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中央驻滇及省属企业:
现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脱硫脱硝环保项目“3·14”生产性火灾较大事故情况的通报》(安委办函〔2022〕23号,以下简称《通报》)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内蒙古包钢钢联脱硫脱硝环保项目“3·14”生产性火灾较大事故是近期继马钢炼铁总厂球团带式焙烧机脱硫脱硝系统灰斗崩裂“2·6”较大事故和上海外高桥电厂锅炉布袋除尘器钢结构坍塌“2·15”较大事故后又1起因环保设施而导致的较大事故。这3起事故的发生,充分暴露出有关企业环保设施维护保养不当、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检维修及外包外委安全管理混乱、作业(检维修)方案存在重大安全缺陷、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不足等突出问题。各有关企业要召开专题会议,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三起典型事故有关情况的通报》和本《通报》,要将马钢“2·6”、外高桥电厂“2·15”和包钢“3·14”事故当做本企业事故认真组织分析,深刻汲取事故教训,牢固树立安全发展意识,对照3起事故暴露出的问题,结合自身实际,深入排查整改问题隐患,特别要严格按照本《通报》关于环保设施安全排查“三个突出”的要求,全面摸排治理本企业除尘器、脱硫脱硝等环保设施以及BOT、全托管运营、外委作业等不同合作模式项目的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情况,建立环保设施(项目)情况基本信息(见附件)以及问题和隐患“两个”清单。
二、抓好环保设施安全检查。各级安委会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 举一反三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22〕5号)《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安委〔2022〕6号)要求,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同时,将环保设施安全检查纳入重点检查内容,同步部署、同步检查、同步督办;要进一步强化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关于“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规定,按照“谁审批谁牵头、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环保设施安全监管部门,并督促有关部门突出抓好环保设施安全检查,坚持严格执法,杜绝安全执法“宽松软”,紧盯环保设施各类违法行为不放,督促企业彻底整改,坚决消除环保设施安全监管“盲区”,高质量消除环保设施安全隐患,补齐环保设施安全短板,确保环保设施安全运行。
三、及时报送落实情况。各级各有关单位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改变作风,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保持如履薄冰的警觉和谨慎,抓紧抓实抓细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各级安委会办公室要立即将相关情况通报至各环保设施监管部门和使用、设计、建设、运营企业;各州、市安委办要强化综合协调和跟踪督办,及时收集汇总有关部门工作落实情况和属地企业排查台账,并于2022年5月10日前报省安委会办公室。
附件:XX州(市)工贸企业环保设施情况统计表
2022年4月14日
(联系人:毛金龙,电话:0871-68371019,邮箱:aq8371019@163.com。)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