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省应急管理厅厅本级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情况

发布时间:2026-01-27 17:37:00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绩〔2020〕11号)要求,为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2025年6月至8月,省应急管理厅聘请云南银信鼎立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组织绩效评价工作组,对2024年厅本级项目资金绩效情况进行抽查评价,情况如下:

一、评价对象和范围

本次抽查评价资金共25,704.23万元。

资金类别

项目名称

项目金额(万元)

备注

防灾减灾专项资金

2024年扑救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物资储备项目专项经费

600.00

600.00

火灾处

省本级项目资金

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专项经费

1,369.06

245.54

危化处

安全生产执法专家技术服务经费

134.88

执法处

依法治省专项经费

51.31

审批处

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专项经费

758.95

科信处

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专家技术服务经费

168.16

非煤矿山处

云南省安全工程高级职称评审专项经费

10.23

机关党委

2024年航空应急救援服务专项经费

航空应急救援服务专项经费

14,856.17

2,074.17

火灾处

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森林草原航空消防租机补助经费)

11,682.00

火灾处

2024年云南省航空应急救援服务专项经费

1,100.00

火灾处

云南省应急管理厅2023年基层安全生产监管能力补短板项目

2023年应急救援中心及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能力建设专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

8,879.00

3,520.00

执法处

2024年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提升专项(应急救援及安全生产方向)

3,520.00

执法处

2023年基层安全生产监管能力补短板项目经费

1,839.00

执法处

二、评价结果

资金类别

项目名称

评价得分

评价等级

防灾减灾专项资金

2024年扑救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物资储备项目专项经费

90.41

省本级项目资金

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专项经费

90.73

安全生产执法专家技术服务经费

91.55

依法治省专项经费

94.78

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专项经费

96.07

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专家技术服务经费

89.25

云南省安全工程高级职称评审专项经费

98.01

2024年航空应急救援服务专项经费

航空应急救援服务专项经费

96.00

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森林草原航空消防租机补助经费)

2024年云南省航空应急救援服务专项经费

云南省应急管理厅2023年基层安全生产监管能力补短板项目

2023年应急救援中心及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能力建设专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

90.06

2024年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提升专项(应急救援及安全生产方向)

2023年基层安全生产监管能力补短板项目经费

三、评价发现的问题及工作建议

大部分项目实施情况较好,资金使用规范,绩效指标完成较好。但部分项目仍存在实施进度滞后、预算编制不准及档案资料不全等问题。详见下表:

项目名称

问题

建议

2024年扑救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物资储备项目专项经费

项目受益对象满意度不高,未实现预期目标。本次共对408名灭火队员开展问卷调查,收回408份,满意度为88.73%,未实现满意度95%的预期目标。满意度不高的主要原因包括:一是物资适用性不足。部分灭火队员反映现有物资种类、规格与实际需求存在差距。二是物资质量参差不齐。24.51%的调查对象认为物资质量“一般”或“不达标”,影响使用体验与安全性。

建议在制定年度物资储备计划前,建立常态化的需求调研与反馈机制。通过实地走访、专题座谈、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主动、深入地听取一线灭火队伍的意见,精准掌握其在实战中对物资种类、规格、性能及数量的具体需求。在编制采购方案时,应优先保障关键物资和急需装备的配置,确保储备物资的实用性、适配性与先进性,从而切实提升灭火队伍的满意度与作战效能。

