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森林草原航空消防租机补助经费)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2024年共投入森林草原航空消防租机补助经费预算14856.17万元。其中,财政部下达11682万元、省级配套资金3174.17万元,上述资金均按要求全部下达。按照财政部绩效目标管理相关要求,云南省及时将绩效目标进行分解下达(具体详见“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中央财政安排和省级财政配套的14856.17万元资金全部拨付到位,资金到位率100%。实际形成支出14474.11553万元,支出率97.43%。其中,中央财政安排资金支出11300.10553万元,省级财政配套资金支出3174.01万元。
2.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一是严格落实中央要求,按照《中央补助地方森林草原航空消防租机经费管理暂行规定》,资金全部用于航空应急救援飞机租赁,依据批复租机计划,依法依规组织招标采购,与中标通航公司签订租机合同,与应急管理部南方航空护林总站所属普洱站、丽江站、保山站签订委托管理协议,严格按照合同和协议约定事项执行。二是完善制度体系,出台《云南省森林草原航空消防直升机日常管理规定(试行)》,进一步明确森林草原航空消防直升机日常管理的主要内容、工作原则及管理主体,进一步加大资金监管力度。2024年云南省共布局12架森林草原航空消防直升机(其中:云南省租用1架M-26直升机、2架H-125直升机、1架K-32直升机、6架M-171高原型直升机,应急管理部在昆明布局2架直8A直升机)。三是充分发挥作用,为有效遏制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全面提升森林草原火灾综合防控能力发挥了重要作用,2024年防火期,云南省共接报处置15起森林草原火灾,火灾起数为1952年有记录以来防火期第二少,成绩得到国家森防指、应急管理部、国家林草局有关领导的肯定、表扬。
3.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4年,云南省租用10架航空应急救援直升机开展森林航空消防工作。2024年防期共发生森林火灾15起,为自1951年云南省有记录以来火灾起数防期第二少年份,森林火灾发生率为0.071次/10万公顷,受害森林面积91.69公顷,受害率为0.0043‰,有效遏制了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全面提升了森林草原火灾综合防控能力,较好实现了年度目标。
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数量指标:布防飞机数量预设目标为≥10架,实际布防10架,完成预设目标;飞机飞行时长预设目标为≥1593小时,实际飞行时长1741小时,完成预设目标。
质量指标:实际完成飞行小时数/计划小时数预设目标为≥80%,实际完成90.32%,完成预设目标;布局计划完成率预设目标为≥95%,实际完成100%,完成预设目标;森林火灾受害率预设目标为≤0.9‰,实际完成0.0043‰,完成预设目标;预设了完成跨省调机任务目标,因2024年实际未接到国家跨省调机任务,实际未开展;航空消防补助资金执行率预设目标为≥95%,实际执行率97.43%,完成预设目标;航空消防补助资金下达后1个月内资金执行率预设目标为≥30%,实际执行率97.43%,完成预设目标。
时效指标:接到处置指令后响应时间预设目标为≤2小时,实际均在2小时以内,完成预设目标。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社会效益指标:灾区社会秩序稳定,实现了预期目标。
生态效益指标:降低火灾对森林、草原的破坏,有效保护森林草原资源,实现了预期目标。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受灾群众满意度预设目标为≥90%,实际为100%,完成预设目标。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总体目标和绩效指标均已完成,无偏离情况。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将绩效自评结果作为以后年度预算申请、安排、分配的重要依据。在云南省应急管理厅门户网站主动公开绩效自评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二、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财政部下达云南省2024—2025年度中央冬春救助资金40044万元,省级配套资金2000万元。上述资金均按要求全部下达,主要用于2024—2025年冬春期间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按照财政部绩效目标管理相关要求,云南省及时将绩效目标进行分解下达(具体详见“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42044万元(中央资金40044万元,省级配套资金2000万元)均已按要求全部下达至各地。全省各级应急、财政部门通力协作,规范有序下拨资金,2025年1月22日前,将中央冬春救助资金全部发放到受灾群众社保卡上,资金执行率100%,提前完成春节前发放任务。
2.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在资金管理上,全省各级应急部门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级救灾资金管理规定,强化责任意识,健全救灾资金管理制度,确保中央冬春救助资金管理规范,使用合理。一是在资金使用中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突出重点、分类救助”的原则,明确救助范围,杜绝平均分配,不擅自扩大使用范围,主要用于解决冬春期间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充分发挥资金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的支撑作用。二是严格规范资金的分配、申报、审批、拨付和发放管理程序,指导并督促各地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的程序管理使用资金;资金的发放过程中,严格实行“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示、公开发放”的四步法工作流程,确保资金发放公平、公正、公开。三是将中央冬春救助资金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作为工作重点,主要围绕救灾资金使用、分配、发放等各个环节强化监督检查。春节前省、市、县共派出146个工作组督促检查中央冬春救助资金发放工作。
