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全州交通运输行业依法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进一步优化交通运输行业营商环境,强化社会监督、增强警示作用,持续推动运输服务提质增效,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交通。西双版纳州交通运输局公开通报12起非法违规营运客车典型案例。
案件1: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案
2024年1月9日,西双版纳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景洪大队在景洪市勐养服务区执法检查中发现,西双版纳金象运输有限公司所属云KT6707客运车辆,从事包车客运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经查,该公司云KT6707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场管理规定》第九十九条第六款之规定,给予该公司1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件2: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案
2024年1月15日,西双版纳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景洪大队在野象谷路段执法检查中发现,刘某驾驶云KM2052小型客车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经查,当事人刘某驾驶云KM2052小型客车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给予当事人刘某1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件3: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办理备案经营案
2024年1月19日,西双版纳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景洪大队接景哈边防派出所移交谭某驾驶云KZ6330小型客车未按照规定办理备案。经查,当事人谭某驾驶云KZ6330小型客车未按照规定办理备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根据《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谭某作出3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件4: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规定途中甩客案
2024年1月19日,西双版纳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景洪大队对群众投诉景洪佳通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庞某驾驶云KD03312巡游出租汽车违反规定途中甩客的经营行为进行调查。经查,该公司庞某驾驶云KD03312巡游出租汽车违反规定途中甩客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款之规定,给予当事人庞某2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件5:未取得从业资格证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案
2024年1月24日,西双版纳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景洪大队执法人员在嘎洒国际机场执法检查中发现,西双版纳吉迈斯旅游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冯某驾驶云KD29036号出租汽车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从事出租汽车经营。经查,该公司冯某驾驶云KD29036号出租汽车未取得从业资格证,从事经营活动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根据《出租汽车驾驶员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给予当事人冯某5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6: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经营案
2024年2月5日,西双版纳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景洪大队接12328政务服务热线平台转办投诉案件,根据投诉内容,执法人员对西双版纳吉迈斯旅游汽车有限公司所属车辆云KD07008号出租车经营行为进行调查。经查,该公司关某驾驶云KD07008号巡游出租汽车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经营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根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三项之规定,给予当事人关某2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7:营运客车不按照规定参加年审案
2024年2月6日,西双版纳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景洪大队执法人员在办理业务过程中发现,西双版纳天辰旅游客运有限责任公司所属云KT3119号小型客车《道路运输证》逾期未审验。经查,该公司云KT3119号小型客车不按照规定参加年审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根据《云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给予该公司1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8: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案
2024年2月26日,西双版纳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勐腊大队执法人员在勐腊火车站站前广场执法检查中发现,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李某某驾驶云KF13222号小型客车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经查,该公司李某某驾驶云KF13222号小型客车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给予当事人李某某3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9: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规定议价案
2024年3月5日,西双版纳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景洪大队接群众投诉对景洪佳通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所属云KT3121号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规定议价经营行为进行调查。经查,该公司涂某驾驶云KT3121号巡游出租汽车违反规定议价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一项之规定,给予当事人涂某5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10: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活动案
2024年3月21日,西双版纳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景洪大队接景洪市公安局小街边防派出所移交一起涉嫌非法载客营运案件。经查,岩某驾驶云K7503H号小型客车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二条之规定,给予当事人岩某1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11: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规定巡游揽客案
2024年3月25日,西双版纳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勐海大队执法人员在勐海县八公里治超点执法检查中发现,深圳万顺叫车平台公司西双版纳分公司李某驾驶云 KD12225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违反规定巡游揽客。经查,该公司李某驾驶云 KD12225号网约车违反规定巡游揽客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根据《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之规定,给予当事人李某2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12: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规定拒载案
2024年3月28日,西双版纳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景洪大队接群众举报对景洪佳通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苑某驾驶云KD53922巡游出租汽车违反规定拒载的经营行为进行调查。经查,该公司苑某驾驶云KD53922巡游出租汽车违反规定拒载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当事人苑某200元的行政处罚。
上述12起案件的公布曝光将对从事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起到警示教育作用,督促其增强遵规守法意识,共同营造依法经营、公平竞争、健康规范的交通运输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