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专项经费

1.实际执行与实施方案测算内容存在差异,成本控制有效性不足。经对比《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委托采购)合同书》《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技术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技术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实际执行与实施方案测算内容存在差异,成本控制有效性不足,具体如下:一是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登记信息核查。实施方案和采购文件中每次安排专家数均不少于3人;合同约定“每次检查配备2名以上专家组成工作组开展工作”,且根据《安全生产许可现场检查核查存在问题》,实际核查人员也为2人;实施方案和采购文件与合同约定相差1人。按照实施方案中的资金测算标准,减少1名专家则资金将减少11.30万元,但合同签订时未对差异进行调整或说明。二是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消地联合”专项检查督导。实施方案中计划“每轮安排专家不少于3人”;采购文件和合同约定“每次检查安排2名专家开展工作”;实施方案与采购文件和合同约定相差1人。按照实施方案中的资金测算标准,减少1名专家则资金将减少1.70万元,但采购阶段未对差异进行调整或说明。
2.项目实际进度较计划滞后。一是采购工作启动时间较计划推迟,根据《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技术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计划于2024年4月启动招标工作,而根据《云南省政府采购实施计划(采购单位)编报表》及招标资料台账等,实际采购工作于5月启动,较计划延后1个月。二是成果文件完成时间较计划推迟。根据《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技术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计划于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绩效评估报告等成果文件,但根据《2024年度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工作分析及绩效报告》,实际于12月完成,较计划延后1个月。

1.梳理分析问题,加强项目过程控制。一是梳理分析问题,补全方案、采购文件与合同的衔接,对资金差异作出书面说明,并结合梳理及分析情况进行调整。二是建立执行前审核机制。项目启动前,加大对实施方案、采购文件及合同关键条款的核对工作,重点核查人员配置、资金测算等核心内容,并形成关键事项的核对底稿,确保招标文件、合同、实施方案三者关键条款统一,无异议后再推进执行。三是强化成本动态管控。按安全监管内容进行分类,建立工作执行成本控制台账,对比实际支出与资金测算标准,若出现人员、费用调整,需提前履行审批手续并留存佐证材料,保证资金控制的有效性和相关记录的完整性。
2.严格项目进度计划编制并落实。一是严格进度计划编制。根据项目历年实施情况编制项目计划,对项目完成时间进行合理预估,针对可能存在的影响项目进度的因素进行分析,并制定应对措施,为项目按计划推进奠定基础。二是加强监督管理力度。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监督管理力度,及时掌握项目实施进度,发现进度滞后情况及时了解原因,进行协调、处理,保障项目按计划时间按质按量完成。

安全生产执法专家技术服务经费

1.采购工作完成时间较计划推迟。根据《2024年安全生产执法专家技术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实施方案》,计划于2024年6月底前,完成采购招标、合同签订等采购工作,而根据招投标资料台账等,项目于2024年7月30日确定中标单位,2024年8月2日发出中标通知书,2024年8月15日签订合同,整体进度较计划延后2个月。

2.项目完成时间较计划推迟。根据《2024年安全生产执法专家技术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实施方案》,计划于2025年6月底前完成重点监管企业执法检查或随机抽查工作及成果文件出具,而《政府采购合同(电子交易项目适用)》中明确的项目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30日,较计划延后2个月;由于省应急管理厅需落实应急管理部、省司法厅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及企业“安静期”(每月1日—15日不开展行政检查)等工作要求,检查计划任务开展时间需延后,省应急管理厅于2025年8月28日与服务单位签订《云南省应急管理厅2024年安全生产执法专家技术服务项目补充合同》,“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截至评价日尚未完成重点监管企业执法检查或随机抽查工作,整体进度预计较计划推后6个月。

1.严格进度计划编制。结合历年采购周期、政策调整规律等数据,编制弹性进度计划,预留1—2个月缓冲期;在项目实施前,组织相关部门预判政策变动、企业配合度等潜在影响因素,制定多套备选方案,确保计划可动态适配。2.建立项目进度预警机制。以实施方案明确的时间节点为基准,拆分招标公告发布、投标人资格审核、评标定标、合同签订、检查企业时点、成果文件出具、成果验收等关键环节时限,设置“提醒预警(提前15日)”“督办预警(提前10日)”“问责预警(提前5日)”三级预警机制,明确不同预警等级的责任主体与处置流程,对预警后仍未推进的环节,启动跨部门协调机制,避免流程卡顿导致延期。3.建立方案的动态调整机制。明确当项目出现重大进度偏差或政策环境变化时,应适时启动方案修订程序,并履行必要的内部审批,确保实施方案始终对项目执行具有指导意义。四是结合政策变更优化任务适配与合同管理。结合应急管理部、司法厅等上级部门最新执法要求,同步启动补充合同签订流程,对项目已实施内容和尚未实施内容进行梳理分析,判断通过增派人员、提高工作效率等方式缩短工期的可能性等,对项目实施进度计划、实施要求等进行更新。

