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麻栗坡县猛硐乡“3·26”村民盗捡矿石
事件调查报告
云南省政府文山州麻栗坡县猛硐乡“3·26”村民盗捡矿石
事件调查组
2025年8月14日
目 录
一、事件基本情况
(一)事发矿区及相关情况
(二)事件发生经过
(三)事发现场情况
二、事件应急处置及评估情况
(一)事件信息接报情况
(二)现场应急处置情况
(三)善后处置情况
(四)应急处置评估情况
三、事件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
(二)直接原因分析
(三)间接原因分析
四、涉及有关方面的具体责任
(一)有关企业
(二)有关监管部门
(三)地方党委政府
五、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一)免予追究责任人员
(二)司法机关已立案人员
(三)对有关公职人员的处理建议
(四)对金玮公司的处理建议
(五)其他处理建议
六、事件主要教训
(一)生命至上理念的缺失与监管的疏忽
(二)资源管理与社会治理的严峻挑战
(三)执法效能与科技赋能的短板
(四)主体责任与法治意识的失衡
七、事件整改和防范措施建议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扛牢责任
(二)强化排查整治,营造严管态势
(三)强化宣传引导,提高教育实效
(四)强化事前防范,落实企业责任
(五)强化巡查督导,注重解决问题
文山州麻栗坡县猛硐乡“3·26”村民盗捡矿石
事件调查报告
2025年3月26日,文山州麻栗坡县猛硐乡猛硐村委会村民擅自进入麻栗坡金玮矿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玮公司)坝子锡钨矿矿硐盗捡矿石,造成4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79.4万元[1]。
事件发生后,省委书记、省长第一时间作出批示,常务副省长对抢险救援工作作出批示,要求做好伤者救治、科学搜救等工作,注意搜救人员安全,严防次生灾害;深刻反思、解剖麻雀、举一反三,研究出台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及时派出由事故调查和统计司副司长带队的工作组赶赴云南指导救援工作,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云南局、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分管领导连夜赶赴现场指导救援,文山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立即带领州相关部门赶赴现场指挥应急处置工作,麻栗坡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带领县有关部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先期应急救援工作。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对村民盗捡矿石亡人事件高度重视,于2025年3月27日向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发出《对云南文山麻栗坡县金玮矿产有限公司坝子锡钨矿“3·26”盗采矿产资源引发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的函》(矿安综函〔2025〕40号),决定对该起事件查处进行挂牌督办,要求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对该事件提级调查,查明事件发生经过和事件原因,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挂牌督办要求,经报请省政府批准,成立了省政府文山州麻栗坡县猛硐乡“3·26”村民盗捡矿石事件调查组(以下简称事件调查组)。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云南局全程指导下,由省应急管理厅牵头,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总工会和文山州人民政府派员参加,并聘请有关专家、委托技术单位参与,全面开展事件调查。同时,邀请省纪委监委同步介入调查工作。
