间内按照下达预算的科目和项目执行,专款专用,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等问题,资金使用规范。
重点非煤矿山重大灾害风险防控、尾矿库风险隐患治理支出: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及时跟踪项目进展情况,在规定时间内按照下达预算的科目和项目执行,专款专用,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等问题,资金使用规范。
(5)资金执行准确性
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支出:中央转移支付预算3465万元,预算执行金额1914.97万元,预算执行率55.27%。
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支出:中央转移支付预算4800万元,执行金额2036.1301万元,预算执行率42.42%;区级财政配套2056万元,执行资金200万元,执行率9.73%;企业投入424万元,执行资金0万元,执行率0%。
重点非煤矿山重大灾害风险防控、尾矿库风险隐患治理支出:重点非煤矿山重大灾害风险防控项目中央补助资金110万元,执行资金110万元,执行率100%;企业投入435.9万元,执行资金439.5万元,执行率100%。尾矿库风险隐患治理中央补助资金2865万元,执行资金2865万元,执行率100%;县级财政配套752万元,执行资金0万元,执行率0%;企业投入5679万元,执行资金953万元,执行率16.78%。
(6)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云南省财政厅、应急管理厅根据财政部文件,在下达资金的同时,同步下达了绩效目标表,将有关资金纳入本级预算或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管理,按期开展绩效监控与评价工作。
(7)支出责任履行情况
云南省财政厅、应急管理厅切实履行省级监管及支出指导责任,各依托单位履行资金使用主体责任,明确项目负责人及资金管理责任人,层层压实责任,确保资金使用符合项目目标和政策要求,支出责任履行到位。
3.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支出方面:2025年,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部分完成,四支国家级应急救援队伍在应急演练、实战救援、装备运维等方面成效显著,队伍实战能力、响应速度、自我保障能力得到有效提升,但装备配备相关工作因前期准备、审批流程等因素推进滞后,尚未完全形成装备战斗力。整体来看,四支队伍均完成了应急救援、演练、运维等既定工作,区域应急救援能力得到显著增强,有效发挥了国家级应急救援队伍的作用,装备配备相关绩效目标将在 2026年完成装备交付、验收后全面实现。
(2)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支出方面:二街、花山园区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防控项目均圆满完成年度总体绩效目标,建设成效显著,安全管控能力全面提升。二街园区项目围绕产出、效益、满意度三大指标推进,各项指标均达标或超额完成。数量指标上,智能化管控平台及功能模块、企业接入率、监测设备建设覆盖率均远超预设目标;质量指标方面,平台通过等保 2.0 三级测评,预警响应与处置率接近满分,系统运行稳定达标;时效指标上,项目按期建成投用,无工期延误。社会效益突出,园区安全管理实现数字化转型,企业满意度达 100%,构建起数据互通、预警高效的防控体系,形成可推广的安全管控新模式,有力支撑园区安全高质量发展。花山园区项目按期建成智能化管控平台与应急指挥中心,实现 24 小时值守管控;完成公共区域泄漏监测设备布设,接入企业关键监测点位,达成重点区域动态感知与预警。同时搭建危险化学品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引入专业技术力量,建成安全实训及培训模块,有效提升园区本质安全水平,全面实现风险智能化防控绩效目标。
(3)重点非煤矿山重大灾害风险防控支出方面。完成了玉溪大红山矿业有限公司大红山铁矿、南华县诸葛矿业有限公司泼油山锌矿视频智能监控子系统建设。对井下主要作业地点安装视频监控,实现“无视频不作业”,推进入井人员身份唯一性识别技术应用,并已与省应急厅、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监测预警系统联网。
(4)尾矿库风险隐患治理支出方面。按照尾矿库闭库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老厂分公司五级凹塘尾矿库已完成闭库工程,100%完成了坝坡整治、改造排洪系统、覆土植被,隐患治理100%完成,单项工程合格率达到100%,滩面植被率达到95%以上,按照要求工期,100%完成了闭库工程建设,坝体抗滑稳定性系数分别K≧1.5,防洪设防标准达到200年一遇,防渗渗滤液不外排,全面提升尾矿库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恢复了生态环境,消除了安全隐患。按照《云南省尾矿库闭库销号管理办法(试行)》,正在组织闭库销号验收及公告。云南楚雄矿冶有限公司鱼祖乍尾矿库、禄丰合泰选冶有限公司尾矿库、禄丰市国禧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尾矿库3个尾矿库风险隐患治理项目已完成现状地形图实测、闭库工程地质勘察、安全评价、闭库设计、施工便道等前期工作,项目工程招投标后开工建设。按照建设周期和完成销号时间,可以完成闭库工程建设及销号。
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①数量指标
一是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支出方面,完成:支持建设国家矿山应急救援队伍1支、支持建设国家危化应急救援队伍1支、支持建设国家隧道应急救援队伍1支、支持建设国家油气应急救援队伍1支;为危化队配备装备3台(套);油气队配备装备4台(套)。未完成为矿山队配备装备0台(目标值4台),目前正在项目供货阶段;为隧道队配备装备0台(目标值4台),目前设备尚未购买,正在编制招标方案,预计2026年底能完成。
