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党委关于十一届云南省委第十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6-07-06 18:42:28     来源:省委巡视办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5年3月10日至4月30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对省应急管理厅党委开展了常规巡视。2025年6月17日,省委巡视组向省应急管理厅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省应急管理厅党委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抓整改。省委巡视意见反馈后,厅党委多次召开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传达学习巡视反馈意见,统一思想认识,研究部署推进整改工作;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成立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构建“党委负总责、书记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处室各负其责、整改办协调督促”的立体化责任体系。研究制定《关于省委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有力有序推进巡视整改。

(二)坚持问题导向抓整改。厅党委书记认真落实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及时部署重要工作、过问重大问题、协调重点环节、督办重要事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认真抓好自身和分管范围内整改工作。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按照任务分工,逐一推进落实。采取差异化整改策略,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马上就办;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明确阶段性目标,持续用力、限时完成;涉及面广、情况复杂、需要长期整改的,常抓不懈、久久为功。厅党委和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难点、堵点问题。加强跟踪督办,对整改不力、进展缓慢的及时提醒、约谈、通报。严格执行销号程序,整改一项、核查一项、销号一项。

(三)注重标本兼治抓整改。补齐制度短板,在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强化理论武装和规范选人用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完善内部管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方面,制定、修订或起草多个制度规定。驻厅纪检监察组、厅机关纪委通过列席会议、谈话提醒、调阅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加强对整改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依规依纪依法处置移交问题线索。将巡视整改与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和应急管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把整改经验做法转化为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思路举措和有效机制。

二、巡视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上轮巡视整改方面

1.全面落实整改责任。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每月调度整改进展情况,加强日常跟踪督办,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向有关部门报告巡视整改推进情况。驻厅纪检监察组全过程监督巡视整改工作,印发《关于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的提醒函》,按规定完成巡视移交问题线索处置工作。

2.着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印发实施《云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有效应对突发事件。协调对接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出台《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试收费实行标准有关事项的函》,明确全省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试统一收费标准。

3.加强督促指导力度。对省委巡视办通报涉及的12个县(市、区)安全生产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指导。纵深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指导督促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加大问题隐患排查整治力度,重大事故隐患实现动态清零。

(二)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方面

1.加强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建设。印发《云南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云南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专项工作组运行机制》,出台《云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工作规则》《云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工作规则》,进一步厘清议事协调机构职责边界,推动防灾减灾救灾责任体系更紧实、协同联动更有力。修订印发《云南省地震应急预案》,进一步强化防震减灾能力。

2.抓实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报请省政府挂牌督办重大隐患37项;严密组织4轮安全生产明查暗访;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线上巡查;推进矿山转型升级,打击非法盗采矿产资源行为,建成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并联网;推动有关工贸企业接入安全监测预警系统;印发《云南省安全生产宣传报道联动机制》。

3.深化应急管理综合改革。厅党委召开会议传达学习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对牵头的4项改革任务再次作出安排,定期报告贯彻落实情况。实施“2025年基层应急能力提升项目”,为3支县区级综合应急救援队和10支乡镇综合应急救援队配备应急救援装备,组建省级自然灾害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实训基地,将“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建设”纳入《云南省“十五五”现代化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内容。宣贯解读《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实施意见》,配发《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意见》学习辅导读本。

(三)关于落实“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重要指示精神,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方面

1.着力推进安全综合治理。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冶金工贸等领域安全监管。接入78家涉粉作业企业监测预警数据。严格执行《云南省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考试收费试行标准》,印发《云南省安全生产考试机构和考试点管理规定(试行)》《云南省特种作业领域安全培训三项制度》,开展特种作业领域专项治理“回头看”暨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开展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组织执法人员业务轮训和入职培训,组建第一批省级执法骨干库,严格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案例总结。协调省级有关部门开展园区认定复核,配合开展认定评审和指导帮扶,组织化工园区管理人员参加应急管理部培训。

2.提升预警预备与应急处突能力。协调建成覆盖全省所有乡镇(街道)的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骨干台网,签订运输物流合作协议,升级改造“应急救灾物资保障信息系统”,完成《云南省“十五五”现代化应急体系建设规划》框架稿。强化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风险普查成果应用。启动省级专项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申领调拨12类中央物资,确保救灾物资储备满足启动应急救灾二级响应需求。完成功能模块省、市、县应急管理部门分级适配工作,指导登录使用应急管理综合平台和风险隐患双控系统。

(四)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管党治党方面

1.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厅党委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自觉履行“一岗双责”。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整改方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工作的通知》。对照《中共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委员会清廉云南建设2025年重点工作清单》,明确9项重点工作任务。部署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安全生产培训考试整治等工作,开展重大决策部署立项督查督办。

2.严格落实监督责任。驻厅纪检监察组开展“蹲点式”监督调研,检查调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全过程监督安全生产领域风腐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建议》,对8个州(市)应急管理系统进行专项监督检查。选举产生新一届机关纪委,组织机关纪委委员和支部纪检委员培训,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规范问题线索处置程序。

(五)关于筑牢廉洁风险防线,纠治“四风”方面

1.强化廉政风险管控。印发《云南省防灾减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指导各地规范使用抗震救灾补助专项资金。全面梳理租机流程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上报2026年布机计划,探索拓宽直升机供应市场渠道。印发《云南省级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家管理办法》《云南省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专家库管理办法》,组织推荐第一届云南省应急管理专家库专家,评选第二届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家。

2.一体推进“两个革命”。完成省、市、县三级应急指挥中心建设项目并投入使用,应急指挥调度和会议保障能力显著提升。启动制定《云南省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试行)》和《云南省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试行)》。强化部门会商研判,落实防汛点对点调度。召开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暨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会议,严格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加强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严格执行发文计划,切实精简文件。

(六)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提升基层党建工作质量方面

1.严格规范议事决策。严格执行《中共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委员会工作规则》《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工作规则》,建立会前审核机制,规范会议议事范围,提升决策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

2.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印发《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若干措施》和《云南省应急管理人才队伍发展若干措施》,加强年轻干部培养锻炼,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制定《云南省应急管理厅2026-2030年人员补充计划》《云南省应急管理厅政治素质考察工作方案》,有序推进干部选拔与轮岗。认真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云南省干部教育培训规划(2023-2027年)》,举办2025年度云南省应急管理系统党务(员)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培训班,选派骨干力量参加各类研修班。

3.加强基层党建工作。推荐2个党支部为省直机关规范化建设示范党支部备案支部,印发《云南省应急管理厅临时党支部管理办法(试行)》,打造“应急先锋 安全盾牌”党建品牌。严格组织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年度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出台《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党支部换届选举和届中调整工作流程(试行)》,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理论武装,扛牢整改政治责任。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省委关于巡视整改的部署要求,不断增强巡视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

(二)坚持目标导向,提升整改工作质效。克服“过关”心态,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进行“回头看”,发现问题“再整改”;对未完成的整改任务,紧盯不放,善始善终;对整改中发现的新问题,立行立改,绝不敷衍;对需要持续发力、长期整改的问题,加强跟踪问效,常抓不懈、一抓到底。

(三)强化监督检查,注重整改成果运用。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整改过程中态度不端正、措施不得力、作风不踏实、整改不到位的责任人依规依纪依法问责。把巡视整改与学习教育、业务工作等有机结合起来,提高能力,主动作为,高质量做好应急管理各项工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6年7月6日至7月20日。联系电话:0871-68025605;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董家湾曙光中路1号云南省应急管理厅新闻宣传处;邮政编码:650041;电子邮箱:676873292@qq.com。

 

 

中共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党委

202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