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南省第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788号代表建议协办答复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5-08-21 15:50:27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按照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要求,现就李先祥(等1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出台化工重点监控点评价认定管理办法的建议》(第0788号)涉及我单位的协办意见函告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在收到《关于出台化工重点监控点评价认定管理办法的建议》(第0788号)后,省应急管理厅高度重视,加强办前分析,找准代表意见建议,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责和工作重点,拟定办理工作方案,明确办理责任,分级落实“五级责任制”,分解工作任务,以“五定工作方法”细化协办措施,主办处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处)根据工作要求,认真分析研究代表提出该意见建议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会同有关州市应急管理部门和相关企业进行研讨交流,并一致认为争取出台云南省化工重点监控点评价认定管理办法将有利于全省化工园区外符合产业政策、技术水平较高、安全环保措施完善、产品市场竞争力较强、税收贡献突出的化工生产企业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关于全省现有化工企业绝大多数不在现有已确认的化工园区,根据国家“新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应当进入化工园区”的规定,由于历史原因形成且事实存在,位于化工园区之外的化工企业进行转型升级或技术改造时,面临诸多行政审批限制,给企业的发展造成了很大阻碍的问题,我们经研究讨论认为:可以通过学习、参考和借鉴山东、山西、浙江、江苏等地出台实施的化工重点监控点认定办法,出台《云南省化工重点监控点评价认定管理办法》来解决全省现有化工园区之外优势化工企业发展受限的问题是基本可行的。

三、关于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关于争取出台云南省化工重点监控点评价认定管理办法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积极支持配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在充分调研和论证的基础上,视情况出台我省化工重点监控点评价认定管理办法。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