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督办通知书
2020年第19号
昆明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近日,国务院安委办危险化学品重点县专家指导服务工作协调组办公室向我省发出《关于认真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的通知》,要求对6月8日至13日,检查指导安宁市3家企业及复查1家企业,发现的8项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进行整改(见附件)。省安委办决定对问题隐患整改落实进行督办,请你市高度重视,督促企业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时限、要求、防范措施,限期消除隐患,按期整改销号;督促指导有关部门严格依照《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结合《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举一反三,全面排查辖区内企业,有效防范重大风险,坚决防范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
请于7月27日前将整改落实、验收情况和行政处罚的相关资料反馈省安委办,联系人:田世林,电话/传真:0871-68025590,电子邮箱:ynaqwhc@sina.com。
附件: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清单
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7月3日
附件
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清单
一、云南天安化工有限公司
1.硫磺仓库北侧一灯具未安装防爆挠型管;液氨备用泵(GD-LF2)电机电缆绝缘层破坏。
2.10000立方液氨储罐通向上部的氨气、液氨管线的支撑托架脱离、失效。
二、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云南昆明长坡油库
1.发油区汽油储罐未实现液位低低联锁切断功能。
2.中转发油区低压配电室与办公室并用一间屋。
3.发油区中转泵区阀组处,未设置可燃气体报警器。
三、中国石油西南管道公司昆明输油气分公司安宁首站
1.汽油、柴油、航空煤油储罐的电动紧急切断阀组集中布置在防护堤外,未安装在储罐根部。
2.消防火灾系统、可燃气和储罐液位联锁逻辑未设置成故障安全型,当安全仪表系统内部产生故障时,安全仪表系统不能按设计预定方式将过程转入安全状态。
3.检查时,地付汽车装车控制室内无人员监控槽车充装作业;地付10#装车岛电控阀体无防爆等级标识,未提供防爆合格证书。
附件列表:
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核查报送工贸行业企业底数及健全完善安全监管基础数据库等有关工作的通知(盖章).doc
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核查报送工贸行业企业底数及健全完善安全监管基础数据库等有关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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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核查报送工贸行业企业底数及健全完善安全监管基础数据库等有关工作的通知.doc
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核查报送工贸行业企业底数及健全完善安全监管基础数据库等有关工作的通知(盖章).doc
附件列表:
关于开展全国应急管理普法作品征集展播活动的通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