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11月22日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汲取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扎实做好我省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委明电〔2019〕3号),决定组织开展为期3个月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集中整治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时间及范围
2019年12月上旬至2020年3月上旬,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检查现场等方式对全省各级各部门和危险化学品重点企业(涉及危险化学品“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储存、经营及使用企业)开展集中整治情况进行督导。
二、督导方式及分组
督导工作采取各州、市应急管理部门交叉巡回督导和省级相关部门牵头督导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前4轮每轮成立4个督导组,分别抽调州、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危险化学品监管业务科室的主要负责人担任督导组组长,每轮督导4个州市;第5轮成立8个督导组,分别由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应急厅、省交通运输厅、省能源局担任组长单位,对重点州市进行综合督导,督导工作所需专家由省安委办统一调配。邀请有关新闻媒体参与督导,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公开曝光。
(一)第一轮12月9日至12月24日,负责人:赵永兴。
第一组督导昆明市。组长:楚雄州应急局危化科科长李庆文,专家2人,联络员赵源胜。
第二组督导曲靖市。组长:大理州应急局危化科科长王春景,专家2人,联络员蔡克楠。
第三组督导玉溪市。组长:临沧市应急局基础科科长杨姿娥,专家2人,联络员李程。
第四组督导红河州。组长:文山州应急局基础科科长彭声伟,专家2人,联络员田世林。
(二)第二轮12月30日至2020年1月10日,负责人:杨春亮。
第一组督导大理州。组长:德宏州应急局危化科科长解辉,专家2人,联络员赵源胜。
第二组督导文山州。组长:保山市应急局危化科科长尹建雄,专家2人,联络员蔡克楠。
第三组督导昭通市。组长:西双版纳州应急局危化科科长岩罕,专家2人,联络员李程。
第四组督导楚雄州。组长:普洱市应急局危化科科长周代平,专家2人,联络员田世林。
(三)第三轮2020年1月13日至2020年1月20日,负责人:殷林。
第一组督导德宏州。组长:昭通市应急局基础科科长龙泉,专家2人,联络员赵源胜。
第二组督导西双版纳州。组长:怒江州安全生产监察员周磊,专家2人,联络员蔡克楠。
第三组督导保山市。组长:迪庆州应急局危化科科长杨雪琴,专家2人,联络员李程。
第四组督导普洱市。组长:丽江市应急局危化科科长梁国坤,专家2人,联络员田世林。
(四)第四轮2020年2月10日至2020年2月15日,负责人:周凡杰。
第一组督导临沧市。组长:曲靖市应急局危化科科长方天德,专家2人,联络员赵源胜。
第二组督导迪庆州。组长:玉溪市应急局危化科科长郭超,专家2人,联络员蔡克楠。
第三组督导怒江州。组长:红河州应急局危化基础科科长陆贵勇,专家2人,联络员李程。
第四组督导丽江市。组长:昆明市应急局危化处处长刘传党,专家2人,联络员田世林。
(五)第五轮2020年2月中、下旬,时间7天。负责人:赵永兴。
第一组督导昆明市、玉溪市。组长:省应急厅担任,专家2人,联络员由省应急厅选派。
第二组督导昭通市、曲靖市。组长:省发展改革委担任,专家2人,联络员由省发展改革委选派。
第三组督导文山州、红河州。组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担任,专家2人,联络员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选派。
第四组督导普洱市、西双版纳州。组长:省公安厅担任,专家2人,联络员由省公安厅选派。
第五组督导保山市、德宏州。组长:省能源局担任,专家2人,联络员由省能源局选派。
第六组督导临沧市、楚雄州。组长:省生态环境厅担任,专家2人,联络员由省生态环境厅选派。
第七组督导大理州、怒江州。组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担任,专家2人,联络员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选派。
第八组督导丽江市、迪庆州。组长:省交通运输厅担任,专家2人,联络员由省交通运输厅选派。
三、督导主要内容
依据《全国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和《全省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和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重点对源头管理失控、监管责任悬空、本质安全水平低下、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等四个问题和严格执行《两个导则》、严格执行淘汰标准、严格安全准入门槛、严格安全距离确认、严格执行关闭退出、严格危险废物监管、严格重大危险源监控、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强特殊作业管理等9个内容进行督导检查,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请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研究制定方案,落实责任、细化措施,扎实做好危险化学品集中整治,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全力确保我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严格工作纪律。各组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按权限、职责开展工作,要减少陪同、减少会议、简化接待。认真研读相关文件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全面掌握督导检查重点内容和检查标准,确保督导取得实效。
(三)强化问题交办。严格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对督导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填写《危险化学品集中整治督导检查记录表》,列出清单,提出整改措施建议,限期整改完毕。对查出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要填写《危险化学品集中整治督导检查督办通知单》,及时交由属地政府跟踪督办,对严重的非法违法行为,要严格落实“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并按程序纳入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
(四)按时反馈情况。各组自督导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督导情况报告、督导问题清单及时移交省安委会办会室,省安办将汇总情况并进行通报。各州、市要根据有关要求和查出的隐患、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在督导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报送省安委会办公室备案,省安办将对相关问题进行跟踪督办。
附件:1.云南省危险化学品集中整治督导检查内容清单
2.危险化学品集中整治督导检查记录表
3.危险化学品集中整治督导检查督办通知单
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2月5日
(联系人:殷林、田世林,电话:0871-68025590(传真),电子邮箱:ynaqwhc@sina.com。)
附件1
云南省危险化学品集中整治督导检查内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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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督导检查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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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政府、部门 |
各地政府、有关部门是否对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进行安排部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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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各地辖区内化工园区(集中区)是否对照《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进行安全风险排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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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针对化工园区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排查情况,是否按照“一园一策”、“一企一策”,采取针对性措施,及时排查整治事故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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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化工园区规划是否符合当地总体规划要求,招商引资项目是否符合园区产业定位;是否引入其他地区淘汰落后和列入禁止目录的产品、技术、工艺和装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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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化工园区外部安全防护距离是否符合标准要求,是否做安全风险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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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是否对危险废物进行安全监管;是否研究制订危险废物风险评估和监管处置措施,对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实行全链条、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实现危险废物监管无盲区、无死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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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建设项目是否实施联合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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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是否在推动危险化学品监管信息共享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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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对照《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有关企业名单的函》(云安办函〔2018〕135号),是否完成关闭退出、搬迁入园和就地整改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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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企
业 |
