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应急管理厅:以法治之力严守安全发展底线
2024-10-12 10:00:28     来源:云南日报

全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启动以来,云南省应急管理厅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应急管理部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紧跟厅党委中心工作安排,努力在健全执法体制机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执法装备保障、改进执法质量和效能等方面狠下功夫,全链条抓实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坚决守牢安全发展底线。

 

应急执法人员进行矿山安全检查。供图

健全体制机制 促进执法规范化

聚焦规范执法工作要求,云南省应急管理厅不断健全工作机制,持续完善执法工作体系,努力推动执法水平全面提升。

一方面,省应急管理厅坚持执法与普法并重,始终把法律法规的宣传融入执法检查全过程,寓普法于执法之中,促进执法普法常态化开展。执法人员每到一家企业开展执法检查,都会向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宣贯,极大减少了在执法中与企业的冲突和对立,也有力促进企业更好地理解掌握法律规定,坚决杜绝一罚了之。另一方面,省应急管理厅坚持严格执法和包容审慎,在不纵容违法的前提下,出台审慎包容执法减免责事项清单,对轻微违法、主动消除、减轻社会危害后果的,明确了10项不予处罚、11项从轻处罚、10项减轻处罚事项清单,让云南应急管理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尺度、更有温度,有力助推全省高效创建良好营商环境。2023年,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在行政执法群众满意度调查中位列第一。

为进一步增强执法公信力、保障公众知情权和促进法治社会建设,省应急管理厅认真落实执法公示制度,通过厅门户网站专门的执法信息公开平台、云南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政务新媒体等多种渠道,对每一起行政处罚案件,从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结果等方面,及时向社会公示执法信息并做好动态更新工作,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回应公众关切。2023年以来,省应急管理厅主办的8起行政处罚信息全部在厅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

为进一步提高执法精准度、优化执法资源配置和促进企业自我管理,省应急管理厅认真制定出台分类分级执法办法,根据生产经营单位所属行业类别、固有风险特点、安全风险等级等因素,将全省生产经营单位划分为A、B、C三个类别,合理确定执法检查频次和力度,采取重点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强化监管执法,对A类生产经营单位实行重点执法,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覆盖执法检查;对B类生产经营单位实行重点执法为主、双随机为辅,每3年至少进行1次全覆盖执法检查;对C类生产经营单位实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抽查。按照属地为主、重心下移、科学分类、合理分级、动态管理的原则,明确不同层级的执法职责、执法范围和执法重点,从源头上解决了多层多头重复执法、层层下放转移执法责任问题。

加强队伍建设 推动执法实战化

围绕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省应急管理厅全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着力提升安全生产执法保障水平。

省应急管理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决策部署,积极对接协调省委编办共同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想方设法充实执法力量。目前,全省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分别设立了正科和副科级的参照管理公益一类事业编制执法支队、大队,编制人数分别为5至20人不等,市县两级核定新增执法人员1250人。

省应急管理厅依托云南工业干部培训基地等,对照《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入职培训和复训大纲》,以提升安全生产执法人员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为重点,为1400余名执法人员开展入职培训和业务轮训,计划3年内实现执法支队、大队执法人员以及执法业务骨干培训全覆盖,加快补齐应急管理执法人员专业欠缺和学历短板,努力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能力,为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加快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省市县三级应急部门共投入1691万元,为5125名执法人员采购配发执法制式服装,88个脱贫县按照县均100万元标准统筹获得中央承担80%、省级承担20%,共计8800余万元财政资金,支持配备了27种16540台(套)监管执法装备,极大提升了全省执法装备保障水平。2020年以来,每年争取省级财政资金700余万元,用于购买专家技术服务,切实解决行政执法人员专业知识短缺问题。去年和今年,每年投入400余万元,专项用于全省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提升培训。

推进上线入网 加速执法信息化

我省大力推行应急管理部“互联网+执法”系统运用,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上线入网和传统线下文书执法向互联网信息系统线上执法转变,专门组成工作专班采取线上线下视频教学和点对点操作培训帮扶方式,实现了全省从零起步到100%线上执法运用率,执法信息化水平突飞猛进。

2023年,全省现场执法检查13566次、检查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42019项、查处重大事故隐患477项、出具各类执法文书44795份、行政处罚1869次,对存在违法行为的1324户企业和429名企业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实施了行政处罚,共计罚款10878.08万元;对117户企业给予责令停产整顿,提请政府关闭18户企业,移送办理涉及行政处罚和刑事司法衔接34件。

聚焦工作效能 突出执法精准化

省应急管理厅坚持科学制定执法计划,不断规范执法行为,持续优化执法方式,努力提升执法工作效能。

围绕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和执法检查重点事项,省应急管理厅将近3年内曾发生过生产安全亡人事故、存在重大隐患未按期整改销号等的企业作为监管重点,紧盯问题企业,有针对性地加强监管执法,确保企业安全风险突出易发生事故的关键环节、要害岗位、重点设施检查到位。

省应急管理厅扎实开展异地交叉执法,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让各地执法人员相互借鉴学习和交流经验,进一步促进全省应急管理行政执法增强执法震慑力和统一执法标准;积极落实跨部门联合执法,连续多年牵头和协同公安、市场、消防等部门实施联合执法,形成执法合力,既减少对企业多头重复执法,更有效消除监管执法盲区;全面推行应急管理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和社会监督员制度,有效缓解执法队伍专业人员力量不足的问题,强化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促进应急管理部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规范实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对检查发现企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依规严肃实施查处。对涉嫌安全生产犯罪案件的,落实行刑衔接,及时移交查办。

针对个别地区不同程度存在执法理念不端正、执法程序不严格、执法行为不规范、执法方式不合理、执法能力水平不高等突出问题,省应急管理厅执法处加强对基层进行实地调研督导,从根本上解决长期以来安全生产领域不会执法、不敢执法、不想执法和重检查轻执法等执法宽松软虚问题。持续采取一月一通报和点对点视频调度的方式,督促各地严格落实应急管理部“互联网+执法”系统运用和典型案例报送任务,确保全省应急管理行政执法有力有序有效扎实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