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应急管理厅结合安全生产工作的需求和立法工作计划的安排,研究起草了《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修订草案)》。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规范行政决策行为,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立法工作规定》和《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的规定,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决定就《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修订草案)》进行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修订草案)》(听证稿)是否适当,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
听证会拟定于2025年1月23日举行。
三、听证代表、旁听人名额及产生方式
(一)听证代表名额及产生方式
1.本省年满18周岁,从事或者关注云南省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人员10人至15人。从不同职业、不同地区的申请报名人员中选择确定。
2.本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业技术人员、法律工作者或者专家5人至10人。
3.第1项或者第2项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云南省应急管理厅根据听证事项的相关内容,从所涉及的单位和个人中邀请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5人以内,由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在申请作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或者邀请人员中确定。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在本省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均可向云南省应急管理厅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10日18:00。
报名采用信函和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统一使用《听证会报名表》(见附件1)。信函报名请函寄至(地址:昆明市董家湾曙光中路1号),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听证报名”字样(邮政编码:650000);网上报名请登录云南省应急管理厅(网址:http://yjglt.yn.gov.cn),下载并填写报名表后,用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ynajfgc@126.com)
报名人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公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将于2025年1月15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按照规定时间在云南省应急管理厅门户网站公布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听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并将《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修订草案)》(听证稿)等资料送达听证代表。
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昆明市董家湾曙光中路1号
邮编:650000
联系人:林为宗
联系电话:0871-68025619
电子邮箱:ynajfgc@126.com
附件:1.听证会报名表
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