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省应急管理厅本级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情况

发布时间:2025-01-26 16:32:55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绩〔2020〕11号)要求,为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2024年6月至7月,省应急管理厅聘请云南云岭天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组织绩效评价工作组,对2023年厅本级项目资金绩效情况进行抽查评价,情况如下:

一、评价对象和范围

2023年省应急管理厅厅本级项目预算资金18,718.69万元,共53个项目。本次抽查评价7个处室9个项目资金共2,228.37万元,占资金总额的11.90%。

项目

 金额(万元) 

备注

2023应急管理宣传经费

2228.37

 465.80

宣传处(含上年结转15万元)

全省森林草原防灭火专业队伍骨干集训专项资金

 121.50

火灾处

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经费

 145.00

火灾处

水旱灾害应急管理专项经费—应急管理气象监测预警信息服务经费

 50.00

水旱处

工贸企业安全监管专家技术服务经费

 126.42

基础处

2022年省级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配发专项经费

 28.55

执法处

2023年全省应急系统综合执法队伍专业能力提升项目

 211.59

执法处

2023年云南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专项资金

 204.89

调统处(含2022年应急管理保障经费中的奖励金发放0.50万元、2024年云南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专项资金发放4.39万元)

购买政府应急指挥调度音视频系统服务项目专项经费

 874.62

科信处

二、评价结果

项目

评价得分

评价等级

2023应急管理宣传经费

83.45

全省森林草原防灭火专业队伍骨干集训专项资金

96.91

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经费

90.60

水旱灾害应急管理专项经费—应急管理气象监测预警信息服务经费

95

工贸企业安全监管专家技术服务经费

98.04

2022年省级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配发专项经费

95.32

2023年全省应急系统综合执法队伍专业能力提升项目

95.19

2023年云南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专项资金

96.63

购买政府应急指挥调度音视频系统服务项目专项经费

94.1

 

三、评价发现的问题及工作建议

大部分项目实施情况较好,资金使用规范,绩效指标完成较好。但部分项目仍存在部分采购不规范、实施进度滞后及档案资料不全等问题。详见下表:

 

项目

问题

建议

2023应急管理宣传经费

1.部分项目品目设置及采购不规范。一是品目设置不准确。2023年应急管理宣传经费有10个采购项目的采购品目均为“C06020200 电视服务”,所属服务类别均为“公共公益宣传服务”,涉及预算金额258.50万元,通过分析,10个项目可分为宣传服务、宣传建设、宣传平台运维共三类,设置三种品目。二是部分项目采购不规范。宣传服务类中有6个项目涉及金额85万元,实际执行中采取比选的方式分别进行采购。根据《云南省应急管理厅政府采购管理办法》,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采用询价方式采购。通过分析,上述6个项目不符合比选要求。
2.项目管理工作有待加强。一是同云南省气象服务中心合作项目的应急提醒播出安排不合理。该项目合同约定服务期为2023年6月12日至2024年6月11日,云南省气象服务中心在每天云南卫视《云南新闻联播》后的《天气预报》及城市天气预报分片头依据省应急管理厅书面提供应急宣传内容提示提醒相关警示语,合作期内播出不少于210条。实际2024年1月19日完成播出210条,并结束服务工作。2024年2月至6月森林草原防火期无应急宣传警示,应急提醒播出安排不合理。二是部分项目完成不及时。应急安全文化宣传长廊建设项目计划于2023年12月20日前完工交付验收,实际于2024年2月6日完成验收,项目完工不及时,主要原因为项目前期准备不充分,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变更,导致项目延期。2023年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计划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实际于2024年1月开展。
3.部分资金测算依据不充分,资金支出进度不理想。预算测算的“日常宣传”中,订阅报纸杂志的7.50万元和制作宣传展板、横幅、海报,订阅参考书籍的6万元测算依据为根据历年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测算,测算依据不充分。以上经费2023年未形成支出,申请结转至2024年使用,截至2024年6月30日,共计使用1.19万元,预算执行率为8.81%,预算执行率较低。

1.加强项目品目设置及采购管理。一是加强对各项目品目及服务类别的细化管理,在预算申报阶段结合项目实施内容严格按照要求填报项目品目及服务类别。二是严格按照《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云政办函〔2020〕115号)、《云南省应急管理厅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云应急办函〔2020〕71号)以及内控制度要求,加强采购管理。
2.加强项目过程监督管理,提升项目实施质量。一是规范项目调整程序,对于预算实施内容发生调整的项目,按省应急管理厅相关内控制度完善项目调整的审批程序。二是对于同云南省气象服务中心合作项目的应急提醒播出安排不合理的情况,合理测算服务期内需达到的服务数量以及合理安排服务期各阶段播出内容及数量,确保整个服务期的播出数量及质量饱和、完整,避免关键时段出现空档的情况。三是做好预算年度内各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如方案的编制及实地调研等工作,确保项目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3.加强预算编制管理,夯实预算执行基础。一是注重预算编制的真实性、完整性、科学性,既要对处室预算的每一项收支项目数字的编报依据实际或计划的基础数据进行测算,又要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合理安排各项资金,达到综合预算、不偏不漏。二是严格按预算安排的项目和用途使用预算资金,不能突破支出预算,并加强预算执行监管。

