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省应急管理厅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认真落实省委书记王宁关于依法治省相关要求,紧盯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按照《中共云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有关工作的通知》(〔2024〕-57),现将省应急管理厅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及成效
(一)在党纪学习教育中不断强化法纪意识
省应急管理厅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推进全面依法治省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厅党委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读书班、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学习等集中学习内容,采取原原本本学、集体研讨学、融会贯通学、联系实际学等方式,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党纪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中不断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纪法思维、守好法律底线。邀请专家解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厅党委书记、分管厅领导和党支部书记讲授纪律党课,组织参观云南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集中观看《违纪行为典型案例》等警示教育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教育引导全厅党员干部不断强化法纪意识、严守党的纪律。坚持把党纪学习教育与推动应急管理中心工作结合起来,把学习成果体现在履职尽责上、体现在干事创业上,积极统筹发展和安全,应急管理工作质效得到有效提升。
(二)在完善法律法规中不断强化法治体系
一是推进立法工作任务。省应急管理厅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推进我省新时代应急管理工作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进一步提升应急管理法治建设成效。2024年推动省政府出台《云南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2月1日起全面施行。积极推进《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修订工作,目前已列入省政府今年完成的立法计划任务,不断完善安全生产法治体系。
二是完善应急法规体系。以省政府层面出台《云南省全面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若干措施》《关于进一步加强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不断强化安全生产法规体系。提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实施意见》,修订《云南省地震应急预案》,全面规范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起草并按程序报批《云南省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大安全大应急框架下应急指挥机制,着力提升基层应急基础和能力建设水平。
三是强化法治责任落实。认真落实厅主要领导述法制度,强化法律责任。制定了2024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和应急管理厅普法责任清单,将厅机关各处室、所属事业单位法治建设成效和主要负责人述法情况纳入年度考评。各牵头处室实行处长负责制,对照任务清单,研究细化工作方案,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具体工作,加强调查研究,结合实际按要求推进,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在坚持依法行政中打造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依法开展应急管理工作。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扛牢责任、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守牢底线,坚持固本强基、强化预防为主,全力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全省安全生产形势保持平稳,防灾减灾救灾有力有效,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全省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874起、死亡915人,同比分别减少88起、119人,下降9.1%、11.5%。其中,较大事故17起、死亡64人,同比减少3起、11人,下降15%、14.7%,连续61个月未发生重大以上事故;高效处置15起森林火灾,取得火灾起数自1951年有记录以来第二好的成绩;有力应对14轮强降雨和7次编号洪水,首次实现1950年有记录以来洪涝灾害“零伤亡”。
二是全心全意依法服务群众。坚持把“两场革命”转化为抓好工作落实的实际行动,与实减负、促发展并举,实施深入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行动。厅领导班子带头抓平安建设工作,充分发挥统筹安全工作协调作用,积极做好全国全省两会、春节、国庆、第三届全民阅读大会、中国网络媒体论坛、第三届中国—印度洋地区蓝色经济发展合作论坛等重大活动、重要节日、重点时段安保维稳工作,取得良好工作成效。扎实开展为基层减负工作,专题研究部署为基层减负工作4次,制定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18条措施。按照省委、省政府“厅局长坐诊”要求,推动开展厅领导亲自走审批流程,组织厅领导及业务处室主要负责人结合“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以“企业和群众身份体验办、以工作人员身份具体办、与企业和群众一道陪同办”方式,完成所有政务服务事项。
三是有效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加快推进全省应急管理部门特别国债项目,用于支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安全生产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等项目建设。成功举办省第二十一届职工职业技能大赛应急救援员竞赛,为10支州(市)级队、111支县级队、1240支乡镇(街道)救援队伍配备各类装备3.6万余台(套)。先后举办矿山、危化、工贸行业培训班,举办为期一个月的执法人员入职培训班,共培训省市县三级应急系统综合行政执法人员308人。要求省应急管理厅全部行政执法人员、各州(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市、县两级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开展20学时的公共法律知识线上培训,全省1254名执法人员已全部完成线上培训。联合省总工会在楚雄举办首届全省应急管理行政执法技能竞赛,为5100名执法人员采购配发制式服装,为88个原国家级贫困县采购配发27种16540台(套)监管执法装备,执法队伍建设明显加强。
(四)在提质增效中不断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是积极营造全民法治氛围。以深入推进安全普法宣传“五进”为抓手,认真落实“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等普法节点有关工作,充分利用“12·4”宪法宣传日暨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活动,深入开展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贯工作,针对企业和广大群众关心的问题等事项,邀请省内有关企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律师事务所、燃气公司及应急管理、住建、交警等行政部门业务人员到活动现场,“零距离”倾听有关企业和人民群众诉求,“面对面”与其交流,为其答疑解惑。组织全厅干部职工开展旁听庭审活动,观看中国庭审公开网行政诉讼典型案件,深入了解出庭应诉程序及审判过程,进一步增强依法履职和依法行政的直观认识。联合省普法办发文宣传应急重要法律法规,在昆明地铁等人员密集场地反复宣传播放,使相关法律法规得到广泛宣传。连续两年参加司法部、应急部普法知识竞赛和普法作品征集展播活动,均获奖。