事件调查组遵照云南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和吸取教训、举一反三,严厉打击盗捡行为,严防此类事件再次发生的工作要求,深入开展各项调查工作。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专家论证、无人机态势感知、三维模拟、询问谈话、走访座谈等方式,查清了事件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了事件性质,分析了事件暴露出来的问题和教训,查明了有关方面在事件中应当承担的责任,提出了整改和防范措施建议。
调查认定,文山州麻栗坡县猛硐乡“3·26”村民盗捡矿石事件是一起村民从盗硐擅自进入金玮公司坝子锡钨矿矿硐排险爆破作业区域盗捡矿石,因边帮上的浮石突然失稳、片帮滑落,将4人砸中、压埋致其死亡的较大事件[2]。
一、事件基本情况
(一)事发矿区及相关情况
1.事发矿区概况
金玮公司坝子锡钨矿隶属麻栗坡县猛硐乡管辖,距麻栗坡县城73km,矿权范围3.8095k㎡。(矿区总平面图见图1)

图1 矿区总平面图
矿区处于华南褶皱系、滇东南褶皱带、文山—富宁褶皱束。构造以褶皱为主,断裂次之。轿子山向斜为矿区主要构造,北东翼地层倾向151°~230°,倾角20°~34°;南西翼地层倾向30°~60°,倾角12°~32°,锡矿体顺层展布,严格受该向斜控制。在锡矿体下部发育一走向北西西、向南缓倾斜的韧性剪切带,控制着下部白钨矿体的空间分布。加之地形陡峻、切割深,植被发育,地质环境脆弱,易出现地面开裂、塌陷、山体失稳滑移、危石滚落等问题。
矿区谷地和山坡上零星分布有第四系的残积、坡积和洪积层。事发区域岩石主要为田蓬组中段,岩性为细晶白云石大理岩夹二云母片岩及石英电气石变粒岩、透闪石变粒岩。区内围岩蚀变发育,主要有电气石化、石英岩化、毒砂化和黄铁矿化。
该矿区历史上存在群众无证开采情况,形成大量老硐和空区,主要分布于1850m中段19#勘探线以东至1700m中段20#勘探线以西之间,总体积103.90万m³。其中,1750m标高以上的主矿体已基本回采完毕,仅在8#-16#线之间有部分资源可回收利用。由于矿区植被茂密,部分地区地形陡峭,很多老硐和矿硐不易被发现。在经过多年的雨水冲刷后,地表出现过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2007年金玮公司取得采矿权后曾委托云南地质工程第二勘察院编制地质灾害治理方案开展治理工作,并于2015年通过验收。
2.金玮公司及相关生产、排险情况
金玮公司成立于2007年1月31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26247972289680,法定代表人:贺军瑛,地址:云南省文山州麻栗坡县猛硐乡坝子村,经营范围:矿产资源勘查,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等许可项目;选矿,矿物洗选加工,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等一般项目。金玮公司坝子锡钨矿设计采用平硐+采区斜坡道+溜井开拓,无轨运输。事发时,采矿许可证[3]、安全生产许可证[4]在有效期内。
(1)矿山停产期间安全管理情况
2015年钨精矿价格严重下跌,市场行情低迷,企业亏损严重,为减少亏损,金玮公司决定自2015年7月停止矿山采选活动。鉴于矿山原安全生产许可证于2015年10月到期,该公司于2015年9月8日向原麻栗坡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暂缓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的申请并获得批准,此后,矿山即处于停产状态。停产期间,该矿山安排值班人员24小时轮流值守,对矿区进行定时巡逻。在矿区周边、井口、重要设备设施等位置设置警示标识,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2)矿山复工复产情况
2022年市场行情好转,金玮公司拟复工复产。因矿山现状与原设计对照发生了改变,矿山开展了安全设施变更设计工作,重新履行了安全“三同时”手续,于2023年11月14日取得新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因未获得钨矿开采控制指标,未按时完成麻栗坡县2025年矿电经济发展任务清单政策要求[5],矿山一直处于停产状态。2025年1月3日,麻栗坡县应急管理局执法检查[6],发现2处隐患,并鉴于该矿停产时间长,要求制定详细复产方案,自行组织全面检查,经监管部门现场复核后方可复工复产。2025年2月18日,金玮公司向麻栗坡县应急管理局提交矿山复工复产申请,因金玮公司未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做好春节前后停工停产矿山安全管理和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矿安〔2025〕4号)要求完成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加之五职矿长达不到要求等原因,麻栗坡县应急管理局未批准其复产。
