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属有关企业:
按照《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刻汲取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爆炸事故惨痛教训立即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拉网式排查的紧急通知》(云安办发电〔2019〕7号)部署,3月23日至3月29日,省安委办组织有关专家组成5个督导组,对昆明、曲靖、玉溪、红河、楚雄等5个重点州(市)、15个县
(市、区)的排查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30户企业进行明查暗访和现场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和问题306条,其中重大隐患23条,下发执法文书30份,责令停产(停工)整顿3户。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各地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拉网式排查工作情况
各地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研究部署,迅速开展督查检查,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昆明市应急管理局聘请专家组成7个检查组进行检查;曲靖市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组织全市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警示教育和安全培训,动员部署拉网式排查工作;玉溪市应急管理局聘请专家开展抽查,查出安全隐患及问题99条,下达整改指令书7份;红河州常务副州长带队进行安全生产专项督查;楚雄州应急管理局组织5个工作组分赴各县区开展督查检查。
二、督导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不落实。多数企业未落实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或流于形式;部分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不深入、不细致;少数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未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考试合格证过期或持有与岗位类别不符的考试合格证;少数企业建立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与企业实际不符,或未建立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安全设施设备管理不到位。部分企业安全设施设备维护保养不到位,未按规定进行检验检测,防护围堰破损;个别企业静电跨接、静电导出装置设置不全,静电接地线松动,压力表选型错误,设备状态标识不清,安全阀未年检、锈蚀;少数企业现场设置的应急喷淋和洗眼设施损坏或位置不合理,电线敷设不符合规范要求,电缆线保护套管老化,设备法兰螺栓未满装,法兰垫片处泄漏,乙炔瓶与氧气瓶同时使用时,安全间距达不到标准规范。
(三)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定不严格。大多数企业尚未按《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重新进行辨识、评估;部分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测监控设备功能不全、告知牌要素不全;少数企业重大危险源罐区监控值班人员不清楚岗位职责和处置措施。
(四)检维修作业、特殊作业管理不规范。部分企业特殊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未有效执行特殊作业管理制度,特殊作业票填写不规范;个别企业未制定检修作业、高处作业、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等安全管理制度,受限空间、动火作业等制度引用标准失效;个别企业检维修方案针对性、操作性不强,检修作业现场安全措施缺失。
(五)安全保护、监测报警、联锁控制等仪表设备管理不到位。部分企业涉及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场所未按国家标准设置检测报警装置,爆炸危险场所未按国家标准安装使用防爆电气设备;部分企业报警器维护保养不到位,存在故障;少数企业未设置安全联锁或安全联锁未投入使用,控制室的监测报警系统长期处于报警状态,值班人员习以为常。
(六)应急处置能力不足。部分企业应急预案不符合企业实际,应急物资配置不符合规范要求,应急演练未按规定执行;少数企业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不认真,个别值班人员对应急器材不会操作、不会使用,应急物资检查流于形式,火灾报警系统损坏,消防设施失效、损坏。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以及全国、全省安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汲取近期重特大事故教训,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以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更加严密的工作措施,切实做好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销售、运输、使用等环节安全监管,有效防范各类安全风险,杜绝事故发生。持续抓好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油气管道领域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和查处工作。
(二)严格监管执法。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省安委办《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云安办发电〔2019〕10号),结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和危险化学品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扎实抓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拉网式排查工作。敢于动真碰硬,勇于担当负责,对漠视法规、罔顾生命的企业及其负责人依法严惩不贷,对该停产整顿的企业立即责令停止生产经营,该关闭取缔的企业坚决提请同级政府关闭取缔,决不允许带“病”生产、带“病”运行。相关州市和县(市、区)要按照督导组移交的问题和隐患清单,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到位,并进行现场核查,4月26日前将整改情况报省安委办。
(三)压实主体责任。企业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并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强化全过程安全管理,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每日调度安全生产情况,组织开展安全风险研判和承诺公告。加强检维修作业和特殊作业管理,强化风险辨识和管控,严格程序确认和作业许可审批,加强现场监督,确保各项规定执行落实到位。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尚未按要求对全体职工进行安全警示教育和安全培训的抓紧补课,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装置的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要实行考核准入,切实提升员工的安全技能和风险意识。
附件:30户企业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清单
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4月9日
(联系人及电话:田世林,0871-680255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