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消防救援总队:
按照要求,现就陈杰委员提出的《关于促进云南省电动自行车安全高质量发展的提案》(第293号)涉及我单位的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省应急管理厅高度重视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认真履行工作专班召集人职责,积极配合做好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一是主动与省消防救援总队对接沟通,拟定并报请省政府印发《云南省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实施方案》,部署推动全省深入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二是认真履行工作专班召集人职责,全程参与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督促各州市、各有关部门提高思想认识,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协同,发扬斗争精神,深入开展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积极配合组建工作专班,抽调1名处级业务骨干到省消防救援总队集中办公,配合做好消防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和畅通消防“生命通道”排查整治等工作。三是将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纳入省安委会2025年工作要点,与全省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一并部署推动,督促有关部门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监管,强化联合执法检查,有效治理突出问题,切实防范化解电动自行车事故风险,坚决遏制电动自行车安全事故。四是印发《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配合做好全省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应急管理系统按照责任分工,依据职能职责,积极配合做好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五是把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考评指标,推动各地、各部门抓紧抓实有关工作。
下一步,省应急管理厅将进一步履行好工作专班召集人职责,主动配合做好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全面提升电动自行车安全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