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处

发布时间:2026-05-21 16:35:56

组织协调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有关工作,组织重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

主要职责

1.拟定省地震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协同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地震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标准,参与拟定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标准。

2.参与拟定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协调落实相关工作。

3.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地震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4.指导协调应急避难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5.组织指导地震、地质灾害应急准备工作,指导协调地震、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工作。

6.组织指导地震和地质灾害现场应急处置;组织协调地震、地质灾害救援工作。

7.组织指导地震灾害调查评估工作;参与地质灾害调查评估工作。

8.参与地震和地质灾害、应急避难场所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等工作;协调地震和地质灾害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管理工作。

9.承办省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10.组织拟定防震减灾规划并协调落实相关工作。

11.指导协调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工作。

12.协调联系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工作。

13.厅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