(3)矿山排险情况
2009年5月委托山东黄金集团烟台设计研究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了《云南省麻栗坡金玮矿产有限公司坝子锡钨矿11万t/a采选工程初步设计书》及安全专篇,设计采用多平硐开拓方案,设计有PD1800、PD1750、PD1700以及PD1615,其中,PD1800位于8#勘探线附近,规格4×4m。该平硐主要负责1800m水平以上矿体开采。金玮公司曾按照山东黄金集团烟台设计研究工程有限公司设计对1800m水平以上区域进行过短暂开采,后因历史形成的采空区体量大、治理难度大等因素影响,于2015年停止了该区域的采矿作业。
2022年7月金玮公司委托昆明坤泽矿业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麻栗坡金玮矿产有限公司坝子锡钨矿11万t/a地下采矿工程变更设计》,矿山安全设施变更设计将1780m以上划为采空区,为确保投产生产安全,要求与1780m以上采空区连通的地表历史废井和盗硐进行封堵。2015年以来,不时有村民进入1800m水平以上采空区盗捡矿石,金玮公司每发现一起,只好被动地对进入矿山的通道封堵一次,此次排险即是对发现的通道及捡拾区域进行炸封。目前的排险作业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企业正在按照以往井下安全巡逻检查时抓获的盗矿人员供述,对相关连通通路开展封堵作业(包括地面硐口炸封和井下通路炸封);二是鉴于1780m以上采空区及通路较多的实际情况,企业安排专人开展地面和井下巡查,已比较全面地核查清楚采空区及连通通路情况。为保证巡查人员和矿井设置安全,需对巡查人员行进区域进行排除浮石、疏通道路等排险处理。企业在排险作业时都按规定设置了警戒线,放置了警示牌。
3.盗捡矿石行经路线
金玮公司坝子锡钨矿采矿权周边散居有少数民族,其中,在矿区西南方向约3km处为苗族村寨洒西村,在矿区西南方向约6.5km处为苗族村寨查排村。
事件调查组通过与参与盗捡矿石活动的生还村民杨某兰、陈某春、陈某慧3人反复询问和现场指认,复盘村民盗捡矿石行经路线(见图2)如下:硐外行径路线:洒西村(查排村)——轿子山丫口——卡房检查站堵卡点下侧林区——涵硐至1734m林间小路——转巴山滑岩小硐口(盗硐入口),其中轿子山丫口距盗硐入口约2.5km;硐内行径路线约450m:村民自盗硐入口(见图3)爬行进入盗硐,在盗硐内爬行约300m,进入1825m分层联道,再步行约150m到达事发点1825m分层采空区。

图2 村民盗捡矿石路线图

图3 转巴山滑岩小硐口(盗硐入口)
(二)事件发生经过
经查,2025年3月26日,金玮公司实施排险爆破作业,17时许作业结束后清场撤人。事发当日中午时分,猛硐村委会村民陶某思、杨某梅、陶某秀、陈某春、陈某慧5人,杨某兰、李某仙2人,互相邀约前往金玮公司坝子锡钨矿捡矿石。16时30分许,7人先后到达转巴山滑岩小硐口。17时30分至18时许,7人分别携带头灯、手套、编织袋、手锤等工具陆续从转巴山滑岩小硐口进入矿硐,18时10分许7人先后到达9#勘探线位置。先期到达9#勘探线位置的陶某思、杨某梅、陶某秀3人与后期到达的李某仙在当天实施过排险爆破作业处捡矿石,杨某兰、陈某春、陈某慧等3人前往11#勘探线附近捡矿石。
18时30分许,杨某兰感觉心慌,便沿原路返回,经过9#勘探线时,想叫弟媳李某仙一起出硐,听见李某仙呼救,并发现李某仙头部受伤,双脚小腿被大石压住。距李某仙约2m处,还有人被大石头压着胸部和下肢。杨某兰设法搬开李云仙小腿上的石块,扶她靠在5—6m外的保安矿柱上,然后到11#勘探线通风口处打电话向李某仙丈夫求救。返回时,李某仙说想睡觉,不久就没了呼吸。杨某兰向外求救途中,经过11#勘探线时告知陈某慧和陈某春在9#勘探线捡拾矿石的人被石头压住了,于是3人慌忙从转巴山滑岩小硐口(盗硐入口)逃出硐外。19时10分许,陈某慧直接回家,陈某春和杨某兰分别前往金玮公司坝子锡钨矿1700m硐外等待救援。
