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应急管理厅2019年工作要点
2019-07-10 16:37:00     来源:

云南省应急管理厅2019年工作要点

 

2019年全省应急管理工作,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牢固树立“大安全、大应急”理念,把“稳中求进”作为工作总基调,坚持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作为首要任务,按照“优化、协同、高效”的原则,加快建立应急管理机制,提升应急救援能力;稳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加快实施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持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努力实现应急管理机制基本建立,风险防控责任有效落实,应急处置能力加快提升,各类自然灾害得到有力有效处置;安全生产基础进一步夯实,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力争“零控制”,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进一步减少的目标。重点抓好以下工作落实:

一、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1.全面梳理重大风险。全面梳理分析地质灾害、地震、森林草原火灾、水旱灾害等灾害领域和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工贸、综合监管等行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风险,研究提出针对性的防救措施,分别形成各领域的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实施方案。(各涉灾处室和安全生产监管业务处室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办公室统筹)

2.切实落实管控措施。建立灾情管理机制,规范灾情统计、报送和发布工作,推动灾情统计报送队伍力量建设,加强业务培训;强化部门协同配合,协调做好救灾物资、资金保障,严格救灾款物使用管理、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估;配合地震部门修订完善《重大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方案》,联合开展地震应急处置模拟演练(救灾处负责)健全完善多部门联合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部门联动;协同加强火源管控体系、监测预警体系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协同部署开展林下可燃物清理和重点地区、重点林区火险隐患排查工作;联合开展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综合演练;加强高火险期、重要时段、重点部位森林草原火灾指挥协调,有力有序处置森林草原火灾(火灾救援处负责)加强水情、旱情、汛情会商研判;及时部署重特大水旱灾害应急准备和风险化解工作,组织开展防汛抗旱调研检查;督促指导抓好水库特别是病险水库、小型水库,山洪、中小河流洪水,城市内涝等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有力有序处置水旱灾害(水旱救援处负责)督促推进非煤矿山改造提升和整合重组工作,抓好“双重预防机制”和“五化矿山”建设,扎实开展尾矿库综合治理(非煤矿山处负责)持续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加快实施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机械化改造,督促推进油气输送管道全生命周期完整性管理(危化处负责)持续深化金属冶炼、有限空间、粉尘涉爆、液氨制冷等4个专项治理,研究建立重大安全风险源动态巡查机制和重大安全风险企业动态预警机制(基础处负责)认真履行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职能,推进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部署重点时段安全管控工作,组织开展“查大风险、防大事故”百日行动,统筹协调推进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和城市安全发展工作,组织签订安全生产年度目标责任书并实施考核(综合协调处负责)

3.认真做好应急准备。建立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健全指挥工作机制,加快外部协调衔接和内部沟通融合;制定出台值班工作制度,严格实行24小时应急值班值守。(指挥中心负责)

二、健全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

4.稳步推进机构改革。按照省委、省政府相关要求抓紧完成机构改革工作,协调争取机构和人员编制,确定部门内部“三定”规定,完成内设机构组建,选拔任用处级领导干部,优化调整干部职工岗位。(机关党委<组织人事处>负责)

5.推动成立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报请省政府成立省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及各灾种应急专项指挥部,推动建立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综合协调处牵头,各涉灾处室配合)

6.推动形成“优化、协同、高效”工作格局。坚持“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分级响应、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工作原则,厘清防、救职能,推动各级、有关部门各司其职抓预防、分级响应抓救援。(各涉灾处室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7.健全完善应急管理工作机制。统筹协调省级各涉灾部门进一步健全完善自然灾害风险监测预警、灾情会商研判、信息报送沟通、应急预案衔接、响应级别划分、救援指挥决策、救援力量调动、灾情统一发布、物资调拨发放、灾后恢复重建等方面的长效机制,确保上下衔接有序、横向联动顺畅、信息传递快捷、指挥高效有力。(各涉灾处室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快推进应急救援能力体系建设

8.完善应急预案体系。修订省级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完善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应急预案,督促重点企业建立与政府总体预案、部门专项预案相衔接的应急预案,开展实战化演练。(救援协调处牵头,各安全生产监管业务处室和涉灾处室配合)

9.完善应急救援机制。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指挥、协助党委政府负责同志组织应急处置、紧急会商、部门联动、军地联动、救援力量协调调动、救援物资调运、救援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指挥中心牵头,各安全生产监管业务处室和涉灾处室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0.整合应急救援力量。整合省级15支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提高专业化救援水平和实战能力;采取依托企业救援力量、季节性救援力量、专业性救援力量等多种形式,逐步加强基层救援力量建设;支持专业和社会救援力量发展,建立紧急征用和救援补偿机制;建立应急救援专家队伍,提供技术支撑;积极协同做好国家驻滇消防救援、航空救援、森林消防、地震、油气管线、安全生产救援基地和救援队伍建设。(救援协调处牵头,各安全生产监管业务处室和涉灾处室配合)

11.做好救援物资保障。立足我省主要灾种救灾实际需求,制定适应应急管理新任务新要求的应急物资储备名录,科学制定采购计划,依法依规招标采购,严格调拨使用管理;落实社会化救灾物资保障措施,统筹做好灾害救助工作;按照“队库合一、效用合一”原则加强省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库建设,探索实物储备、和合同储备、生产储备等储备途径。(救灾处负责,各有关处室配合)

