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722号代表建议的办理答复

发布时间:2026-09-10 11:04:00

王江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给予澄江市综合防灾能力建设项目支持的建议》(第0722号)交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省应急管理厅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3月2日,分管厅领导组织召开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和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提案交办会议,明确办理责任,拟定工作方案。3月20日,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印发《云南省应急管理厅2026年度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方案》,要求认真落实“五定工作法”(定职责、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限、定要求),把建议办理作为贯彻落实作风革命、效能革命的有效抓手,使各位代表的真知灼见真正转化为推动应急管理工作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有力举措,实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省应急管理厅组织厅内相关处室,针对建议中反映的问题逐条研究,共商解决措施。

6月2日,省应急管理厅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处处长与您在澄江市人民政府进行了面商,根据您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修改完善。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针对您提出的宝贵建议,我们进行认真研究核实,按照《应急管理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综合防灾能力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应急〔2025〕51号)和《综合防灾能力建设项目入库申请指南》规定,中央财政主要支持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三高一低”地区(高风险、高致灾、高灾损、低减灾能力地区),围绕建强应急指挥系统、强化前端灾害监测预警能力、提升“三断”应急指挥通信保底能力、合理加密消防站点和应急队伍力量、加快基层装备和物资标准化配备、提升应急避难场所规范化运行能力、提升宣教培训和应急演练能力、提升普查数据更新及成果应用能力等8项建设内容,以县域为整体单元,按照“突出重点,补齐短板”“夯实基础,完善体系”原则确定具体建设任务,开展综合防灾能力建设,筑牢安全底板,守牢安全底线。根据《云南省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技术报告》评估结果,澄江市属于“高致灾、低减灾能力地区”,符合综合防灾能力建设项目申报条件。

三、关于对建议内容的答复

3月25日,省应急管理厅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处与应急管理部减灾司对接2027—2028年度综合防灾能力建设项目申报事宜,应急管理部减灾司答复,此项工作目前正在与财政部对接,申报工作尚未开展,待应急管理部、财政部形成一致意见后,将下发通知组织申报工作。关于您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待应急管理部、财政部正式下达项目申报通知后,澄江市组织编制本市综合防灾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由澄江市应急管理局、财政局送玉溪市应急管理局、财政局审核,审核通过后报省应急管理厅和省财政厅;省应急管理厅、省财政厅将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项目入库申报评审,重点审核项目必要性、实施方案科学性、绩效目标合理性、投入经济性和筹资合规性等;审核确认后,省应急管理厅、省财政厅联合向应急管理部、财政部报送项目申报文件。

2025年我省向应急管理部、财政部报送了8个县(市)申报材料,应急管理部组织项目入库审核,商财政部同意后,将同意入库的项目清单反馈省应急管理厅,全省3个县(市)获批入库,入库率较低。为确保澄江市项目申报工作顺利进行,建议澄江市在2025年申报工作基础上,结合实际进一步修改完善《澄江市综合防灾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玉溪市应急管理局加强对澄江市应急管理局指导,结合2025年度申报工作经验做法,及时指导和帮助澄江市解决实施方案编制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202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