二是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支出方面,建设聚集区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2个;聚集区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功能模块29个;聚集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建设率100%;聚集区内化工企业平台接入聚集区平台率100%;公共区域监测监控设备覆盖率90.20%;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监测管控设备建设任务完成率97%,绩效目标均完成。
三是重点非煤矿山重大灾害风险防控支出方面,重点非煤矿山视频智能监控子系统2个,目标已完成。
四是尾矿库风险隐患治理支出方面,隐患治理率目标值为100%,实际仅完成25%。主要是因云南楚雄矿冶有限公司鱼祖乍尾矿库、禄丰合泰选冶有限公司尾矿库、禄丰市国禧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尾矿库3个尾矿库风险隐患治理项目尚未开展隐患治理闭库工程。
②质量指标
一是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支出方面,完成:事故灾害发生时,队伍响应应急管理部指挥调动,及时赶赴现场救援率100%;队伍全员参与实训演练覆盖率全年达到100%;实训演练考核评估结果合格。未完成:各类车辆及大型装备按照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有关标志标识规范进行涂装50%(目标值100%);各类车辆及大型装备安装数据采集终端,能够接入应急管理部应急装备综合信息大数据智能服务系统50%(目标值100%);队员装备操作培训通过率50%(目标值100%);验收通过率50%(目标值100%),主要是因隧道队、矿山队装备暂未交付验收,尚未进行装备操作培训。
二是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支出方面,安全等保2.0三级;网络延迟、响应时间和稳定性达到指南要求;预警响应率99%;基本功能建成率100%,绩效目标均完成。
三是重点非煤矿山重大灾害风险防控支出方面,验收通过率100%;联网在线率100%,绩效目标均完成。
四是尾矿库风险隐患治理支出方面,完成:坝体抗滑稳定性系数K≧1.25及1.5;防洪设防标准1000年及200年。未完成:单项工程合格率25%(目标值100%),主要是因云南楚雄矿冶有限公司鱼祖乍尾矿库、禄丰合泰选冶有限公司尾矿库、禄丰市国禧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尾矿库3个尾矿库风险隐患治理项目尚未开展隐患治理闭库工程。
③时效指标
一是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支出方面,建设周期18个月;实训演练计划完成率100%;无补给状态下自我保障时间72小时,绩效目标均完成。
二是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支出方面,建设周期11个月;园区重大安全风险数字化管控水平实现企业重大危险源100%监测、特殊作业线上监管、双重预防机制运行效果线上抽查、进出园区人车物全过程动态监管,绩效目标均完成。
三是重点非煤矿山重大灾害风险防控支出方面,进度完成率100%,目标已完成。
四是尾矿库风险隐患治理支出方面,工程建设周期1.5年;完成销号时间1.5年,绩效目标均完成。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①社会效益
一是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支出方面,重点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救援能力得到提升,通过专项资金投入,四支队伍的装备水平、实战处置能力均得到有效提升,云南省内矿山、危化品、隧道、油气管道等领域的生产安全事故救援能力实现显著增强;在自然灾害抢险救援中发挥救援协同作用得到提升;开展预防性安全检查,助力依托企业(单位)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减少事故发生发挥作用得到提升,各队伍全年开展常态化安全隐患排查、应急备勤等工作,为依托企业及所在区域有效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发挥了关键作用,绩效目标均完成。
二是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支出方面,园区内企业重大安全风险数字化管控水平全面实现基础信息数字化管理、特殊作业线上审批、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运行等,绩效目标均完成。
三是重点非煤矿山重大灾害风险防控支出方面,矿山安全风险防控水平得到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不断提升,安全风险总体可控,目标已完成。
四是尾矿库风险隐患治理支出方面,完成:防渗效果预设目标为渗滤液不外排。未完成:滩面植被率25%(目标值95%),主要是因云南楚雄矿冶有限公司鱼祖乍尾矿库、禄丰合泰选冶有限公司尾矿库、禄丰市国禧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尾矿库尚未开展隐患治理闭库工程。
②可持续影响
重点非煤矿山重大灾害风险防控支出方面,现管理人员在电脑面前查隐患、查违章,安全监管实时可查,目标已完成。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是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支出方面,满意度指标包含依托企业、地方应急管理部门、应急管理部三方满意度,三项指标均全部完成。
二是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支出方面,聚集区内企业满意度为98.3%,目标已完成。
三是重点非煤矿山重大灾害风险防控支出方面,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00%,目标已完成。
四是尾矿库风险隐患治理支出方面,社会公众满意度100%,目标已完成。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1.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