3.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云南省冬春救助工作依法依规有序开展,救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救助需救助困难群众2195648人次,有力保障受灾困难群众平安过冬,温暖过节。
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冬春期间受灾困难群众救助数量预设目标为≥219万人次,实际救助219.56万人次,完成预设目标。
质量指标:冬春救助资金下拨率预设目标为100%,实际下拨率100%,完成预设目标;冬春救助资金使用率预设目标为100%,实际使用率100%,完成了预设目标。
时效指标:春节前将救助资金发放至需救助对象手中,实际2025年1月22日全部发放完毕,完成预设目标。发放救灾资金的州(市)和县(市、区)均严格按照救灾资金、物资分配的标准做好冬春救助工作。各地按照不低于中央冬春救助资金标准发放资金。
(2)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预设了帮助受灾群众克服生活困难、维护社会稳定的目标。实际执行中,全省各地全力做好冬春救助工作,充分发挥资金效益,将救灾资金及时足额发到受灾群众手中,帮助受灾群众克服冬春期间生活困难,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基本保障,灾区生活秩序稳定;重大负面舆情和事件次数≤5次,实际无重大负面舆情和事件发生。完成了预设目标。
(3)满意度指标。
受灾群众满意度预设目标为≥90%,实际受灾群众满意度100%,完成了预设目标。
受灾群众投诉率预设目标为≤10%,实际未接到受灾群众投诉,完成了预设目标。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总体目标和绩效指标均已完成,无偏离情况。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严格按规定在云南省应急管理厅门户网站公开绩效自评结果,自觉接受监督,并将绩效自评结果作为次年分配冬春救助资金的依据。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三、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七批)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财政部关于预拨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七批)的通知》(财资环﹝2024﹞95号)下达云南省1500万元,支持洪涝灾害应对处置方面的工作。按照财政部绩效目标管理相关要求,云南省及时将绩效目标进行分解下达(具体详见“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中央财政安排自然灾害救灾资金1500万元,已按要求全部下达至各地。实际支出1280.97万元,支出率85.4%。
2.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在资金管理上,全省各级应急管理部门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级救灾资金管理规定,强化责任意识,确保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规范、使用合理。在资金分配中,坚持“因素法分配、切块下达”,在资金使用中,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2024年8月26日,省应急管理厅印发《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加强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七批)管理的通知》,督促各地严格管理好、用好补助资金,切实做好防汛救灾工作。
3.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资金使用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突出重点、分类救助”的原则,明确救助范围,坚决杜绝平均分配,禁止截留、挪用。
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出动抢险救援力量预设目标为≥42853人次,实际投入抢险救援力量64852人次,完成预设目标;处置突发险情预设目标为≥1117次,实际处置突发险情2842次,完成预设目标;提前转移避险总人次预设目标为≥24619人次,实际提前转移避险31368人次,完成预设目标;水毁基础设施应急整治预设目标为≥449处,实际应急整治636处,完成预设目标;添置应急抢险设备物资预设目标为≥223批,实际添置103批,未完成预设目标;其他防汛必要措施保障预设目标为≥25万元,实际未支出,未完成预设目标;派出工作组预设目标为≥15次,实际0次,未完成预设目标;干部下沉人数预设目标为≥6202人次,实际干部下沉6058人次,未完成预设目标;隐患排查整治预设目标为≥20次,实际隐患排查整治20次;倒损民房修缮预设目标为≥10户,实际倒损民房修缮45户。部分预设目标未完成,主要是实际灾情调整所致。
质量指标:添置设备验收通过率预设目标为100%,实际通过率80%,未完成预设目标;水毁基础设施应急整治(不含恢复重建)抢修率预设目标为95%,实际抢修率为95%,完成预设目标。
时效指标:30日内资金下达率预设目标为100%,实际下达率80%,未完成预设目标;添置设备物资完成时限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实际部分地区未完成。
(2)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预设了灾区社会秩序稳定有序的目标,实际执行中灾区社会秩序实现稳定有序,完成预设目标。
社会效益指标:各灾区重大负面舆情和事件次数预设目标为≤5次,实际未出现重大负面舆情和事件,完成预设目标。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灾群众投诉率预设目标为≤5%,实际未出现投诉事件,完成预设目标。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部分绩效指标出现偏离,主要原因:一是部分地区项目启动时间滞后,前期采购准备工作不足;二是项目执行进度缓慢,资金尚未完成支付所致;三是执行中根据实际灾情调整所致。下一步,将加强监督指导,督促加快项目实施,提高资金支付进度。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在云南省应急管理厅门户网站主动公开绩效自评结果,自觉接受监督。同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今后专项资金分配、本部门预算安排、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四、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十一批)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财政部关于预拨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十一批)的通知》(财资环〔2024〕113号),下达云南省1500万元,支持洪涝灾害应对处置方面的工作。按照财政部绩效目标管理相关要求,云南省及时将绩效目标进行分解下达(具体详见“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投入情况。中央财政安排1500万元,已按要求全部下达各州市、县(市、区)。实际支出1266.67万元,支出率为84.44%。