李某仙的丈夫何某光接到杨某兰的电话后,马上组织村民何某贵、何某亮、项某、甘某荣、李某等人开车前往矿硐救人。上述村民从金玮公司坝子锡钨矿1700m平硐口驾车进入硐内施救,到达李某仙休息处时,发现李某仙已经死亡,便将其转移回家处理后事。甘某荣于19时41分在洒西村村民微信群中发布信息,称矿山硐里面埋人了,请在家的人来矿硐救援,同时给猛硐村委会第一书记金某电话进行了报告,金某电话向乡政府和派出所进行了报告。21时许,乡政府和派出所工作人员赶到金玮公司坝子锡钨矿1700m平硐口,救援工作转由当地政府组织开展。
(三)事发现场情况
事发点位于金玮公司坝子锡钨矿1825m分层历史形成的采空区,采空区长约100m、宽约22m、高约14.1m,有2个保安矿柱。现场冒落岩石主要为片理掉落的岩石,重量几吨、十几吨重的落石若干,其间夹杂有部分碎石。(事发点遇难者位置见图4)。

图4 事发点遇难者位置
二、事件应急处置及评估情况
(一)事件信息接报情况
3月26日20时40分,麻栗坡县猛硐乡猛硐村委会洒西村村民甘某荣电话向猛硐村委会报告,村委会20时45分向猛硐乡政府电话报告,猛硐乡政府21时10分向麻栗坡县政府电话报告;麻栗坡县政府21时18分、21时56分分别向州政府电话和书面报告,文山州政府21时54分、27日0时03分分别向省政府电话和书面报告;省应急管理厅接到事发信息报告后按要求及时向应急管理部进行了电话和书面报告。
(二)现场应急处置情况
文山州政府接到事件信息报告后,迅速成立“3·26”事件现场处置工作指挥部,由州委、州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指挥长,分管副州长任常务副指挥长,麻栗坡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现场处置指挥部,下设现场搜救、善后稳控、医疗救护、舆情管控、事件调查等9个工作组,科学、有序指挥救援工作。省应急管理厅接报后迅速响应,厅长第一时间进行指挥调度,对救援工作作出部署安排;分管副厅长带领省级救援指导组第一时间星夜驰援,赶赴现场指导抢险救援工作,并紧急调动具有非煤矿山丰富救援经验的省级矿山救援队伍云锡应急救援队和文山应急救援队麻栗坡紫金钨业集团应急救援队携带救援装备同步赶往事发现场。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事故调查和统计司副司长,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云南局分管副局长等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全面指导救援工作。
3月26日23时35分,文山州派出应急救援骨干力量前往事发现场对事发区域的顶板、空区、矿柱等关键部位进行详细勘察,27日04时完成作业现场地质与围岩情况的初步评估工作。为了确保勘察情况准确,井下救援组又冒着采空区冒顶的危险,对采空区多次探察。鉴于现场多重风险叠加,决定撤离人员,待指挥部制定方案。27日07时,省级救援指导组、云锡应急救援队、文山麻栗坡紫金钨业集团有限公司应急救援队和金玮公司领导在现场召开省、州、县三级救援会议,分析形势、确定方案、部署任务。为了实现靠前指挥,研究成立了省、州、县三级联合救援现场指挥部,制定了“挖掘机挖掘+铲运机倒运”交替作业的救援方案,明确了井下3km救援路线。(应急救援路线见图5)

图5 应急救援路线图
根据现场风险程度,全面充实了现场指挥力量,确定由文山州委书记、州长任救援指挥部总指挥长;常务副州长任地面现场总指挥,负责地面协调和物资调度等工作;省应急管理厅分管副厅长任井下现场总指挥,负责事发现场搜救工作,带领17名救援人员开展井下精准救援。针对失联人员可能被困于100余吨巨石压覆区域的情况,利用生命探测仪探测,确认无生命体征后,制定了采用“放小炮”方式对巨石进行爆破破拆,再用挖掘机挖掘和铲运机倒运交替作业的清理巨石救援方案,快速清理埋压区域石碴。
经过38小时的持续搜救,共清理石方量约650m³,于28日20时48分成功搜救出最后一名失联人员,均无生命体征。21时30分,井下救援组全部安全出井,救援工作宣布结束。
(三)善后处置情况
救援结束后,麻栗坡县政府按照“一户一专班”的要求,迅速展开死者家属安抚帮扶工作。目前,4名遇难者均已火化并安葬,家属思想情绪稳定,社会秩序平稳。
(四)应急处置评估情况
此次现场救援情况复杂,冒顶区域围岩大面积开裂、采空区顶板高度过高、矿柱被盗采者破坏严重、普通照明灯无法有效观察顶板围岩情况等多重风险叠加。文山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现场科学指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领导和省级部门分管领导现场有力的技术指导,州、县两级密切配合,相关企业单位协调联动,救援工作指挥有序,科学稳当,未发生次生灾害。
