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
印发2019年度法治工作计划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所属事业单位:
现将《云南省应急管理厅2019年度法治工作计划》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
2019年7月23日
云南省应急管理厅
2019年度法治工作计划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关于印发云南省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2019〕-380)、《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工作方案》和《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七五”普法规划(2016—2020年)》的要求,结合厅年度工作实际,制定2019年度法治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精神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重点工作任务部署及重要会议精神,按照依法治省、法治政府建设、“七五”普法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宪法学习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大力开展法治文化建设,深入推进依法治理,推动“七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依法履行政府职能,提高人民群众对法治宣传工作的满意度,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
二、工作内容和重点
(一)全面落实依法执政要求
1.健全完善党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贯彻执行《基层党委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决策机制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将法治建设纳入党组年度工作要点,落实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内法规、宪法、法律,不断提高科学化、法治化水平。
2.推动树立法治用人导向。积极推进党组专题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制度,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述廉,建立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在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时实行任前考法。
3.强化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严格落实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报备率、报备及时率达到规定要求。
(二)加强法治文化建设
4.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积极组织开设法治文化走廊、法治宣传栏,开办法治专栏、简报、网页等普法阵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文化宣传活动;制定法治创建实施方案,将法治文化建设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
5.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严格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结合单位职责为服务打赢“三大攻坚战”,开展好“安全生产月”“12.4宪法日”“法治宣传边关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题宣传活动”等主题法治宣传活动,组织厅机关干部参加法宣在线学习,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
(三)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6.推进营商环境提升年工作落实。按照“营商环境提升年”相关工作要求,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证照分离”改革,克服“准入不准营”的现象;按照“直接受理、马上办、最多跑一次”的要求编制审批事项清单,落实“一颗印章管审批”要求,集中受理办理行政审批业务。
7.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监督”工作。学习贯彻新修订的《行政许可法》,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一部手机办事通”,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提高行政效能。
8.严格落实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制度。按照《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购买中介机构专家服务,为安全生产督查检查、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9.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按照《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随机抽查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将随机抽查工作与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相结合,推行监管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推广运用执法记录仪、录音录像等信息化执法方式。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双公示”要求,动态管理“一单两库”,强化对随机抽检结果的应用,探索“智能监管”。
(四)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0.完成本部门立法工作。按计划开展本部门、本系统的地方立法工作,认真组织研究提出意见建议,高标准完成立法任务。稳步推进《云南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办法》立法工作,及时对照修改和征求意见后,按立法程序进行报批,确保新制定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
11.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程序。认真贯彻执行《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12号),严格依照起草调研、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登记编号、公布备案等法定程序制发规范性文件。未经合法性审查,不得提交审议;未向社会公布,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12.对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根据《云南省司法厅 省政府法制办关于清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工作部署和有关要求,按照“谁起草谁负责”的原则,依据现行有效、已废止、失效等分类标准,认真组织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五)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3.坚持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作规则》《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工作规则》《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案件审查委员会工作规则》等一系列重大行政决策的制度规定,做到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均经集体讨论决定。
14.加强合法性审查。严格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合法性审核有关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函〔2019〕3号)要求,建立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合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代省委省政府及其办公厅起草的文件或报省委省政府决定的重大事项的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和报送省委省政府,不得提交省委省政府决策。
15.完善法律顾问制度。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专职律师常驻机关提供法律服务,对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对重大财政支付(购买)行为进行合法性及合规性审查,参加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分析论证、听证、复议,适时代理各类诉讼、仲裁案件,参与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法制宣传、法制培训等有关工作。
(六)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6.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全面落实重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健全常态化的责任追究制度,严肃追究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以及多头执法、越权执法、粗放执法、选择性执法、运动式执法等行为;印发《2019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严格按计划对行业领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全省开展监管执法工作。
17.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和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系统的运用,按照要求启用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系统,将执法及持证人员全部录入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系统,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管理,坚持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规范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
18.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按计划对16个州市应急管理局和部分重点县(市区)进行行政执法检查,从每个州市抽取至少3份卷宗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对评查结果进行通报,协调指导和解答行政执法中遇到的困难、问题,提高一线监管执法人员能力水平。
(七)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
19.自觉接受制约和监督。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认真执行向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接受询问、质询制度和工作评议制度,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和提案。接受人民法院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对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监督,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诉讼案件,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主动接受并积极配合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不断完善财务制度。
(八)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20.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充分利用好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平台,认真办理行政复议事项,及时报送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统计分析报告报表,建立行政调解工作机制、开展行政调解工作,认真落实信访制度,妥善处理信访事件,加强行政调解工作,及时化解社会矛盾。
(九)加强组织保障
21.加强领导。健全厅依法治省、法治工作建设领导小组,加强对依法治省、依法行政和普法工作的领导,及时研究部署重大工作,解决依法治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22.落实责任。厅党政主要负责人全面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摆在全局性的重要位置,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厅机关各处室负责人要履行本处室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23.强化学习。制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重要讲话精神工作方案》,开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大学习大调研大落实活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厅依法治省、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机关各处室、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法治建设活动的重要意义,明确职责分工、相互协调,确保年度法治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二)求真务实,注重实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计划的组织实施,并根据需要组织开展全省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推进法治建设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确保法治建设活动取得实效。
(三)按级负责,扎实推进。各处室要根据任务分工表,结合工作实际,分别制定完善相应的计划方案,精心组织实施。要对照本方案的要求,抓好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努力形成应急管理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全覆盖,推动法治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