2.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在资金管理上,全省各级应急管理部门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级救灾资金管理规定,强化责任意识,确保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规范、使用合理。在资金分配中,坚持“因素法分配、切块下达”,在资金使用中,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2024年9月19日,省应急管理厅印发《关于加强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十一批)管理的通知》,督促各地严格管理好、用好补助资金,切实做好防汛救灾工作。
3.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资金使用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突出重点、分类救助”的原则,明确救助范围,坚决杜绝平均分配,禁止截留、挪用。
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出动抢险救援力量预设目标为≥21857人次,实际出动抢险救援力量56812人次,完成预设目标;处置突发险情预设目标为≥225次,实际处置突发险情1319次,完成预设目标;提前转移避险总人次预设目标为≥18246人次,实际提前转移避险38003人次,完成预设目标;水毁基础设施应急整治预设目标为≥112处,实际应急整治153处,完成预设目标;添置应急抢险设备物资预设目标为≥28批,实际添置30批,完成预设目标;投入抢险机械设备预设目标为≥20台,实际投入抢险机械设备50台,完成预设目标;接收处置预警预报信息预设目标为≥150次,实际接收处置预警预报信息442次,完成预设目标;干部下沉人数预设目标为≥3600人次,实际干部下沉人数4000人次,完成预设目标;隐患排查整治预设目标为≥10次,实际隐患排查整治31次,完成预设目标;倒损民房修缮预设目标≥1030户,实际倒损民房修缮356户,未完成预设目标。倒损房屋修缮未完成预设目标主要是实际灾情调整有所差异所致。
质量指标:添置设备验收通过率预设目标为100%,实际通过率80%,未完成预设目标;水毁基础设施应急整治(不含恢复重建)抢修率95%,实际抢修率95%,完成预设目标。
时效指标:30日内资金下达率预设目标为100%,实际下达率80%,未完成预设目标;添置设备物资完成时限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实际部分地区未完成。
(2)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灾区社会秩序稳定有序,实际已完成,完成预设目标。
社会效益指标:各灾区重大负面舆情和事件次数预设目标为≤5次,实际未出现重大负面舆情和事件,完成预设目标。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灾群众投诉率预设目标为≤5%,实际未出现投诉事件,完成预设目标。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部分绩效指标未完成,主要原因是绩效指标设置不合理,加之执行中实际灾情调整所致。下一步,将加强监管,指导各地科学合理设定绩效指标,确保绩效指标符合实际。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在云南省应急管理厅门户网站主动公开绩效自评结果,自觉接受监督。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今后专项资金分配、本部门预算安排、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五、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洪涝灾害)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财政部关于清算下达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财资环﹝2024﹞185号),下达云南省600万元,支持洪涝灾害应对处置方面的工作。按照财政部绩效目标管理相关要求,云南省及时将绩效目标进行分解下达(具体详见“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中央财政安排的600万元全部下达各州(市)、县(市、区)。
因中央资金下达时间较晚,加之受各地项目实施进度较慢影响,资金暂未形成支出。
2.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在资金管理上,全省各级应急管理部门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级救灾资金管理规定,强化责任意识,确保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规范、使用合理。在资金分配中,坚持“因素法分配、切块下达”,在资金使用中,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省应急管理厅印发《关于加强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洪涝)管理的通知》,督促各地严格管理好、用好补助资金,切实做好防汛救灾工作。
3.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云南省今年1月8日才收到资金,各级根据资金分配程序逐级安排和下拨,加之受各地项目实施进度较慢影响,导致资金整体支出进度较低,绩效目标暂未完成,资金使用单位正抓紧推进落实项目,预计2025年内全部完成支出,完成预定的绩效目标。
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出动抢险救援力量预设目标为≥3390人次,项目正在推进,实际暂未完成;处置突发险情预设目标为≥83次,项目正在推进,实际暂未完成;提前转移避险总人次预设目标为≥5231人次,项目正在推进,实际暂未完成;水毁基础设施应急整治预设目标为≥1152处,项目正在推进,实际暂未完成;添置应急抢险设备物资预设目标为≥22批,项目正在推进,实际暂未完成;倒损房屋修缮预设目标为≥17户,项目正在推进,实际暂未完成;周边和类似地区洪涝灾害风险应急监测点预设目标为≥85处/个,项目正在推进,实际暂未完成;排危除险预设目标为≥4处/个,项目正在推进,实际暂未完成。