全省森林草原防灭火专业队伍骨干集训专项资金

2023年全省森林草原防灭火专业队伍骨干集训经费由省应急管理厅火灾处自行组织采购,未按照《云南省应急管理厅自行采购管理办法》(云应急办函〔2020〕88号)“自行采购程序采购的,由项目经办处室在省应急管理厅网站中信息公开—公文公告栏目发布采购信息,采购公告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采购结果公告公布时间不少于1个工作日…”进行采购公示。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云南省应急管理厅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云南省应急管理厅自行采购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在省应急管理厅网站“信息公开—公文公告”栏目发布采购信息,采购公告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采购结果公告公布时间不少于1个工作日,规范项目采购程序。

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经费

1.项目采购和验收管理有待加强。省应急管理厅与云南森林自然中心签订《云南省物资储备库物资代管协议》,协议约定云南森林自然中心对省应急管理厅的储备物资进行代管,物资代管服务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但该项目未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要求开展采购和验收工作。
2.资金支付不规范。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应急处置实战演练资金支付方与采购方不一致。2023年度金沙江流域高温干热河谷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联动实战演练34.98万元、2023年度森林草原火险高危区火灾应急处置联合实战演练15.01万元项目实际采购方和合同签订采购方分别为元谋县应急管理局、洱源县应急管理局,但上述费用支付方均为省应急管理厅。
3.管理制度不完善,预算编制有待加强。一是慰问扑救森林火灾单位及伤亡人员项目未制定管理制度。慰问扑救森林火灾单位及伤亡人员项目已连续实施多年,但未明确慰问标准、对象、范围以及实施流程等。二是慰问扑救森林火灾单位及伤亡人员项目预算申报金额与近两年历史支出和本年度实际发生差异均较大。2023年慰问扑救森林火灾单位及伤亡人员项目预算申报25万元,测算依据为历年使用情况,经核实2021年实际发生慰问费4.50万元、2022年未发生慰问费,预算申报金额与历年使用情况差异较大。2023年慰问扑救森林火灾单位及伤亡人员项目实际未支出,资金已全额被省财政厅收回,预算申报金额与项目实际差异也较大。

1.加强项目采购和验收管理,规范项目实施流程。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通知》(云财综〔2022〕71号)、《云南省应急管理厅自行采购管理办法》(云应急办函〔2020〕88号)、《云南省应急管理厅购买服务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云应急办〔2022〕19号)等相关管理制度,自行采购项目参照政府采购方式,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磋商)、单一来源、询价等方式采购,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规范项目采购。加强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履约管理,及时跟踪购买服务合同履约情况,强化项目跟踪监管和验收,确保严格按合同约定执行,定期、不定期与物资代管单位对账、监盘物资,确保代管物资账账、账实相符,物资完好。
2.加强项目资金管理,防范财政资金支出风险。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对由省级安排预算的应急演练项目可采取省级组织采购或对下补助的方式开展,严格审核费用支付相关依据,合同采购主体应与资金支付主体一致,防范资金支付风险。
3.完善管理制度,提高预算编制合理性。一是制定慰问扑救森林火灾单位及伤亡人员项目管理制度,明确慰问标准、对象、范围以及实施流程等,提高项目实施规范性,为项目实施提供制度保障。二是提高预算编制合理性。根据慰问扑救森林火灾单位及伤亡人员项目历年支出情况,合理编制项目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精准性,避免财政资金闲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水旱灾害应急管理专项经费—应急管理气象监测预警信息服务经费

1.气象信息预报准确率有待提高。通过调查问卷反馈、对比重要天气预报和天气实况信息等,发现气象信息预报的准确率有待提高。
2.管理制度未有效执行。一是《云南省应急管理厅购买服务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 项目经办处室应当加强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质量把关,在合同履行完毕后,及时会同与项目有关的其他处室、规划财务处、机关纪委组织开展项目验收,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专业技术专家参加”,但未开展2023年应急管理气象监测预警信息服务经费验收。二是省应急管理厅与云南省气象服务中心于2023年6月26日签订云南省应急管理厅云南省应急管理气象监测预警信息服务合同,合同服务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合同金额49.50万元,省应急管理厅于2023年6月29日支付云南省气象服务中心49.50万元,但项目服务期刚开始尚未结束,可能存在资金支付完成后不能按时按质提供服务的管理风险。