依法治省专项经费

行政许可档案整理项目由于需根据最新档案管理要求实施,2024年未实施该项目,未完成年度计划。

建议以后年度在预算编制阶段,根据最新政策要求或工作紧迫程度合理申报预算项目。

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专项经费

2024年度计划开展的信息系统商用密码整改项目未按计划开展,预算的70万元资金未形成支出。主要原因为:因2022年厅门户网站和OA系统部署单位密评备案工作滞后,导致2023年密评及密改项目延后完成,根据中共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委员会2024年第21次会议纪要,将2023年12月12日采购并计划在2024年实施完毕的密评项目,完成时间调整至2025年,故原计划在2024年完成对2023年密评项目的整改,停止采购。

预算编制阶段结合项目实施周期、往年执行等因素,准确编制预算,避免出现实际需求与预算相差较大的情况。

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专家技术服务经费

1.项目未按照计划实施,实施进度滞后。根据《2024年度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专家技术服务采购项目实施方案》,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年度监督检查30座非煤矿山任务,其中计划重点检查20座、一般检查10座。但实际未按照计划开展年度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和一般检查均为15座,未完成重点检查20座的任务,且年度监督检查实际于2025年5月完成,较计划推迟5个月。
2.未建立结果应用机制,项目实施效益未得到充分体现。年度监督检查共排查出隐患问题177条,安全生产条件检查共检查出主要问题367个,省应急管理厅反映由各地督促非煤矿山整改,但未建立整改反馈及落实机制,检查出的问题及安全隐患是否整改以及各地是否落实整改要求均不明确,未充分发挥项目实施效益。

1.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按照计划开展检查。提前准备相关工作,制定工作计划,严格按照工作计划开展相应的工作,定期对重要时点进行检查,如发现项目进度滞后,则采取相应措施,保障项目实施进度,加快非煤矿山重点时段安全检查的验收和资料归档工作。
2.建立结果应用机制,提升项目实施效益。一是建立分级整改与反馈机制。明确整改责任主体,要求各地针对177条监督检查隐患和367个安全生产条件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整改时限和具体措施。设定定期反馈节点,各地需按月或按季向省应急管理厅提交整改进展报告,报告需包含已整改问题清单、未完成原因及下一步计划。区分问题整改优先级,对重大安全隐患实施“一对一”跟踪反馈,普通问题按批次集中反馈。二是构建整改效果核验机制。在下一年度开展专家监管检查时可将上一年度整改情况纳入核查范围,对整改情况进行实地核查,发现整改落实不到位的情况,采取相应措施。三是完善结果应用与闭环管理。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对所有检查出的问题进行编号登记,实时更新整改状态(待整改、整改中、已整改等),实现全流程可视化追溯。强化结果应用关联,将各地整改落实情况与年度考核挂钩,对整改不力的地区进行通报批评,对成效显著的地区推广经验。

云南省安全工程高级职称评审专项经费

根据2024年云南省安全工程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方案及预算资金测算表,预算时按聘请30名正高级专家进行测算,实际仅需19名正高级专家,实际需求数与预算阶段测算数相差较大。

预算编制阶段结合往年申报人数和评审对应的专家需求等,合理规划当年需聘请专家人数,避免出现实际需求与预算相差较大的情况。

航空应急救援服务专项经费

租赁飞机管理有待提高。根据消防任务飞行书和飞行费结算单,2024年租赁飞机发生4次故障,导致执飞任务未能完成。具体为:蒙自基地K-32飞机2024年4月5日因飞机故障未能执行吊灭任务;大理基站M-26飞机于2024年3月5日因直升机发动机故障,未能按照计划执行飞行任务;保山基站M-171飞机于2024年4月14日、4月15日因直升机发动机故障,未能按计划执行飞行任务。飞机故障可能导致在关键救援时刻“无机可用”,影响火灾救援任务的开展。

