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集中学习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 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稳定良好环境
近日,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在昆明举行集中学习,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强调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毫不放松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稳定良好环境。
省委书记王宁主持并讲话。省委副书记、省长王予波,省政协主席刘晓凯参加。
赵俊民、郭大进、刘勇等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作学习交流发言,省应急管理厅主要负责同志围绕安全生产主题作讲解。大家一致表示,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对人民极端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把安全生产牢牢抓在手上,全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严防各类重大事故灾害发生,保一方平安、护一方稳定,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王宁在讲话时强调,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是“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必须遵循的原则之一。要学深悟透力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深入开展风险排查整治,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针对道路交通、矿山、建筑施工、化工生产、旅游景区、城镇燃气等重点领域强化治理,加强农村公共安全教育管理,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要用大数据等数字技术赋能安全生产工作,持续提升安全治理能力和安全生产科技水平,在森林防火、防汛防洪、工程施工、煤矿和非煤矿山等领域推广应用大数据监管技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强化事前发力。要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抓实抓细年终岁末安全生产、森林防火等工作,坚决扛牢属地责任,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责任,落实好企业主体责任,严格监管执法,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岗到人,确保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地见效,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有关省领导,省级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参加学习。
省政府党组会议常务会议强调安全生产工作
11月11日,省政府党组书记、省长王予波主持召开省政府党组第79次会议、省政府第64次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及省委要求,研究有关工作。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增强底线思维、极限思维,扛牢“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全方位全链条抓好安全防范工作,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2025年云南省消防宣传月活动启动
11月4日,2025年云南省消防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在昆明举行。今年活动主题是“全民消防、生命至上——安全用火用电”。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赵俊民出席仪式并宣布活动启动。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消防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强化部门协同联动,深化基层实践参与,优化宣传教育方式,增强消防科普的穿透力和感染力,持续提升全民安全意识和素养。要坚持预防为主、“防”在“消”前,以消防宣传月为契机,扎实推进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强化重点行业、薄弱环节隐患排查治理,更好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
启动仪式结束后,参会人员、基层工作者和社区群众共同参加了用火用电安全消防科普宣传活动。
我省积极推进多部门常态化严厉打击盗采矿产资源行为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矿产资源管理,常态化严厉打击盗采矿产资源行为,有效防范和遏制盗采矿产资源事件发生,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常态化严厉打击盗采矿产资源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共十五条,自2025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
《办法》指出,我省将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依法严厉打击无证开采、不按批准矿种开采、超出批准矿区范围开采、以采代探、以采代建;擅自启封已关闭取缔矿井(硐)、废弃矿井(坑)和潜入已停工停产停建矿井(硐)盗采矿产资源;在偏远山区、偏僻林区、浅层矿露头区等特殊区域盗采矿产资源;利用合法经营企业厂房、村民住宅院落等场所作为掩护,以暗堡等形式秘密进行盗采矿产资源;以生态修复、地质灾害治理、边坡治理、重点工程和公益性项目建设等各种工程建设名义盗采矿产资源;在金沙江流域、赤水河流域、重点高原湖泊及各类保护区等生态环境敏感区域,油气输送管道、铁路、公路等交通要道沿线盗采矿产资源;非法收购、存放、运输、加工、销售盗采的矿产资源,以及非法为盗采矿产资源提供场所、电力、机械设备、运输工具、民用爆破物品、堆放地等条件;拒绝、阻碍、暴力抵抗查处盗采矿产资源;公职人员参与或保护非法开采、盗采矿产资源,充当“保护伞”或幕后指使人等违法违规行为。
《办法》要求,属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持续强化“打非治违”工作责任落实,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同时《办法》对自然资源、公安、应急管理、煤矿安全监管、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水务、电力、矿山安全监察等部门在打击盗采工作中的职责进行了精准划分。
《办法》强调,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对生产、建设矿山、停产停建矿山都要加强矿区巡查,严防盗采事件发生。各级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工作协作配合、定期巡查和整治、快查快处、矿产品溯源、责任追究、宣传教育、举报奖励等制度,持续营造全社会共同打击盗采矿产资源的浓厚氛围。
省安委办召开全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会
为保障2026年春节前后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活动安全有序,近日,省安委办召开全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会,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应急管理厅等4部门分别结合职能职责部署烟花爆竹旺季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及产品质量环节安全监管工作。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绷紧责任之弦、思想之弦、措施之弦,全力做好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生产工作。一是严格生产安全管理。严禁违规检维修机械设备、“三超一改”、分包转包、停产期间违法组织生产、防静电措施不到位、违章作业、使用明令禁止的化工原材料、违规使用电动车运输成品半成品等事故易发高发非法生产经营行为。二是加强经营安全管理。严把许可准入关,坚决整治超许可范围经营、经营超标违禁产品、超量存储、售卖非法产品等问题,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罚,提高打击震慑力,要持续抓好经营企业改造提升工作,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三是加强运输安全管理。要严格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审批,严格对烟花爆竹承运人、运输车辆及驾驶员、押运员的资格审查和监管,严查违法违规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四是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加强重点时段重点场所巡查,做好宣传、劝阻、查处等工作,严格审批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大型焰火燃放活动所需烟花爆竹的临时存放场所必须符合安全规定,并尽量缩短存放时间,加强对群众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对违规燃放的行为,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五是严格质量安全管理。加大烟花爆竹产品质量抽查力度,对监督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严厉处置,加强行刑衔接,形成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闭环。
会议强调,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活动涉及环节多、安全风险高,受到人民群众高度关注,各级各单位要把安全风险是否可控、消费者是否满意作为衡量工作的重要标准,在总结以往经验教训的基础上,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严格落实封签制度、配送制度、流向管理制度、现场管理制度,合理布局零售网点,引导市场合理确定价格区间,通过降低非法产品利润空间减少非法经营安全风险。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知识普及、畅通举报奖励渠道,严肃查处通过互联网、微信、直播带货等非法销售、代售烟花爆竹以及非法寄递烟花爆竹等行为,引导广大人民群众严格遵守烟花爆竹安全法律法规,自觉抵制超标违禁、假冒伪劣、非法产品,营造全社会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
会议明确,2025年11月至2026年2月,将按照企业自查、市县级检查、省级抽查的步骤开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活动安全检查,促进全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