三、事件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
经调查,陶某思、杨某梅、陶某秀、李某仙等7人擅自从盗硐进入金玮公司坝子锡钨矿矿硐内1825m分层排险爆破作业区域盗捡矿石,因爆破后为排除炮烟阶段,存在浮石隐患。村民在盗捡矿石过程中,边帮上的浮石突然失稳、片帮滑落,将4人砸中、压埋致其死亡。
(二)直接原因分析
1.市场需求为村民盗捡矿石提供了动机。受全球经济形势变化以及对钨锡需求的影响,国家对钨矿实行开采总量控制等政策,市场行情持续升温,居高不下的矿石价格让不法村民看到了商机。加之事发地为少数民族聚居区,增收致富的手段不多,长期以来形成的“靠山吃山”意识,使得盗捡矿石行为时有发生。
2.村民法治意识不强,风险认识不够。当地少数民族村民缺乏必要的安全意识,普遍对于盗捡矿石属于违法行为及存在的风险认识不够,加之地方政府对打击盗采矿产资源宣传教育不到位,部分村民缺乏应有的法律敬畏和必要的安全意识。
3.事发区域存在不良地质条件。金玮公司坝子锡钨矿1825m分层区域地质条件复杂,存在岩层断裂、节理发育等不良地质现象。矿区主要控矿构造轿子山向斜南西翼,倾角12°~32°,在该向斜南西翼锡矿体下部发育一走向北西西、向南缓倾斜的韧性剪切带,为浮石的形成和滑落提供了条件。加之位于浅表层,采空区距地面垂直距离不足40m,受地面滑坡和泥石流灾害影响,加剧了浮石的形成。
(三)间接原因分析
为举一反三、深刻汲取教训,省政府事件调查组对文山州政府相关部门以及麻栗坡县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以及金玮公司进行了全面调查。调查发现:
1.金玮公司治理历史形成的隐患、风险不彻底。历史以来,坝子锡钨矿由当地村民及个体户进行过开采,形成大量老硐和空区,当地一直没有对历史形成的废旧矿硐、矿坑及天然溶硐进行排查和封堵,历次矿产资源整治都不彻底,为盗采矿产资源行为提供了条件。2007年2月,金玮公司取得采矿许可证后,受地形和植被等因素限制,未对矿区开展全面的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对历史形成的废旧矿硐、矿坑及天然溶洞未能彻底封堵,而是采取“割尾巴”方式简单地将1780m以上区域划定为采空区,限制本矿人员进入。2015年以来,对1800m水平以上采空区村民盗捡矿石行为,采取发现一起、炸封一次通道的封堵方式,没有发现“转巴山滑岩小硐口”进入矿山的通道,未能从根本上阻断地面进入矿硐通路。加之,此次爆破排险作业后,对排除炮烟期间可能出现的风险预估、管理不足,留下了重大风险隐患。
2.整治盗采矿产资源工作责任落实有差距。县自然资源、公安等部门和乡党委、政府联合打击盗捡现象合力不够。企业将发现的盗捡行为移交负有牵头和打击责任的当地自然资源部门和派出所后,均以量小达不到立案标准为由教育放行,对村民盗捡矿石行为风险认识不足、普法宣传不够、打击惩戒警醒不力,致使村民盗捡矿石行为常治长存。麻栗坡县落实废弃井(硐)及历史盗采点排查责任悬空[7],专项巡查流于形式,事件发生前没有排查该矿山废弃井(硐)及历史盗采点[8],给村民盗捡矿石留下了空间。文山州自然资源部门督促指导打击盗捡矿石现象力度不够,未见2025年对私挖盗采高风险地区麻栗坡县开展专项督查检查记录。
四、涉及有关方面的具体责任
(一)有关企业
金玮公司对历史形成的废旧矿硐、矿坑及天然溶洞排查封堵不彻底,安全生产及排险爆破作业管理不规范,采空区治理不及时,对排险作业现场安全风险预估及管理不足等。
(二)有关监管部门
1.文山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为州级攻坚行动领导小组,统筹部署全州打击整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三年攻坚行动牵头抓总不力,层层压实责任不够,联合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力度不够,深入各县(市)开展实地督导不到位,对麻栗坡打击整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履行牵头责任不严格、落实废弃矿井(硐)及历史盗采点排查责任悬空等问题失察。
2.麻栗坡县自然资源局。作为全县矿产资源领域“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履行牵头抓总职责不到位,层层压实责任有差距,工作落实走形式,对各乡(镇)履职情况督促指导不到位。在打击整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中,未能严格按照上级部署要求认真履行牵头职责,工作部署不严不实,落实废弃矿井(硐)及历史盗采点排查责任悬空。
