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玉溪市创新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九项工作机制”,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有力提升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目标任务走深走实。
市级部门联系指导县(市、区)工作机制。实行“1个市级部门联系1个县(市、区)”结对帮扶指导模式,每半年不少于 1次深入联系县(市、区)开展指导帮扶,压实属地政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从政策指导、资金投入、业务指导等方面,帮助研究细化工作措施,解决制约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问题,提高“人、车、路、企、管、宣、效”重点环节工作质效。
县(市、区)职能部门联动整治工作机制。明确公安、农业农村、教育体育、工信、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重点,通过整合行政资源,补齐单一部门执法的短板,形成执法合力,在源头治理、路面管控、护学群访、联合惩戒、预警预报、信息共享等方面强化监管力度,严厉打击交通违法行为,加强交通相关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切实提升交通安全守法意识。
乡镇(街道)集中整治工作机制。推动乡镇(街道)落实辖区村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主体责任,开展村民交通违法劝导、道路安全隐患排查上报及临时性“应急三堵”(拉彩带或警示带、堆砂石或设木桩、临时警示灯或反光标识)简易治理、走访宣教、教育提醒等工作。推动公安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管理常态化运作,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交通违法行为查纠、无牌车辆登记、交通安全隐患上报等工作;推动行政执法队、市场监管、社区村组干部开展辖区乱停乱放、占道经营、以路为市等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通过整合基层执法力量、动员社会资源、聚焦属地突出问题,破解农村交通安全“无人管、管不全”的困境。
村(居)委会参与管理工作机制。整合村(居)委和小组干部、网格员力量,综合运用农村大喇叭、公示栏、微信群、共治通等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辖区村民交通安全意识。加强对辖区内道路状况网格巡查,以户为单位进行无牌无证、报废机动车(含电动车)起底排查登记,采取“敲门行动”对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通报的本村重点驾驶人和重点车辆开展警示提示,落实交通违法“七必劝”(学生上下学、周末接送学生、重大节日、赶集日、民俗活动日、红白喜事、杀猪饭),及时劝导和纠正村(居)民不文明交通行为。
常态化宣传教育工作机制。深化优化交通安全“九个万”“一盔一带”安全守护、“美丽乡村行”巡回宣讲、“平安童行”交通安全进校园等活动,紧盯“两客一危一货一网一面”驾驶人、农村“一老一小”、外出务工人员等重点群体,持续做优精准性、防御性宣传警示教育。建好、用好、守好“栏、屏、站、室、牌、群”宣传阵地,开展高频次宣传提示,增强广大人民群众、中小学生安全意识,做到“知危险会避险”,安全文明出行。
隐患排治及时响应工作机制。加强重点对象动态监管,多部门联合紧盯A、B类重点驾驶人和辖区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危险品运输企业,多部门联动督促重点驾驶人及运输企业(客运、危运等)及时办理审验、换证、车辆检验及报废手续,实时拦截逾期未检、未报废车辆。强化隐患路段系统治理,每季度排查学校周边、农村道路、事故多发路段,实施“三必上”“五必上”、临时性“应急三堵”治理措施。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排查车辆及驾驶人资质,杜绝无证驾驶、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对高、中风险运输企业实施联合约谈、停业整顿等惩戒措施。建立完善市、县、乡三级政府道路交通事故分级现场处置和调查处理机制。
“警校家”联动工作机制。构建校园安全“三维防护”体系,公安机关加强校园周边巡逻防控、交通疏导及护学岗值守,维护校园门口及周边交通秩序,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学校建立校园交通安全信息共享平台,落实“1530”安全教育机制(每日放学前1分钟、每周放学前5分钟、每个节假日放假前30分钟对学生开展安全提醒和教育),上下学重点时段安排教师、保安协助维护交通秩序;家长积极参与交通疏导、交通违法劝导、护送学生过马路等志愿行动,引导子女“知危险会避险”。
管控一体化联动工作机制。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公安等部门围绕客运、旅游、货运通道及夜间重点时段建立常态化联合执法机制,采取固定检查站与流动执法相结合的方式,严格执行“一超四罚”和联合惩戒措施,同时联合城管、住建等部门强化渣土车、水泥砼车专项整治,严查闯红灯、违规行驶、扬尘撒漏等行为,落实处罚记分、停运整顿等惩戒。公安与农业农村部门重点整治农村地区无牌无证车辆上路、面包车超员、农用车违法载人、不戴头盔及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公安、消防、交通、卫健等部门建立交通事故“快速反应—及时救援—有效救治—妥善救助”四位一体联动机制,通过布设救援点、组建医疗专家库、优化救助基金使用等措施,提升恶劣天气和重大事故中的应急处置能力,切实降低交通事故死伤率。
道路交通事故约谈工作机制。严格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明确针对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较大事故、性质恶劣或社会影响大的亡人事故(含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等),组织对事发地县(市、区)人民政府相关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等进行联合约谈,通过剖析事故原因与教训总结,提出整改措施抓好工作落实,被约谈方需按整改要求和时限向市安委办报告进度,整改完成后提交专题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