四、切实夯实应急管理基层基础

12.加快实施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19年,淘汰关闭污染严重、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150座;强制淘汰列入国家禁止目录的技术和设备;开采深度800米及以上的地下矿山建成在线地压监测系统;建成38座“五化矿山”;每个州、市建成2座以上“双重预防机制”示范矿山;年内完成25座“头顶库”尾矿库综合治理任务(非煤矿山处负责)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43户危险化学品企业、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107户企业以及213个重大危险源,完成自动化控制和安全仪表系统改造升级改造;未单独设置控制室的乙醇生产企业按照规程要求完成改造,酒精生产车间的易燃易爆气体检测报警仪与通风风机实现连锁;完成12户内部安全距离不足、工艺技术和装备水平低的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就地改造;关闭退出20户虽不在城镇人口密集区但不符合产业政策、安全生产条件差且无法整改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或部分生产装置;完成危险化学品企业基础信息、风险分布和管控、重大危险源监控、隐患排查治理等信息系统建设(危化处负责)完成5户生产爆竹和引火线企业的机械化、自动化改造;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连锁经营率达到20%;所有烟花爆竹长期零售店自行安装具有不少于30天记录保存功能、能覆盖烟花爆竹堆放区域的视频监控设施或摄像头(危化处负责)

13.协调建设灾害防治重点工程。按照国家和省政府明确的步骤和职责分工,分行业、分区域规划实施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九项重点工程,抓好本厅牵头的重点任务建设,抓紧推进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及评估,研究制定相关政策。继续实施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害十项重点工程和防灾应急“三小”工程。(救灾处牵头,各有关处室配合)

14.加强应急管理法规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涉改法规标准“立改废释”工作,加快《云南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强化基层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等政府规章和重要文件的调研起草制订工作,加快《生产安全事故证据规范研究报告》成果转化;深入推动落实《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审批处牵头,各有关处室配合)

15.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编制2019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全面推行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加强安全监管执法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建设;开展执法交叉检查、执法专项督查、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强化法律顾问服务保障。(审批处、执法处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6.落实“放管服”改革措施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环节,优化办事流程,规范中介服务;持续开展“六个一”便民行动,全面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举措,扎实推进“一部手机办事通”建设,推动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拓展网上受理、网上审批功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督查”系统建设。(审批处牵头,各有关处室配合)

17.完成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组织开展《云南省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编制完成评估报告,研究提出“十三五”规划调整意见并印发执行。(科信处负责)

18.加强监管执法装备建设。完成2018年度中央预算内4218万元投资计划项目,为县级安全监管部门统一购置配备监管执法装备。(科信处负责)

19.加强信息化建设。编制完成《云南省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规划》;启动“数字应急”工作,编制有关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设方案,推进应急管理感知网、指挥信息网、卫星通信网、无线通信网,应用集成系统、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系统、应急指挥信息系统、政务管理系统,大数据支撑体系、运行保障体系等信息化建设工作;将本厅与省水利厅、消防救援总队、森林消防总队、地震局、南方航空护林总站现有视频系统进行融合,初步建成国家、省、市、县四级语音图像资源上下贯通的应急指挥系统;依托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管理系统平台,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系统;完善高危行业企业远程数字化监控监测预警系统,初步接入危险化学品、地下矿山、尾矿库等高危企业48户;开发使用“云南应急”手机APP。(科信处牵头,各有关处室配合)

20.加强中介机构监管。认真贯彻《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1号),部署落实中介机构新版资质证书换发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相关业务处室对中介机构执行业内法规标准、评价检测报告完整性和真实性等情况实施检查;资质认可部门对机构资质保持、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执行、检测检验管理体系运行等情况实施检查,进一步规范中介机构从业行为。(科信处牵头,各有关处室配合)

21.加强新闻宣传工作。加强宣传阵地建设,发挥媒体优势,普及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知识;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系列宣传活动;建立健全舆情回应制度、突发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对新闻处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判分析、妥善回应各类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舆情,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宣传处负责)

22.推动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积极推动基层应急管理部门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指导基层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补充配备协管人员。继续加强安监站建设,确保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按照应急部相关要求开展以有班子、有机制、有预案、有队伍、有物资、有培训演练等为主要内容的乡镇(街道)基层应急管理能力标准化建设。牵头完成全省消防员招录任务。(机关党委<组织人事处>负责,各有关处室配合)

23.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将扫黑除恶与日常监管工作紧密结合,持续深化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涉黑涉恶问题排查整治,严肃查处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领域涉黑涉恶问题,坚决铲除黑恶势力“保护伞”。(办公室牵头,各处室配合)

24.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加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政策解读、事故查处、联合惩戒、风险预警、财务预决算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办公室牵头,各处室配合)

25.加强保密工作。加强密件管理、涉密人员管理、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密码管理和干部职工保密宣传教育工作,将保密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办公室牵头,各处室配合)

、加强队伍作风建设

26.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全面落实“基层党建创新提质年”各项任务;建好班子,带好队伍,大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加强工青妇工作,丰富机关文化生活;大力推进文明单位创建,积极开展志愿者服务。(机关党委<组织人事处>负责)

27.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用好“四种形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强干部出国(境)管理,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机关党委<组织人事处>负责)

、推进脱贫攻坚工作

28.推进脱贫攻坚工作。扎实开展“挂包帮、转走访”,着力推动产业帮扶、项目帮扶、设施帮扶和智力帮扶,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机关党委<组织人事处>负责)

附件列表:

州(市)危险化学品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推进情况表.docx

附件列表:

加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防范工作通知.pdf

附件列表:

云应急办函〔2019〕32号.pdf

附件列表:

会计岗位考生成绩.xls

评价检测岗位考生成绩.xls

计算机岗位考生成绩.xls

附件列表:

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认真汲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列表:

关于参加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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