质量指标:添置物资设备验收通过率预设目标为≥95%,项目正在推进,实际暂未完成;水毁基础设施应急整治(不含恢复重建)抢修率预设目标为≥90%,项目正在推进,实际暂未完成;排危除险完成率预设目标为100%,项目正在推进,实际暂未完成。
时效指标:水毁基础设施应急整治(不含恢复重建)在2025年4月30日前完成,项目正在推进;倒损房屋重建修缮在2025年4月30日前,项目正在推进;周边和类似地区洪涝灾害风险应急监测按时完成时限≤60天,项目正在推进;排危除险在2025年4月30日前,项目正在推进。
(2)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维护灾区社会正常秩序,各灾区重大负面舆情和事件次数预设目标为≤5次,实际未出现负面舆情,灾区社会秩序正常。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灾群众对防汛救灾工作满意度≥90%,项目正在推进,截至目前尚未接到投诉意见。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因中央资金下达时间较晚,截至2025年3月底,县区正在分配执行中,还未下达至乡镇使用,加之各地项目组织实施进度较慢,目前资金尚未形成支出,暂未完成预设绩效目标。下一步,将加快项目组织实施,加强专项资金分配,确保资金尽快形成支出,强化资金绩效跟踪,达成预设绩效目标,发挥资金效益。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将定期对本批资金进行跟踪监管,监督使用进度,确保执行效率。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次年中央资金分配、本部门预算安排、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在云南省应急管理厅门户网站主动公开绩效自评结果,自觉接受监督。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六、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云南旱灾救灾补助)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财政部关于预拨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云南旱灾救灾补助)的通知》(财资环﹝2024﹞13号),下达云南省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抗旱)2000万元,支持云南省用于抗旱救灾方面的工作。按照财政部绩效目标管理相关要求,云南省及时将绩效目标进行分解下达(具体详见“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投入情况。中央财政安排2000万元资金,已按要求全部下达各州(市)、县(市、区)。实际支出1789.895万元,支出率89.49%。
2.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在资金管理上,全省各级应急管理部门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级救灾资金管理规定,强化责任意识,确保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规范、使用合理。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印发《关于加强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云南旱灾救灾补助)管理的通知》,督促各地严格管理好、用好补助资金,切实做好防汛救灾工作。
3.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资金管理使用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突出重点、分类救助”的原则,明确救助范围,坚决杜绝平均分配,禁止截留、挪用。
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投入应急抗旱力量预设目标为≥132298人次,实际投入应急抗旱力量118723人次,未完成预设目标;添置应急抗旱设备物资预设目标为≥110批次,实际添置102批次,未完成预设目标;解决临时用水困难人员预设目标为≥505481人次,实际解决临时用水困难人员492542人次,未完成预设目标;解决灾区大牲畜临时用水数量预设目标为≥92479头,实际解决灾区大牲畜临时用水数量116004头,完成预设目标;抗旱浇灌面积(千公顷)预设目标为≥46.3071千公顷,实际抗旱浇灌面积541.2541千公顷,完成预设目标;抽水、拉水、提水等应急保供水预设目标为≥681.7878万立方米,实际应急保供水656.193万立方米,未完成预设目标。
质量指标:添置物资设备验收通过率预设目标为≥95%,实际验收通过率95%,完成预设目标;应急供水保障率预设目标为≥95%,实际应急供水保障率95%,完成预设目标。
时效指标:资金在30天内下达率预设目标为100%,实际95%,部分县级地区未完成;添置设备物资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实际部分地区未完成。
(2)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灾区社会秩序正常稳定,实际已完成。
社会效益指标:各灾区重大负面舆情和事件次数预设目标为≤5次,实际未出现重大负面舆情和事件,完成预设目标。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灾群众投诉率预设目标为≤5%,实际未收到群众投诉,完成预设目标。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部分绩效指标有所偏差,主要原因:一是绩效指标设置不合理,与项目后期执行存在明显偏差,加之执行中实际灾情调整所致;二是部分地区项目实施进度缓慢,设备物资正在采购中。下一步,将加强监管,指导各地科学设定绩效指标,确保绩效指标符合实际。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今后专项资金分配、本部门预算安排、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在云南省应急管理厅门户网站主动公开绩效自评结果,自觉接受监督。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七、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抗旱)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财政部关于清算下达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的通知》(财资环﹝2024﹞71号)下达云南省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抗旱)100万元,支持云南省用于抗旱救灾方面的工作。按照财政部绩效目标管理相关要求,云南省及时将绩效目标进行分解下达(具体详见“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投入情况。中央财政安排100万元资金,已按要求全部下达楚雄州。实际支出100万元,支出率100%。
