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调整防汛应急响应的通知
2025-05-30 15:15:39     来源:水旱灾害应急救援管理处

昆明市、曲靖市、楚雄州、玉溪市、保山市、红河州、文山州、普洱市、大理州、西双版纳州、德宏州、丽江市、怒江州、迪庆州、临沧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省防汛抗旱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

据气象部门监测信息,当前滇西及以北维持降雨天气,其余地区降雨明显减弱,结合省气象台5月29日18时30分变更发布的暴雨Ⅳ级预警,预计未来24小时,德宏州、迪庆州、怒江州、保山市及普洱市、临沧市局部将出现大到暴雨。

根据《云南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会商研判,省防指决定于5月30日11时,终止对昆明市、曲靖市、楚雄州、大理州防汛Ⅲ级应急响应,终止对文山州、丽江市、玉溪市、西双版纳州、红河州、普洱市、临沧市防汛Ⅳ级应急响应,调整怒江州、德宏州防汛Ⅲ级应急响应为Ⅳ级,维持对保山市防汛Ⅳ级应急响应;对迪庆州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请相关州(市)继续做好防范应对等工作,发生洪涝灾害的地区要妥善做好受灾群众救助,前期强降雨落区要关注次生地质灾害等风险的滞后性,持续做好巡查排查。滇西、滇南地区要克服疲劳厌战思想,加强监测预报预警和预警响应联动,高度警惕长时间降雨带来的各类风险叠加,按照“四个一律”要求,提前果断组织危险区群众转移避险,做好抢险救灾应急处置准备,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