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6日,邢某某与段某某驾驶一辆轻型仓栅式货车非法运输烟花24箱、爆竹2盘,在芒市芒究高速路出口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查,邢某某、段某某行为已构成非法运输危险物质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芒市公安局决定对邢某某、段某某给予行政拘留6日的处罚,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烟花爆竹;2026年4月23日依法对查获的该批烟花爆竹进行了销毁。


2026年5月27日,玉溪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某烟花销售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烟花爆竹仓库储存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组合烟花183箱。经立案调查,某烟花销售有限公司采购和销售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烟花爆竹,违反《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玉溪市应急管理局决定给予某烟花销售有限公司人民币2.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自全省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以来,全省各级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应急管理、邮政管理、网信办等部门积极行动,围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燃放及产品质量各环节开展抽查检查。据不完全统计,共派出3051个工作组,检查9910家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主体,查处非法经营窝点141个、非法运输行为8起,没收非法烟花爆竹77893箱、实施行政处罚180余万元,行刑衔接立案17起、已经拘留138人。
全省烟花爆竹全链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将持续至2027年3月,将通过实施“五个一批”(严厉打击一批非法违法行为,关闭退出一批违法从业单位,清理销毁一批超标违禁产品,集中曝光一批典型案例,通报约谈一批问题突出地区),严厉惩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