2.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严格按照《云南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财政部门和应急部门相互协作、共同管好用好救灾资金。强化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对洪涝灾害救灾资金拨付是否及时、足额到位,物资、设备采购是否真实有效,资金管理是否规范开展督查检查,确保救灾资金管理和使用安全。
3.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该资金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突出重点、分类救助”的原则,明确救助范围,坚决杜绝平均分配,禁止截留、挪用。楚雄州分配州气象局20万元用于解决前期人工增雨弹药的消耗,购买补充人工增雨弹药,目前已完成采购。切实解决了城乡居民用水困难,购买、租赁应急储水、供水设备,组织人员拉水以及发放生活用水、旱灾救助等问题。
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投入应急抗旱力量预设目标为≥100人次,实际投入应急抗旱力量101人次,完成预设目标;添置应急抗旱设备物资预设目标≥10批次,实际添置10批次,完成预设目标。
质量指标:添置装备设备物资验收通过率预设目标为≥95%,实际验收通过率100%,完成预设目标。
时效指标:30日内资金下达率预设目标为100%,实际资金下达率100%,完成预设目标;添置装备设备物资完成时限预设指标为在2024年11月30日前,实际已完成。
(2)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维护灾区社会正常秩序,实际已完成。
社会效益指标:各县市灾区重大负面舆情和事件次数预设目标为≤5次,未出现重大负面舆情和事件,实际已完成。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灾群众投诉率预设目标为≤5%,实际未出现投诉事件,完成预设目标。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已完成采购应急物资、设备储备,有效提升了灾害应对能力,总体目标和绩效指标均完成,无偏离。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在云南省应急管理厅门户网站主动公开绩效自评结果,自觉接受监督。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今后专项资金分配、本部门预算安排、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八、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地质灾害)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财政部《关于清算下达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财资环﹝2024﹞185号),下达云南省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地质灾害)5700万元,专项用于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援工作。按照财政部绩效目标管理相关要求,云南省及时将绩效目标进行分解下达(具体详见“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二)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中央转移支付资金5700万元,省级已按要求全部下达至州(市)。因云南省今年1月8日才收到资金,暂未形成支出,预计2025年内全部完成支出。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严格按照《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自然灾害救助指导标准》管理专项资金,下拨资金全部用于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专款专用。
3.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针对云南地质结构复杂、地质灾害多发频发的实际,支持保障各州(市)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或隐患排查、监测、临时治理等,能够有效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项目正在推进,实际暂未完成。
数据指标:出动抢险救援力量预设目标为≥10000人次,项目正在推进,实际暂未完成,截至3月20日完成391人次;处置突发险情预设目标为≥35(次、处、起),项目正在推进,实际暂未完成,截至3月20日处置2起;添置应急抢险设备预设目标为≥2000(台、套、顶、件、只、把、个、根、盏、双、副等),项目正在推进,实际暂未完成;添置应急抢险物资预设目标为≥2500(台、套、顶、件、只、把、个、根、张、床、副等),项目正在推进,实际暂未完成;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预设目标为≥3000人次,项目正在推进,实际暂未完成;地质灾害隐患点排危除险≥预设目标为20个,项目正在推进,实际暂未完成;地质灾害隐患点临时治理预设目标为≥15个,项目正在推进,实际暂未完成;受灾地区开展次生灾害隐患排查和应急整治预设目标为≥30(起、次、点),项目正在推进,实际暂未完成;受灾困难群众救助数量预设目标为≥200人次,项目正在推进,实际暂未完成;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预设目标为≥5000人次,项目正在推进,实际暂未完成,截至3月20日已完成500人次。
质量指标:添置设备验收通过率预设目标为100%,实际添置设备验收通过率0%,各州(市)正在按程序开展相关采购工作,未进入验收阶段;添置物资验收通过率预设目标为100%,实际添置物资验收通过率0%,各州(市)正在按程序开展相关采购工作,未进入验收阶段;排危除险项目验收合格率预设目标为100%,实际排危除险项目验收合格率0%,各州(市)正在按程序开展相关工作,未进入验收阶段;临时治理项目验收合格率预设目标为100%,实际临时治理项目验收合格率0%,目前各州(市)正在开展相关工作,未进入验收阶段;应急处置完成率预设目标为100%,实际项目正在实施,暂时无法统计。