二是依法开展行政许可事项。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度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调整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职权职责梳理工作,加大省级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力度,在之前形成7类69项省应急管理厅权责清单事项的基础上,重点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等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许可事项进行再梳理、再核对。开展三次“不予委托或下放沿边产业园区行使的省级经济管理权限事项清单”梳理工作,进一步理清职权职责。动态化清理不合时宜文件,重点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持续开展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公平竞争审查、规范全省招商和项目实施领域突出问题等自检自查工作,配合做好国家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工作,破除各种不合理门槛和限制。把清廉云南建设贯穿全面从严治党全过程,把行政审批监管“阳光行动”“暖心行动”等作为重要内容,压缩审批时限,全省应急管理系统18项行政许可事项实行清单化管理,确保清单之外无审批,持续做好减证便民工作。以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为目标,持续做好“减证便民”工作,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一网通办”改革。目前,省应急管理厅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纸质材料缩减率达89.52%,审批时限压缩57.26%,行政许可事项“最多跑一次”比例为96.08%,大幅降低企业和群众办事的成本。
三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制度。推行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基本信息和结果信息,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在行政执法公示方面,应急管理执法人员在执法工作中主动出示或佩戴执法证件,以门户网站为依托,全部建立行政执法公示专栏,在办事大厅、服务窗口主动公示执法信息。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方面,严格按照案卷制作标准进行文字和音像记录,为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手持执法终端、无人机、摄像机、照相机等设备,基本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方面,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参与重大执法案件、事故调查处理报告等合法合规性审核,2024年,厅法制机构完成重要政策措施、公开信息等各类合法性审核600余份。认真开展2024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重点对事故、隐患、资格、培训等类型的执法案卷进行评查,将相关评查情况和典型案例进行全省通报,进一步规范应急管理系统常见违法行为的执法工作。
四是不断加强法律服务效能。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和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出台《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公职律师管理办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加强与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等合作,购买法律咨询服务、审查文件合同、评查行政执法案卷、协助执法监督检查、法治宣传教育培训等16项服务。在今年国债等重大项目以及政府采购中发挥了较好的法律风险把控作用。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通过厅党委会、厅长办公会依法依规决策重大行政事项。严格执行《云南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云南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等办法规定,由厅法制机构一名工作人员担任公职律师,与法律顾问一同严格审查规范性文件、重要政策措施和信息公开事项。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应急管理法治体系还不够健全,部分工作与依法行政结合不够紧密,衔接不够好。二是应急管理涉及多个部门,在实际工作中可能出现职责交叉或职责不清的情况,在应对突发事件时还有统筹不力、指挥不清的情况,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应急处置效率。三是执法队伍建设还需要持续加强,个别执法人员业务能力不强,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运用存在偏差,导致执法质量不高。执法监督的力度和广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社会公众参与监督还存在薄弱环节。
三、2025年工作思路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指示批示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加强领导机构,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按照法治、规范、公开、公正原则开展工作。严格落实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关规定,积极组织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活动。充分发挥应急管理部门的综合优势和各相关部门的专业优势,强化综合监管、综合应对、综合救援、综合保障、综合服务,尽快完成《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草案)》修订工作,进一步提升应急管理法治建设成效。
(二)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的决策部署,认真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坚持严格规范执法与热情服务相结合,合理制定年度检查计划,最大限度减少入企检查频次。大力推进精准检查,检查内容能合并实施的,不得重复检查;省市县三级能联合实施的,不得多头检查。以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执法典型案例报送为抓手,推动安全生产执法各项工作任务措施落实,确保“互联网+执法”系统使用覆盖率、线上执法办案率、典型案例报送率和合格率4个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均达100%。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办法》,认真做好迎接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组对省委、省政府的考核巡查各项准备工作,精心组织省委对各州(市)党委和政府的考核巡查,切实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安全生产责任,不断提高安全生产考核巡查权威性。
(三)提升基层应急能力。推动中办国办《意见》贯彻落实,出台《云南省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实施意见》,推动党委和政府把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好与基层党的建设、基层治理、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的统筹谋划和部署推进。围绕提高基层组织指挥能力、安全风险防范能力、应急救援队伍实战能力、应急处置能力和支撑保障能力,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办法措施,确保各项政策举措能够落地见效。从基层应急管理的全周期、全流程出发,推动形成隐患排查、风险识别、监测预警、及时处置闭环管理,做到预防在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小。要健全大安全大应急框架,发挥应急管理部门综合优势以及相关部门和有关方面专业优势,强力推动专业部门加强“防”的工作,聚焦应急管理部门应急救援主责主业,衔接好“防”和“救”的责任链条,切实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
(四)健全法治保障机制。建设线上线下普法宣传教育主阵地,创作更具有普适性和云南民族特色的科普作品,加大传播力度和广度,让广大人民群众听得懂、学得会、记得牢,全面筑牢人民防线。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报道,总结推广法治经验做法,力争形成一批可学、可讲、可看的经验做法。组织全省应急管理部门法制机构、执法机构负责人专题执法培训,着力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完善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切实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应急管理和安全监管执法工作中的服务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