1.加强项目考核,提高天气预报准确率。对云南省气象服务中心提供的天气预报信息进行考核,细化服务内容以及考核标准,将气象信息准确率和合同完成情况与费用支付挂钩,提高天气预报准确率,从而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加强项目管理,规范资金支付。一是严格按照《云南省应急管理厅购买服务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质量把关,合同履行完毕后开展项目验收。二是加强合同审核,上年项目结束后签订下一年度合同,避免出现合同服务期重叠。三是加强项目资金管理。采取分阶段付款的方式支付合同服务费,根据项目实际进度、考核及验收情况等支付服务费,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工贸企业安全监管专家技术服务经费

截至2024年7月22日,8户被巡查企业三级巡查发现问题均未在整改时限内完成整改并解除预警。

强化三级巡查结果应用,加强与州(市)、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督促企业尽快完成整改,解除预警,消除安全生产隐患。

2022年省级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配发专项经费

根据省应急管理厅与中标单位签订的合同,计划于2022年11月17日前完成验收,实际于2023年2月27日完成验收,延期3个月,延期主要原因为2022年10月至11月受疫情影响,原材料的购买、工厂生产服装等工作均不能正常推进,导致交货时间延后。由于2022年未完成服装采购工作,部分资金结转至2023年使用。

结合往年采购情况,合理规划当年采购进度计划,确保按实施方案或合同明确的进度计划有序推进项目的实施,加快当年预算支出,避免造成财政资金的闲置。

2023年全省应急系统综合执法队伍专业能力提升项目

1.培训费用支付依据不完整、不充分。《2023年全省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专业能力提升培训班培训协议》明确:“最终结算费用,以实际产生费用为准,总费用不超过211.59万元”。费用报销时未提供授课老师签字表、住宿明细表、就餐签字表等原始单据,仅以培训单位提供的培训汇总表认定并支付培训金额。
2.培训期数及人数未按计划完成。2023年计划开展4期培训,实际开展3期培训,完成率为75%;计划培训新入职人员146人,实际培训145人,培训完成率为99.32%,计划轮训298人,实际轮训297人,轮训完成率为99.66%。培训期数及人数基本按计划完成。

1.规范培训费用支出管理。培训结束,要求培训单位提供每期培训的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等费用的原始资料,并对原始数据进行核实,以审定金额为依据支付培训费用。
2.合理规划工作任务数,提高目标编制准确性。结合往年全省应急系统综合执法队伍专业能力提升培训开展情况以及来年培训计划,合理规划以后年度预期培训期数以及合理测算预期培训人数。

2023年云南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专项资金

部分奖励资金申请不及时。根据《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工作的通知》(云安办函〔2023〕2号),“举报受理部门在举报事项核查、处理结束后,符合奖励政策的,及时对举报事实、奖励金额等予以核准、认定,并将办理结果、奖励数额和领取方式等情况告知举报人……各州(市)应急管理部门和省级受理部门于每月10日前集中将上月产生的举报奖励资金申请报送省应急管理厅统一支付”。但实地评价发现部分举报奖励申请不及时,抽查22件举报中8件举报办结日期与申请日期间隔4个月及以上,导致奖励资金发放不及时。

完善项目管理规定,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举报受理部门在举报事项核查、处理结束后,明确对举报事实、奖励金额等予以核准、认定的时限要求以及奖励资金发放的时限要求,从管理制度层面对奖励资金兑付的时限进行明确,确保奖励资金及时兑付至举报人,保障举报人的权益,提高举报人的积极性,提升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购买政府应急指挥调度音视频系统服务项目专项经费

1.项目验收资料不完整。本次评价抽查514份验收资料,发现云南省人民政府、云南省自然资源厅、云南省发展改革委、云南电网公司、云南省通信管理局、泸水市人民政府等6个点位项目验收资料不完整。
2.设备配置不完整。本次评价抽查514份验收资料,发现其中17个点位设备配置不完整。

1.加强项目验收管理。加强验收资料审核,对供应商提供的验收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等进行审核,缺少的验收资料限期补充完善,确保验收资料完备、齐全。
2.强化项目过程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全省点位的设备配置情况进行清理,查看是否完整,对设备配置不完整的点位督促供应商限期补充,确保灾情会商系统的正常使用。同时为提高设备使用效果,在合同中明确设备使用流畅相关约束性条款,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云南省应急管理厅

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