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将进入森林草原高火险期 防火区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2023-02-26 11:18:08     来源:七彩云端客户端

2月24日,记者从云南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发布会上了解到,云南省将进入森林草原高火险期,95%的县(市、区)属于森林火灾高危区和高风险区。

去年11月以来,全省大部分地区持续晴热少雨,平均降水较常年同期偏少61.7%,平均气温偏高0.8度,91%的气象站点出现气象干旱;当前,近一半的县(市、区)出现3级森林火险天气,三分之一的县(市、区)出现4级火险等级。据气象部门预测,到4月底前,我省大部分地区,特别是滇东北、滇中、滇西北、滇西地区气象干旱还将持续,滇西北、滇中北部森林火险仍将处于较高等级,森林草原防灭火面临异常严峻挑战。

当前,各地春耕春种等生产活动逐步展开,林区作业施工频繁,入山踏青人数增多,农事用火、民俗用火、生产生活用火的管控将成为防火重点。

针对本年度的防火形势,2月19日,云南省发布《2023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确定本轮全省森林草原防火期为2022年12月1日—2023年6月15日,其中3月1日—5月31日为全省森林草原高火险期。明确各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可结合辖区实际,调整防火期、高火险期,并向社会公布。

防火命令要求,在森林草原防火区出入口设立检查站点,设置防火警示牌和“防火码”,要求全省上下应当遵守以下4项规定:

一是森林草原防火区禁止吸烟、烧纸、烧香、点烛、烧蜂、烧山狩猎、火把照明、燃放烟花爆竹、焚烧垃圾、户外露营用火等非生产性用火。

二是农林牧生产、焚烧疫木、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作业、爆破等确需在森林草原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交用火申请,并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

三是高火险期内,森林草原防火区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四是进出森林草原防火区的人员和车辆,应当依法接受防火检查并扫码登记,严禁携带火源火种、易燃易爆物品等进入森林草原防火区。

防火命令同时明确,凡违反以上规定,由县级林草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涉及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要依规依纪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下一步,我省将进一步压实各级责任、加强协同配合、严格管控火源、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抓好宣传教育、打击违法行为6个方面,合力打赢春季森林草原防灭火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