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支出方面,剩余2个数量指标、4个质量指标未完成。指标偏离原因为装备采购相关工作推进滞后,设备尚未交付,故无法开展验收、涂装及操作培训。具体原因如下:部分队伍在项目启动前,未充分做好装备采购的规划、审批、市场调研等前期准备工作,导致项目实施进度整体滞后,资金使用效率受到影响。结合队伍具体分析:一是国家矿山应急救援东源队项目前期装备参数与价格调研耗时较长,导致招标、合同签订工作延后,装备目前处于供货阶段,未完成交付、涂装、终端接入及培训工作;二是国家隧道应急救援中铁二局昆明队装备采购申请审批流程较长,2026年2月才获得批复,2025年度未开展招标采购工作,装备购置、涂装、接入等相关指标均未完成;三是国家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云南石化队装备配备仅完成部分采购,结余资金对应的装备尚未开展采购,装备购置数量指标未完成。
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支出方面,制定的14个三级指标已全部完成,不存在偏离。
重点非煤矿山重大灾害风险防控支出方面,制定的7个三级指标已全部完成,不存在偏离。
尾矿库风险隐患治理支出方面,剩余1个数量指标、2个质量指标、1个社会效益指标未完成。具体原因如下:隐患治理率、单项工程合格率、滩面植被率未完成是因为云南楚雄矿冶有限公司鱼祖乍尾矿库、禄丰合泰选冶有限公司尾矿库、禄丰市国禧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尾矿库3个项目前期工作准备不充分,工程需要招投标,尚未开展隐患治理闭库工程施工;坝体抗滑稳定性系数K未完成是因为禄丰源泰矿业有限公司哆依树尾矿库尚未开展隐患治理闭库工程。截至2025年12月31日,尾矿库风险隐患治理支出补助项目仍处于建设阶段,预计2026年12月30日前可完成,制定的8个三级指标,均在有序推进中。
2.下一步改进措施
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支出方面,针对上述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省级层面督促各未完成装备采购的队伍成立项目工作专班,将装备采购各项任务分工到人、工作节点细分,严格按照既定时间节点推进工作。其中,国家矿山应急救援东源队加快装备供货及验收进度,2026年7月底前完成装备涂装及数据采集终端接入;国家隧道应急救援中铁二局昆明队2026年3月底前完成招标方案拟写及上报,12月底前完成设备交付验收;国家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云南石化队2026年上半年完成结余装备采购及验收,确保所有装备 2026 年内全部形成战斗力。同时,以装备交付为契机,组织各队伍开展全员装备操作专业培训,确保参训人员通过率达到100%,让队员熟练掌握新装备操作技能;常态化开展实战化应急演练,重点推动跨队伍、跨区域协同演练,提升队伍联合处置灾害事故的能力;持续推进队伍标准化建设,完善队伍管理、力量调度、快速响应、综合保障等体系,打造一支“反应快、能力强、保障足”的国家级应急救援队伍,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尾矿库风险隐患治理支出方面,针对上述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将督促有关州、县和项目实施单位加强政策规定学习,健全管理制度,加大资金使用管理监管力度,提高资金执行率。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加快尾矿库隐患治理闭库工程施工进度,对已完成的治理工程尽快组织竣工验收。开展绩效评价,通报问题,督促整改,加强评价结果应用。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支出方面自评结果为“86.53分,良”;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支出方面自评结果为“90.07分,优”;重点非煤矿山重大灾害风险防控支出方面自评结果为“99.98分,优”;尾矿库风险隐患治理支出方面自评结果为“80.92分,良”。下一步,将绩效自评和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今后专项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在云南省应急管理厅门户网站主动公开绩效自评结果,自觉接受监督。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三、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综合防灾能力建设)补助资金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1.中央下达2025年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综合防灾能力建设)补助资金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2025年6月8日,财政部以《关于下达2025年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综合防灾能力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资环〔2025〕66号),下达我省2025年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综
合防灾能力建设)补助资金预算2894万元,用于支持我省强化基层应急基础和力量,开展基层综合防治能力建设,提高防范化解重大自然灾害的精准性和系统性。2025年6月17日,应急管理部、财政部印发《综合防灾能力建设总体方案》(应急〔2025〕51号),支持全国200个左右县开展综合防灾能力建设,建设任务包括:建强应急指挥体系、强化前端灾害监测预警能力、提升“三断”应急指挥通信保底能力、合理加密消防站点和应急队伍力量、加强基层装备和物资标准化配备、提升应急避难场所规范化运行能力、提升宣教培训和应急演练能力、提升普查数据更新及成果应用等。