(三)地方党委、政府
1.麻栗坡县政府。对“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解不到位,对近年来发生的类似事件教训汲取不深刻,未认真研判村民盗捡矿石带来的风险。在收到州级印发关于全州打击整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三年攻坚行动方案后,领会上级精神和文件要求不深不透,整合部门力量对落实废弃井(硐)及历史盗采点的排查工作落空,领导打击整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工作不到位,对县自然资源局履行牵头责任不严格、落实废弃矿井(硐)及历史盗采点排查责任悬空等问题失管失察。
2.猛硐乡党委、政府。对村民盗捡矿石存在的风险认识不足,对打击村民盗捡矿石行为重视不够。对辖区内整治历史盗采点问题工作敏锐性不强,对发现金玮公司对废旧矿硐、矿坑排查封堵不彻底,且对发现风险隐患的问题简单交由企业整改,问题整改情况跟踪问效不到位。在日常工作中,对打击村民盗捡矿石行为积极主动出击不够,对群众教育宣传管理不到位,未对盗采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强烈震慑。
五、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一)免予追究责任人员
陶某思、杨某梅、陶某秀、李某仙4人擅自进入金玮公司坝子锡钨矿矿硐盗捡矿石,鉴于已在事件中死亡,建议免予追究责任。
(二)司法机关已立案人员
陈某春、陈某慧、杨某兰3人擅自进入金玮公司坝子锡钨矿矿硐盗捡矿石行为,公安机关已于3月27日进行立案调查处理[9]。
(三)对有关公职人员的处理建议
建议对文山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督查员、州打击整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给予问责处理,对麻栗坡县政府副县长、县“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给予问责处理,对麻栗坡县自然资源局局长、县“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给予党纪处分。
(四)对金玮公司的处理建议
1.由文山州安委办牵头,召集州公安、自规、应急等部门,对公司进行安全生产警示约谈。
2.由文山州应急管理局下达《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责令公司停产整改;州公安局责令相关民爆公司对该公司停供爆炸物品直至消除隐患。
3.责成公司按照相关管理制度,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并将结果报文山州安委办备案。
(五)其他处理建议
建议对文山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麻栗坡县人民政府及县自然资源局、猛硐乡党委和政府按照有关规定作出组织处理。
六、事件主要教训
该事件背后显现的是政治担当、法治思维、利益驱使、安全底线等多种因素考量,教训极其深刻。唯有用“两个至上”的政治担当统筹发展与安全,属地政府“守土有责”主动作为,监管部门以“执法如山”的力度筑牢防线,矿山企业切实将“主体责任”落细落实并强化社会责任,才能坚决杜绝对“村民盗捡矿石”这一行为长期视而不见演变成亡人事件的发生。
(一)生命至上理念的缺失与监管的疏忽
村民盗捡矿石的行为,表面上看是村民为了过上“好一点”的日子这种利益的驱动,但更深层次地反映出相关部门在监管上的严重疏忽。从“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政治高度来看,这些行为并非“小隐患”,而是关乎群众生命安全的大问题。监管部门未能将村民盗捡矿石的行为纳入重点监管视线,忽视了其对保护矿产资源和群众安全的潜在危害,导致风险长期存在。事件警示我们,只有从政治高度清醒认识问题,才能主动扛牢保护群众生命安全的神圣职责。
(二)资源管理与社会治理的严峻挑战
该事件暴露出地方党委、政府对盗捡矿石这一行为认识不足,对非法盗捡矿石的严峻性研判不够,日常巡查检查过程中存在监管缺失和部门协同效能不足等问题。联合监管机制运转不畅,监管责任悬空,导致监管出现空白和盲区。同时,社会协同薄弱,法治宣传流于形式,基层群众对非法盗捡矿石的危害性和违法性认知模糊。事件警示我们,必须完善监管机制,强化社会协同和法治宣传,才能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治理格局。