时效指标:30日内资金下达率预设目标为100%,实际30日内各州(市)已完成资金下达;地质灾害排危除险完成时限预设目标为2025年11月30日,正在开展,将在目标时限内完成;地质灾害隐患临时治理时限预设目标为2025年11月30日,正在开展,将在目标时限内完成。
(2)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预设了减少经济损失的目标,目前各州(市)相关工作暂未开展完毕,暂时无法统计实际经济损失。
社会效益指标:各州(市)因地质灾害引发重大负面舆情或事件次数预设目标为≤2次,未出现重大负面舆情和事件,实际已完成。预设了维护灾区社会正常秩序的目标,通过救灾资金发放,最大限度减少因地质灾害造成的财产损失,维护灾区生活生产秩序正常。
可持续影响指标:通过实施地质灾害隐患点排危除险或临时治理,提高地质灾害隐患点及周边稳定性和安全性,实际各州(市)正在按程序开展相关工作,未进入验收阶段,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灾群众对地质灾害减灾救灾工作满意度预设目标为≥95%,实际已完成,完成预设目标。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因中央专项资金下达时间较晚,各级根据资金分配程序逐级安排和下拨,加之项目实施进度较慢,目前资金暂未形成支出,预设的绩效目标暂未完成。下一步,将加强对资金管理使用督促,加快推进项目实施,确保资金及时形成支出,充分发挥效益。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情况
认真整改绩效自评发现的问题,将绩效自评和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今后专项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在云南省应急管理厅门户网站主动公开绩效自评结果,自觉接受监督。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九、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地质灾害3353万元)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财政部印发《关于清算下达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的通知》(财资环﹝2024﹞71号),下达云南省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地质灾害)3353万元,专项用于昭通市镇雄县山体滑坡灾害抢险救援、群众安置及恢复重建等工作。按照财政部绩效目标管理相关要求,云南省及时将绩效目标进行分解下达(具体详见“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二)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中央财政安排资金3353万元,已按要求全部下达至镇雄县。
实际使用资金3353万元,资金执行率100%。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严格按照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做到科学分配、按时下达救灾资金,确保实际支出与项目规定的用途一致,对专项资金专款专用;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保障会计核算准确、财务资料完整;无挪用、截留、挤占资金等违规行为。
3.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已严格按照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做到科学分配、按时下达救灾资金,确保实际支出与项目规定的用途一致,对专项资金专款专用,项目执行进度已达到100%,成功完成“1.22”山体滑坡灾害应急抢险、转移安置、灾后救助、恢复重建工作。
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
数据指标:受灾地区倒塌严重房屋恢复重建数量预设目标为≥2000间,实际完成2800间,完成预设目标;因灾死亡群众补助预设目标为≥44人,实际补助44人,完成预设目标;应急救助人数预设目标为≥1000人,实际救助1334人,完成预设目标;过渡期生活救助预设目标为≥1000人次,实际救助1334人次,完成预设目标;地质灾害隐患点排危除险预设目标为≥1个,实际完成1个,完成预设目标。
质量指标:排危除险项目验收合格率预设目标为100%,实际验收完成100%,完成预设目标;倒损房屋恢复重建合格率预设目标为100%,实际验收完成100%,完成预设目标。
时效指标:30天内资金下达率预设目标100%,实际下达率为100%,完成预设目标;房屋恢复重建完成时限预设目标为2025年1月29日,实际已于2025年1月10日完成,完成预设目标;地质灾害排危除险完成时限预设目标为2024年11月30日,实际已于2024年10月30日前完成,完成预设目标。
(2)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维护灾区社会正常秩序,实际已完成,通过开展山体滑坡灾害抢险救灾救助工作,使地质灾害损失减少,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效果显著。
社会效益指标:各地灾区重大负面舆情和事件预设目标为≤5次,实际未发生灾区重大负面舆情和事件;帮助受灾群众克服生活困难,妥善保障基本生活,实际完成情况:有效减少了灾害对受灾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妥善保障了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完成预设目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预设目标为通过实施地质灾害隐患点排危除险或临时治理,提高地质灾害隐患点及周边稳定性和安全性,实际已完成,完成预设目标。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灾群众投诉率预设目标为≤5%,实际未接到受灾群众投诉,完成预设目标。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所有预设目标均已完成,未出现绩效目标偏离情况。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情况