2.省内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2025年11月28日,《应急管理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综合防灾能力建设项目入库项目清单》(应急厅函〔2025〕423号),同意我省昭通市威信县、大理州剑川县、怒江州泸水市实施综合防灾能力建设项目。根据应急管理部、财政部批复文件,省应急管理厅及时会同省财政厅研究制定资金分配方案,按程序报省应急管理厅党委研究审议后,于2025年12月29日印发《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下达2025年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综合防灾能力建设)的通知》(云财资环〔2025〕174号),将财政部下达我省的2025年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综合防灾能力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2894万元资金全部下拨至昭通市威信县、大理州剑川县、怒江州泸水市。其中:威信县966.596万元、剑川县964.57万元、泸水市962.834万元。
为支持综合防灾能力建设项目,省应急管理厅会同省财政厅积极争取省级资金支持,于2026年3月6日正式印发《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下达省级综合防灾能力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云财资环〔2026〕30号),将1500万元省级综合防灾能力建设补助资金下达至昭通市威信县、大理州剑川县、怒江州泸水市。其中:威信县501万元、剑川县499.95万元、泸水市499.05万元。
本项目资金下达文件名称、发文日期、金额以及资金投向等信息详见表2。

(二)绩效情况分析
1.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本项目到位资金4394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其中,到位的中央转移支付2894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到位的省级财政配套资金150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下达2025年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综合防灾能力建设)的通知》(云财资环〔2025〕174号),省级及时按规定将中央下达的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综合防灾能力建设)资金2894万元全部拨付至昭通市威信县、大理州剑川县、怒江州泸水市,资金到位率100%。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下达省级综合防灾能力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云财资环〔2026〕30号),将省级综合防灾能力建设补助资金1500万元全部拨付至昭通市威信县、大理州剑川县、怒江州泸水市,资金到位率100%。具体详见表3。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省级、州(市)和县(市、区)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及时会同财政部门制定分配方案并划拨到位。该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威信县、剑川县、泸水市开展基层综合防治能力建设项目的方案编制、项目实施等。本项目到位资金共4394万元,资金执行率0%。其中,中央资金2894万元,目前已使用0万元,资金执行率0%。省级综合防灾能力建设补助资金1500万元,目前已使用0万元,资金执行率0%。具体执行情况详见表4。

2.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1)资金分配科学性
省应急管理厅协同省财政厅,综合考量全国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结果及各地综合防灾实际需求等多方面因素,报请应急管理部、财政部审核确定符合项目实施条件的3个典型“三高一低”县(市),采用项目法科学合理地进行资金分配。
(2)资金下达及时性
省级已按照资金管理规定,明确了资金使用范围,提出监管要求和绩效目标,在时限内及时分配下达至昭通市、大理州、怒江州,由州(市)分别下达至威信县、剑川县、泸水市,无截留、挪用等问题,下达执行率100%。
(3)资金拨付合规性
本项目严格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政府采购制度等相关规定支付资金,资金执行过程中未发现违规情况,做到资金管理合规、资金申报手续齐全、审批程序明确、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4)资金使用规范性
省应急管理厅、省财政厅根据3县(市)项目资金总额比例进行资金分配并及时下达资金,专款专用,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等问题,资金使用规范。
(5)资金执行准确性
本项目按照中央下达补助资金预算和省本级补助资金预算安排的金额执行,严格督促资金使用3个县(市),切实准确管理资金的使用,确保资金管理使用规范。由于项目还处于初步设计方案审核阶段,尚未形成项目实际支出,资金执行率为0。
(6)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省财政厅、应急管理厅在下达综合防灾能力建设补助资金的同时,将综合防灾能力建设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同时下达给威信县、剑川县、泸水市应急管理局,并按期开展绩效监控与评价工作。
7.支出责任履行情况
省应急管理厅严格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有关规定,与省财政厅共同办理转移支付和资金拨付,各项资金均由两厅局进行会商,形成一致意见经省应急管理厅党委会研究审议,支出责任履行到位,确保财政体系有效运行、财政资源优化配置。
3.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根据《应急管理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综合防灾能力建设项目入库项目清单》(应急厅函〔2025〕423号),项目需完成初步设计和财政预算评审,经省级应急管理部门、财政部门批复后方可实施,由于该项目目前正在进行初步设计方案审核,还未正式实施,故总体绩效目标暂未完成。
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①数量指标
本项目制定的6个数量指标,目前已完成1个,其余5个尚未完成。