(三)执法效能与科技赋能的短板
科技赋能不足导致的动态监管盲区,是该事件发生的又一重要因素。监管部门对非法盗捡矿石的危害性认识不足,监管执法存在“运动式”倾向,对历史盗硐底数不清、封堵不彻底,未能形成有效的闭环管理。同时,对新技术、新手段的应用滞后,难以应对隐蔽性强的盗捡行为。该事件警示我们,必须提高技术赋能水平,形成“技防+人防”的立体化监管体系,才能切实提高监管效能。
(四)主体责任与法治意识的失衡
矿山企业在落实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上的缺失,未牢固树立“资源开发全周期责任”意识,以及安全投入的不足,未按规定对废弃矿硐履行封堵、监测和报备义务,为盗捡提供了条件和空间。同时,企业与周边村民的利益联结机制缺失,未能将群众纳入资源保护共同体。该起事件警示,企业必须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加大安全投入,积极构建与周边村民的利益联结机制,才能共同保护矿产资源和群众安全。
七、事件整改和防范措施建议
文山州委、州政府要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坚决从“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高度,督促相关县(市)对村民盗捡矿石亡人事件举一反三、深刻反省,汲取教训,切实解决思想上认识不清、工作措施不实等问题。要督促村民盗捡矿石的重点乡镇切实增强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针对事件暴露出来的问题,列出清单,细化措施,严格整改责任,坚决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扛牢责任
要从血淋淋的教训中反思全面强化矿产资源保护的重要性认识,坚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和《云南省自然资源厅等10部门关于印发云南省打击整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4—2026)的通知》(云自然资〔2024〕79号)安排,以雷霆之势、铁腕手段纵深推进打击整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违规专项行动,严厉整治村民盗捡矿石行为。一是强化思想认识。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到非法盗捡矿产资源的严重危害性,结合实际全力以赴抓攻坚行动推进、抓工作措施落实、抓重点问题解决。二是压实主体责任。各县(市)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压实乡镇(街道)、村组责任,精心安排部署,严格执法监督,严肃查处类似村民盗捡矿石行为。三是强化部门协同。各县(市)政府要统筹自然资源、公安、工信等相关部门,严格责任分工,各司其职,强化协同,共同营造严厉打击非法盗捡矿石行为的高压态势。
(二)强化排查整治,营造严管态势
针对该事件暴露出来的问题,强化排查整治。一要全面组织排查。要集中力量,组织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拉网式、地毯式摸底排查,建立问题清单台账。加大对废弃矿井(硐)、历史盗采点、盗捡(采)问题突出等重点区域的排查力度;其他部门要依职责加大排查整治力度,形成整治盗采矿石资源(盗捡矿石行为)全链条打击态势。二要定性问题线索,分级分类处置。用好已建立的已取缔私开矿、已关闭有证矿山企业、非法开采矿山企业、2024年以来盗采线索、百日攻坚行动排查线索“五本账”,落实对账、查账、销账工作措施。三要加快勘探取证,严惩犯罪行为。始终坚持“零容忍”态度,对私挖盗采、非法开采等行为,发现一起严厉查处一起,在全州范围内形成强震慑、清乱象的高压态势。
(三)强化宣传引导,提高教育实效
要坚决依靠群众、发动群众,乘势而上,打一场打击盗采矿产资源的人民战争。一要加强群众宣传引导。推动各县(市)尽快出台《非法违法采矿线索举报奖励办法》,发动引导群众参与监督,不断完善群防群治体系。二要加强舆论监督。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新媒体等手段,在重点矿区、重点村寨中开展以案释法警示教育活动,做到教育一片、警示一方。三要加强信息公开。各县(市)要及时公开曝光一批典型案例,正面宣传专项行动取得的积极成效,努力营造全社会保护矿产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浓厚氛围,彻底铲除滋生非法盗采矿产资源(盗捡矿石行为)的空间和土壤。
