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召开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推进会议
2021-08-11 00:00:00     来源: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处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部署要求,安排部署普洱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相关工作,7月15日,普洱市政府组织召开了普洱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推进会议。此次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的形式召开,主会场设在市政府五楼常务会议室,普洱市政府领导、市普查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及联络员,共40余人参加了此次会议;各县(区)政府设立分会场。

会上,普洱市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罗今同志传达学习李克强总理的重要批示精神。普洱市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市应急管理局局长江荣同志,就全市风险普查工作做了通报。普洱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组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胡国云同志就普洱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做出了重要讲话,动员部署全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普查任务,落实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各部门综合协调的管理职能,做好普查前期准备工作,为全面开展普查工作奠定基础。

会议指出,要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高位推动普查工作。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开展风险普查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是贯彻落实统筹好发展和安全的要求。通过开展普查,摸清全市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地区抗灾能力,客观认识全市和各县(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平,为各级人民政府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切实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

会议要求,要明确普查目标和关键环节,扎实推进普查工作。细化普查任务,明确普查目标,加强密切配合,实施协同联动,细化完善方案,加强队伍建设,充分利用已有数据,做好数据共享,严格管控过程,严把数据质量,科学衔接调查、评估与区划,重视普查成果共享应用。

会议指出,要认真落实普查工作要求,高效完成普查任务。一是要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各县(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作为普查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把普查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二是要强化宣传,广泛动员。这次普查工作涉及千家万户,要把全方位宣传动员作为普查的一项重要内容;三是要强化保密意识,严守普查纪律。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专业性强、信息敏感度高,各单位要提高保密意识。四是要加强经费保障,充分挖掘已有基础,科学测算新增工作量,将普查工作经费作为年度新增的财政支出刚性项目,按照工作任务分工,由各县(区)分部门、分年度编制财政预算。

会议强调,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我们一定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紧迫性,认清工作形势,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增强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