具体如下:本项目制定的“支持建设的县级区域数量”目标值为3个;“完善县级指挥部场所要素单位数量”目标值为3个;“重点部位灾害监测预警覆盖率”目标值为100%;“普查核心数据指标更新率”目标值为100%;“综合性应急避难场所满足本行政区所需应急避难总人数的比例”目标值≥60%;“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每年组织综合演练次数”目标值≥1次。《应急管理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综合防灾能力建设项目入库项目清单》(应急厅函〔2025〕423号),同意我省昭通市威信县、大理州剑川县、怒江州泸水市实施综合防灾能力建设项目,已达到“支持建设的县级区域数量”的目标值3个,该项数量指标已完成。由于该项目正在进行初步设计方案审核,还未正式实施,故其余5个数量指标还未达到目标。
②时效指标
本项目制定的1个时效指标,该目标已完成。
具体如下:本项目制定的“按时完成并报送2025年度实施方案”目标值为100%。2025年度实施方案已编制完成,目前已进入初步设计方案的审核阶段,完成进度为100%。目标已完成。
③质量指标
本项目制定的1个质量指标,目前尚未完成。
具体如下:本项目制定的“全部项目验收合格率”目标值为100%。由于该项目正在进行初步设计方案审核,还未开展实际工作,故还未进入项目验收阶段。目标未完成。
(2)效益指标
本项目制定的4个社会效益指标,目前尚未完成。
具体如下:本项目制定的“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综合减灾能力”目标是:持续提升;“应急指挥通信保底能力”目标是:提升;“支持建设队伍救援实战能力”目标是:提升;“县域重点区域救援力量应急响应能力”目标是:5分钟响应、15分钟到达、20分钟内开展施救。由于该项目正在进行初步设计方案审核,还未开展项目实施工作,故还未达到社会效益指标目标。目标未完成。
(3)满意度指标
本项目制定的1个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目前尚未完成。
具体如下:本项目制定的“实施区域受益人群满意度”目标值≥90%。由于该项目正在进行初步设计方案审核,还未项目实施工作,故还未进行满意度调查。目标未完成。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1.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
由于该项目中央资金下达时间为2025年12月,省级资金下达时间为2026年3月,项目预计完成时间为2027年3月31日,目前项目开始推进时间周期较短,正在进行初步设计审核,暂未开展实质性工作,项目资金支出为零,项目绩效目标暂未完成。
2.下一步改进措施
下一步,省应急管理厅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快工作进度,强化监督管理,确保2027年3月31日前完成项目并达到绩效目标。一是加快执行进度。督促指导3个县(市)加快推进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制定和财政预算评审、项目实施等各项工作,对进度较慢的环节和地方实行及时进行调度和指导帮扶,严格执行“按计划、按合同、按进度、按程序”拨款,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二是加强资金监管。省级将进一步加强对中央和省级综合防灾能力建设补助资金下达、使用、绩效等工作的跟踪、监督和检查,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三是强化绩效监督。加大对中央和省级综合防灾能力建设补助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实行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双监控”,确保中央和省级综合防灾能力建设补助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本项目自评结果为“64分,中”。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把本次绩效评价的结果作为后续资金预算调整分配的重要依据。本次绩效评价工作完成后,省应急管理厅将在厅网站上公开本次绩效评估报告,并接受社会监督。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
1.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转移支付云南省(地质灾害类)绩效自评表
2.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转移支付云南省(防汛抢险类)绩效自评表
3.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转移支付云南省(生活救助类)绩效自评表
4.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转移支付云南省(冬春救助类)绩效自评表
5.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转移支付云南省(森林草原航空消防租机补助)绩效自评表
6.云南省转移支付区域(安全生产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补助资金—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支出)绩效自评表
7.云南省转移支付区域(安全生产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补助资金—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支出)绩效自评表
8.云南省转移支付区域(安全生产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补助资金—重点非煤矿山重大灾害风险防控支出)绩效自评表
9.云南省转移支付区域(安全生产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补助资金—尾矿库风险隐患治理支出)绩效自评表
10.云南省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综合防灾能力建设)补助资金绩效自评表
202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