认真整改绩效自评发现的问题,将绩效自评和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今后专项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在云南省应急管理厅门户网站主动公开绩效自评结果,自觉接受监督。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十、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昭通镇雄“1·22”山体滑坡灾害救灾资金)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财政部印发《关于预拨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24﹞2号),预拨云南省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5000万元,专项用于昭通市镇雄县山体滑坡灾害救灾工作。按照财政部绩效目标管理相关要求,云南省及时将绩效目标进行分解下达(具体详见“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二)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投入情况。中央财政安排5000万元,已按要求全额下达到镇雄县。实际使用资金5000万元,资金执行率100%。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严格按照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做到科学分配、按时下达救灾资金,确保实际支出与项目规定的用途一致,对专项资金专款专用;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保障会计核算准确、财务资料完整;无挪用、截留、挤占资金等违规行为。
3.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实际支出与项目规定的用途一致,项目执行进度已达到100%,成功完成“1.22”山体滑坡灾害应急抢险、转移安置、灾后救助、恢复重建工作。
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
数据指标:出动抢险救援力量预设目标为≥5000人次,实际出动抢险救援力量5500人次,完成预设目标;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预设目标为≥1000人次,实际转移安置受灾群众1334人次,完成预设目标;受灾困难群众救助数量预设目标为≥1000人次,实际救助受灾困难群众1334人次,完成预设目标;受灾地区倒塌严损房屋恢复重建数量预设目标为≥2000间,实际恢复重建2800间,完成预设目标。
质量指标:倒损房屋恢复重建合格率预设目标100%,实际通过验收合格100%,完成预设目标。
时效指标:30天内资金下达率预设目标100%,实际下达率100%,完成预设目标;恢复重建完成时间预设目标为2025年1月29日,实际已完成,完成预设目标。
(2)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预设目标为维护灾区社会正常秩序。实际执行中,通过开展山体滑坡灾害抢险救灾救助工作,使地质灾害损失减少,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效果显著,维护了社会正常秩序,完成了预设目标。
社会效益指标:各地灾区重大负面舆情和事件预设目标为≤5次,实际未发生灾区重大负面舆情和事件,完成预设目标;帮助受灾群众克服生活困难,妥善保障基本生活,实际有效减少了灾害对受灾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妥善保障了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
可持续影响指标:预设目标为通过实施地质灾害隐患点排危除险或临时治理,提高地质灾害隐患点及周边稳定性和安全性。实际执行中圆满达到了上述目标。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灾群众投诉率预设目标为≤5%,实际未接到受灾群众投诉,完成预设目标。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所有预设绩效目标均已完成,未出现绩效目标偏离情况。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情况
将绩效自评和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今后专项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在云南省应急管理厅门户网站主动公开绩效自评结果,自觉接受监督。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十一、安全生产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补助资金预算(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支出)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财政部关于下达2024年安全生产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补助资金预算(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支出)的通知》(财环资〔2024〕65号)下达云南省中央转移支付资金5015万元,专项支持国家矿山应急救援东源队、国家隧道应急救援中铁二局昆明队、国家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云南石化队、国家油气管道应急救援昆明队4支国家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提升装备水平和救援能力。按照财政部绩效目标管理相关要求,云南省及时将绩效目标进行分解下达(具体详见“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投入情况。中央财政安排5015万元资金已按要求全部下达至有关单位。实际支出1006.53万元,支出进度20.07%。其中,下达国家矿山应急救援东源队60万元,支出60万元,支出率100%;下达国家隧道应急救援中铁二局昆明队4233万元,支出300万元,支出率7.09%;下达国家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云南石化队422万元,支出346.53万元,支出率82%;下达国家油气管道应急救援昆明队300万元,支出300万元,支出率100%。
