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安全生产典型执法案例通报(第三期)
2024-11-02 09:28:00     来源: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处

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以来,丽江市各级各部门聚焦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深入企业、深入一线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查处一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为强化典型执法案例警示曝光作用,震慑生产经营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现将近期一批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中检查发现的执法案例曝光如下。

案例:海南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安全生产隐患管理类违法案

基本案情

2024年6月29日,丽江市永胜县应急管理局接到市长热线举报件,永胜县大厂至六德的老路上有人非法加柴油。7月3日,永胜县应急管理局联合六德乡人民政府、六德派出所到现场核查。经现场检查,发现场内停放一辆油罐车(车牌贵BB6365危险品),存在安全隐患,永胜县应急管理局当场对油罐车采取查封处理。

处理结果

海南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及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对海南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作出处人民币20100.00元(贰万零壹佰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

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经营未按照有关标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具有较大的安全隐患,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工作中,我们采取了强有力的措施,暂扣车辆禁止行为,严厉打击违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