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应急管理局:坚持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作为首要任务,认真履行应急管理职责,连续20年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省政府对市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自2019年起连续四年评为优秀等次,2022年为全省优秀等次第一名。建立“接预警、即分析、即落实、即上报”的“一接三即”制度,被省防办作为典型经验在全省推广。及时处置2022年“2·20”低温冷冻、“6·11”洪涝、“7·7”大风冰雹、“11·19”红河5.0级地震,2023年开展抗旱保民生、处置“4.11”江川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玉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贡献。在省第十六届运动会、省第十二届残运会暨第六届特奥会工作中成绩突出,市应急管理局被市委、市政府记集体三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