2.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严格按照《应急管理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应急〔2022〕124号)和《财政部关于下达2024年安全生产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补助资金预算(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支出)的通知》(财环资〔2024〕65号)等要求,切实加强资金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努力实现预期绩效目标。
3.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目前装备建设部分资金还未使用,装备采购还未到位,部分绩效指标暂未完成。下一步,将加快推进项目实施,确保2025年内完成资金使用。
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支持建设国家矿山应急救援队伍预设目标为1支,实际建设队伍1支,完成预设目标;支持建设国家隧道应急救援队伍预设目标为1支,实际建设队伍1支,完成预设目标;支持建设国家危化应急救援队伍预设目标为1支,实际建设队伍1支,完成预设目标;支持建设国家油气管道应急救援队伍预设目标为1支,实际建设队伍1支,完成预设目标;参加全省2024年应急救援竞赛预设目标为1次,实际参加竞赛2次,完成预设目标;为隧道队配备侦测搜寻类装备预设目标为≥3台、套,因正在开展招标采购,暂未完成,预计配备3台、套,预计可完成预设目标;为隧道队配备钻掘救援类装备预设目标为≥4台、套,正在开展招标采购,暂未完成,预计配备4台、套,预计可完成预设目标;为隧道队配备其他装备预设目标为≥11台、套,因正在开展招标采购,暂未完成,预计配备11台、套,预计可完成预设目标;为危化队配备灭火抢险装备预设目标为≥2套,实际10套,完成预设目标;为危化队配备通信指挥装备预设目标为≥7套,实际7套,完成预设目标;为危化队配备应急保障装备预设目标为≥1辆,实际1辆,完成预设目标。
质量指标:组织一次跨区域演练任务完成率预设目标为100%,实际100%,完成预设目标;矿山队伍标准化建设达标率预设目标为100%,实际100%,完成预设目标;事故灾害发生时,队伍响应应急管理部指挥调动,及时赶赴现场救援率预设目标为100%,实际100%,完成预设目标;队伍全员参与实训演练覆盖率预设目标为全年达到100%,实际100%,完成预设目标;实训演练考核评估结果预设目标为合格,实际为合格,完成预设目标;各类车辆及大型装备按照国家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有关标志标识规范进行涂装预设目标为100%,国家隧道应急救援中铁二局昆明队暂未完成,正在开展招标采购,预计可完成预设目标;各类车辆及大型装备安装数据采集终端,能够接入应急管理部相关指挥控制系统预设目标为100%,国家隧道应急救援中铁二局昆明队暂未完成,正在开展招标采购,预计可完成预设目标;队员装备操作培训通过率预设目标为100%,国家隧道应急救援中铁二局昆明队暂未完成,正在开展招标采购,预计可完成预设目标;预设了建立装备台账、及时更新台账信息的目标,已完成预设目标;预设了提升事故灾害救援现场音视频、图像和数据实时传输能力目标,实际已完成预设目标;验收通过率预设目标为100%,国家隧道应急救援中铁二局昆明队暂未完成,正在开展招标采购,预计可完成预设目标;隧道救援生命通道快速钻进能力预设目标为≥60米,实际60米,完成预设目标;隧道救援人工导坑通道掘进能力预设目标为≥50米,实际50米,完成预设目标;预设了提升化工装置火灾事故处置能力目标,实际已完成预设目标;1016毫米口径天然气管道应急封堵能力预设目标为≥10兆帕,实际10兆帕,完成预设目标;大队级应急演练预设目标为≥2次,实际5次,完成预设目标;中队级应急演练≥30次,实际55次,完成预设目标;油气管道隐患排除预设目标为≥20次,实际31次,完成预设目标;关键救援装备完好率预设目标为=100%,实际100%,完成预设目标。
时效指标:建设周期预设目标为≤1年,实际周期少于1年,完成预设目标;实训演练计划完成率预设目标为100%,实际100%,完成预设目标;无补给状态下自我保障时间预设目标为≥72小时,实际经评测,至少可达到72小时,完成预设目标;预设了突发事件发生后先遣组立即出动目标,已完成预设目标。
(2)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预设了重点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救援能力得到显著增强、在自然灾害抢险救援中发挥救援协同作用得到提升、复杂恶劣环境救援能力得到提升、助力依托企业(单位)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减少事故发生发挥作用成效明显的目标,预设目标均已达成;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救援队伍成建制出动时间预设目标为≤30分钟,实际25分钟,完成预设目标。
(3)满意度指标。
接受服务的企业对队伍的满意度预设目标为≥95%,实际满意度大于95%,完成预设目标;地方应急管理部门对队伍满意度预设目标为≥95%,实际满意度大于95%,完成预设目标;应急管理部对队伍满意度预设目标为≥95%,实际满意度大于95%,完成预设目标。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因装备采购时间较长,部分装备还需完善验收等程序,部分绩效指标未完成,其中:国家隧道应急救援中铁二局昆明队装备建设部分资金还未使用,装备采购还未到位,目前已经完成招标采购方案,计划4-6月份开始装备招标采购工作。下一步,将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进度,努力实现预期绩效目标,依法合规用好补助资金。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将绩效自评和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今后专项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在云南省应急管理厅门户网站主动公开绩效自评结果,自觉接受监督。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1.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森林草原航空消防租机补助经费)绩效目标自评表
2.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8.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地质灾害5700万元)绩效目标自评表
9.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地质灾害3353万元)绩效目标自评表
10.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昭通镇雄“1·22”山体滑坡灾害救灾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11.安全生产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