建议督促通航企业加强租赁飞机管理,确保执飞任务完成。一是严格落实《中国民用航空应急管理规定》和各机型技术操作(维护)规程和安全作业飞行规定,加强租赁飞机的日常维护,保证飞机始终处于适航状态,确保飞行任务的完成。二是通过合同条款约束通航企业,建立备勤机制应对飞机故障等核心问题,调动通航企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森林草原航空消防租机补助经费)

2024年云南省航空应急救援服务专项经费

2023年应急救援中心及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能力建设专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

1.预算编制准确性不足。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应急救援中心及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能力建设专项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云发改投资〔2023〕764号),本项目总投资8,879万元,截至评价日,实际签订合同金额7,604.05万元,资金结余1,274.95万元,结余金额较大。
2.项目实际进度较为缓慢。一是采购工作启动时间滞后。根据《云南省应急管理厅2023年基层安全生产监管能力补短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第一批采购计划于2023年8月前启动,实际于2023年12月启动,较计划推迟近4个月。二是完成时间滞后。根据《云南省应急管理厅2023年基层安全生产监管能力补短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云南省基层安全生产监管能力补短板项目采购实施方案》,第二批采购计划于2024年4月前开标并确定中标单位,实际于2024年7月完成,较计划推迟3个月;第三批采购计划于2024年9月底开标并确定中标单位,实际分为4个标段采购,其中3个标段于2024年11月开标,较计划推迟2个月,1个标段于2024年12月开标,较计划推迟3个月。

3.合同签订时间不及时。根据《云南省应急管理厅2023年基层安全生产监管能力补短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云南省基层安全生产监管能力补短板项目采购实施方案》,第一批采购计划于2023年10月签订合同,实际按标段分别于2024年2月、3月和5月签订合同,最晚较计划推迟7个月;第三批采购计划于2024年10月底前完成合同签订,实际分为4个标段进行采购,其中2个标段于11月签订合同,较计划推迟1个月,2个标段于2025年3月签订合同,较计划推迟5个月。

4.整体验收时间滞后。根据《云南省应急管理厅2023年基层安全生产监管能力补短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云南省基层安全生产监管能力补短板项目采购实施方案》等,第一批采购计划于2023年11月组织验收,实际于2024年4月进行验收,较计划推迟5个月;第三批采购计划于2024年11月底进行验收,实际分为4个标段,其中2个标段于2025年4月通过验收,较计划推迟5个月,2个标段于2025年5月通过验收,较计划推迟6个月。

1.做细做实资金测算,提高预算编制准确率。一是建立“需求—预算—采购”联动审核机制,在预算编制阶段引入第三方价格咨询,细化设备分项预算并设置浮动区间;二是结合项目实际需求、市场价格调研、同类项目数据,细化设备采购预算,缩小估算与实际的偏差。三是建立采购计划与预算执行联动机制,实现“需求有预算、预算靠计划、执行可追溯、调整可联动”的闭环管理,既避免预算浪费,又保障采购能支撑业务目标。四是建立预算动态调整机制,项目实施中若出现需求变更、价格波动等情况,及时按流程申请预算调整,避免资金结余较大。
2.严格项目进度计划编制并落实。一是严格进度计划编制。根据同类项目实施情况编制项目计划,对项目完成时间进行合理预估,针对可能存在的影响项目进度的因素进行分析,并制定应对措施,为项目按计划推进奠定基础。二是加强监督管理力度。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监督管理力度,引入项目进度管理信息系统,对项目执行中的偏差建立预警机制,对关键节点设置红黄灯预警,并由专人督办协调,及时掌握项目实施进度,发现进度滞后情况及时了解原因,进行协调、处理,保障项目按计划时间按质按量完成。

2024年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提升专项(应急救援及安全生产方向)

2023年基层安全生产监管能力补短板项目经费

 

 

云南省应急管理厅

202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