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至5月全省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2019年1至5月,全省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386起、死亡400人、受伤183人,同比减少125起、109人、215人,下降24.46%、21.41%、54.02%。其中,较大事故10起、死亡38人,同比减少5起、18人,下降33.33%、32.14%;未接报重大以上事故。
一、从行业看
工矿商贸事故116起、死亡139人,起数同比减少10起、下降8.73%,死亡人数增加11人、上升8.59%(其中,煤矿业事故9起、死亡17人,同比增加5起、13人;金属非金属矿山事故13起、死亡15人,事故起数同比减少1起,死亡人数同比增加3人;建筑业事故69起、死亡81人,事故起数同比减少1起,死亡人数同比增加5人;冶金机械等8行业事故10起、死亡10人,同比减少7起、7人;工矿商贸其他事故15起、死亡16人,事故起数同比减少4起,死亡人数同比增加2人;化工行业未接报事故,同比减少1起1人;烟花爆竹行业未接报事故,同比减少1起、4人)。道路运输事故246起、死亡236人,同比减少109起、115人,下降30.7%、32.76%。水上交通事故2起、死亡2人,事故起数同比增加1起、上升100%,死亡人数与去年同期持平;铁路运输事故8起、死亡7人,事故起数同比减少1起、下降11.11%,死亡人数与去年同期持平。其他事故14起、死亡16人,同比减少6起、5人,下降30%、23.81%。民航飞行、农业机械、渔业船舶等行业未接报事故,与去年同期持平。
较大事故:煤矿较大事故2起、死亡8人,同比增加2起、8人;建筑业较大事故3起、死亡13人,同比增加2起、9人;道路运输较大事故4起、死亡14人,同比减少9起、34人;其他行业较大事故1起、死亡3人,同比增加1起、3人。烟花爆竹未接报事故,同比减少1起、4人。
二、从地区看

较大事故:昭通市2起、死亡10人,起数与去年同期持平,死亡人数同比增加2人;曲靖市1起、死亡4人,同比减少1起、3人;玉溪市1起、死亡3人,起数与去年同期持平,人数减少1人;普洱市1起、死亡4人,同比增加1起、4人;楚雄州1起、死亡4人,同比减少2起、7人;大理州1起、死亡3人,起数和人数均与去年同期持平;红河州1起、死亡4人,同比增加1起、4人;德宏州1起、死亡3人,同比增加1起、3人;迪庆州1起、死亡3人,同比增加1起、3人;昆明市、保山市、文山州、西双版纳州、丽江市、怒江州、临沧市等7州市未发生较大事故,其中昆明市同比减少1起、3人、保山市减少2起、10人、文山州减少2起、7人,临沧市减少1起、3人。
三、安全生产特点
(一)事故总量持续下降。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24.31%、21.41%,已连续31个月双下降;16个州市中,9个州市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较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降幅均超过32%。
(二)道路运输、冶金机械等行业事故下降明显。道路运输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降幅均超过30%,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占事故总量下降到64.93%、59.28%,道路运输较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降幅均超过69%;冶金机械等8行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均同比下降41.18%。
(三)煤矿业事故集中多发。因复产煤矿数量和产量比去年同期均有上升,部分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煤矿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事故同比上升125%、325%,发生2起较大事故,共造成8人死亡。9起煤矿事故8起集中在曲靖、红河两州市,其中,曲靖市发生5起、死亡8人,红河州发生3起、死亡8人。
(四)建筑业较大事故上升。建筑业较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上升100%、150%,特别是昭通市连续发生“4·01”、“5·08”两起公路施工较大事故,分别造成7人、3人死亡。
(五)停工检修作业和复工复产事故多发。今年以来,除道路运输外的6起较大事故中,4起发生在检修阶段。9起煤矿事故中,5起发生在复工复产和检修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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