(四)强化事前防范,落实企业责任
要督促辖区内企业认真吸取教训,全面开展矿山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一要加强日常管理、巡逻检查、废弃矿坑回填、历史遗留盗采点封堵等工作。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防控”转变,阻断源头漏洞。二要提高技术防控水平。要不断提升技术防控水平,在重点矿区安装科技设备,对矿区边界、废弃巷道实施24小时动态监测。在关键区域可通过设置电子围栏等措施,积极构建“人防+技防+制度防”多维防线,确保切实防范和制止矿权范围内各类违法违规盗捡(采)矿产资源(品)行为。三要严格落实企业责任。推动企业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五)强化巡查督导,注重解决问题
要按照全面排查、整改提高、总结评估三个阶段,对照问题台账开展督导检查。一要发现问题。通过“四不两直”明查暗访,主动发现并指出问题,及时推动整改。二要解决问题。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会商研判,做好统筹协调,指导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推动问题整改见到实效。三要加强督办。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建立督查台账,逐条跟踪督办,逐项推动整改。对整改不积极不主动、多次整改不到位或屡改屡犯等情形,提出拟办意见,予以严肃处理。省应急管理厅要针对这一事件,解剖麻雀,举一反三,推动出台相关措施办法,切实加强类似行为监管,坚决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注释:
[1]《麻栗坡县人民政府猛硐乡“3·26”村民盗捡矿石事件直接经济损失情况统计》。
[2]《行政案件立案登记表》(麻公(猛)立案字〔2025〕3号)。
[3]采矿许可证号:C5300002011013220106031,矿山名称:麻栗坡金玮矿产有限公司坝子锡钨矿,开采方式:地下开采,生产规模:11.00万吨/年,矿区面积:3.8095km²,开采深度:1950m至1450m,有效期限:2015年4月29日至2025年4月29日。
[4]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文FM)安许证字〔2023〕052号,有效期:2023年11月14日至2026年11月13日。
[5]《中共麻栗坡县委办公室麻栗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麻栗坡县2025年口岸、旅游、矿电“三个经济”发展任务清单〉的通知》(麻办通〔2025〕12号),要求金玮公司限期完成:一是《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的编制;二是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证的办理;三是矿山部分水土保持方案及选厂部分水土保持设施的自主验收备案;四是生产线复产;五是土地复垦费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的缴纳;六是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金。
[6]《安全生产执法文书(现场检查记录)》(<麻>应急现记〔2024〕116号)。
[7]麻栗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麻栗坡县2024—2026年度矿产资源领域“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将上级明确的“组织全系统排查废弃矿井(硐)及历史盗采点,建立台账、上图入库”职责遗漏。
[8]事件发生后,全县排查出1055个,猛硐乡查出512个,仅该矿区就排查出217个,此次事件盗捡人员从废弃矿硐进入。
[9]《行政案件立案登记表》{麻公(猛)立案字〔202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