企业是否对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危险化学品企业是否已完成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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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针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排查情况,是否按照“一企一策”,采取针对性措施,及时排查整治事故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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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化工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是否符合标准要求,是否做安全风险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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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依法经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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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企业是否对固体废物贮存、利用处置环节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并按照标准规范涉及、建设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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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涉及一、二级重大危险源企业的重要实时监控视频图像和预警数据是否全部接入风险监测预警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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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重大危险源的化工生产装置装备是否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自动化控制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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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构成一、二级重大危险源的,是否装备紧急停车系统;是否实现紧急切断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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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对重大危险源中的毒性气体、剧毒液体和易燃气体等重点设施是否设置紧急切断装置;毒性气体的设施是否设置泄漏物紧急处置装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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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二级重大危险源是否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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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在役化工装置是否经正规设计;是否进行安全设计诊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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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精细化工企业是否按要求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等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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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安全仪表和自动化控制系统是否正常投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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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是否落实《云南省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化工安全仪表系统管理指导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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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企业是否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和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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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企业是否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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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企业是否按照国家标准制定实施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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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企业是否执行特殊作业安全规范,是否实施特殊作业风险分析,是否确认特殊作业安全条件,是否规范特殊作业许可管控,是否落实特殊作业现场的安全管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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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企业是否按照国家标准制定实施检维修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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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企业是否建立承包商管理制度,是否对承包商人员进行培训和管理,是否对承包商作业进行全程安全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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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承包商是否符合资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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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企业是否制定、落实变更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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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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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企业生产现场管理是否混乱,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是否符合要求,危险废物管理处置是否得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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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企业是否落实生产设备尤其是重大危险源防冻防凝措施(根据州市季候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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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企业是否存在年末盲目抢产量抢进度等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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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运输、充装企业是否使用云南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管理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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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危险化学品集中整治督导检查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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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出的主要隐患和问题(第 页,共 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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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检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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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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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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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出的主要问题和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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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
和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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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检查单位
签 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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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导组签字 |
组 长:
成 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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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危险化学品集中整治督导检查督办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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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市)人民政府: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由省安委办组织的危险化学品集中整治督导检查第 督导组,对你州(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现场督导检查,填写《危险化学品集中整治督导检查记录表》 份,共 页,查出的隐患和问题 条,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议 条(表格附后)。请认真落实整改,整改情况请于 年 月 日前报省安委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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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导组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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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 长:
成 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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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收:州(市)人民政府。
签收人: |
联系人: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