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8年工贸行业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的通报
2019-02-21 15:52:00     来源:

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8年工贸行业

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的通报

云安办函〔2019〕17号

 

各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8年,各地认真贯彻落实粉尘涉爆隐患整改“攻坚年”有关部署,按照“两个全面、两个严格”要求,狠抓工贸行业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十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持续提升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水平,保持了全省粉尘涉爆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2018年专项治理工作成效和主要做法

   2018年,全省未接报粉尘爆炸事故。全年新排查粉尘涉爆企业113户,剔除非粉尘涉爆企业164户,全省共有粉尘涉爆企业724户,其中涉爆粉尘作业人数10人及以上企业168户。全年累计对存在各类隐患的粉尘涉爆企业限期整改472户、停产整顿47户、取缔关闭8户,行政罚款企业18户、88.39万元,同比增长50%、153%。

   2018年,省应急厅继续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委托第三方专业技术机构为专项治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对2017年组织排查诊断的部分重点粉尘涉爆企业整改情况开展复查;组织对昭通市、曲靖市、昆明市、保山市、迪庆州、德宏州等地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开展督导检查,抽查各类涉爆企业22户,发现各类问题和隐患190多项,对部分整改不到位的粉尘涉爆企业,实施停产整顿2户、罚款3户、罚款25万元;将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纳入2018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内容。

   各地结合实际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推动专项治理工作。昆明市、曲靖市、玉溪市、楚雄州、保山市、临沧市、大理州等地通过政府采购第三方技术服务、聘请专家检查等方式对辖区内涉爆企业实现了全覆盖检查。普洱市、昆明市、临沧市、曲靖市等地均组织联合检查组对粉尘涉爆企业开展检查,多部门合力推动粉尘涉爆企业隐患整改的工作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勐腊县安全监管局在粉尘涉爆企业大检查中,组织林业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勐腊县顺达木制品有限公司第三木材加工厂等企业隐患整改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依法采取停产整顿措施,由林业部门扣留木材经营许可证。景洪市安全监管局联合林业部门取消了未按要求整改的3户企业的橡胶木材砍伐招投标资格。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一是多数粉尘涉爆企业处于产业链低端,规模小、门槛低、安全投入严重不足、设备设施简陋。二是部分企业负责人安全意识淡薄。有的自身文化程度不高、忽视学习,存在“无知者无畏”的蛮干。有的虽对粉尘爆炸风险有所了解,但多年的“平安”生产,使其滋生麻痹心理,存在“赌徒心态”,甚至对安全监管部门的整改要求以各种理由拖延、敷衍。三是从业人员准入门槛低,大量从业人员粉尘防爆安全知识匮乏、安全操作技能低,置身危险而不自知。

  (二)各地工作开展不平衡问题突出。一是部分州(市)工作总结及相关材料上报不积极、质量不高。除大理州、红河州、版纳州、楚雄州、丽江市、玉溪市、昭通市7个州(市)按省安委办要求于2018年11月20日前按时上报了工作总结及相关材料外,其他9个州(市)均存在不同程度的延误上报问题。有的州(市)工作态度不严谨,总结材料空洞,汇总的报表未认真审核、数据逻辑关系错误甚至存在虚报、瞒报。二是“十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完成率不高。据各地上报数据,目前完成“十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企业341户,整改完成率仅47%。大部分州(市)完成率在30%—40%之间,有的州(市)整改完成率甚至不足20%,部分州(市)上报的整改完成数据存在明显“水分”。三是粉尘涉爆企业仍未实现全部“上网”。据云南省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管理系统2019年2月15日数据,德宏州、版纳州、文山州、丽江市“上网率”不足30%;昆明市、普洱市、怒江州“上网率”不足50%;“上网率”最高的玉溪市、大理州仍有少量企业未“上网”。部分地区仍然存在粉尘涉爆企业报表数量、上网企业数量与实际企业数量不相符的问题。

  (三)隐患整改保障机制亟待加强。一是监管执法“失之于宽、失之于软”问题突出。红河州、文山州、大理州、迪庆州、怒江州、丽江市、临沧市7个州(市)粉尘涉爆领域行政罚款为零;保山市、楚雄州、大理州、迪庆州、怒江州、昭通市6个州(市)责令停产整顿企业数为零。二是部分地方政府仍未将安全生产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位置。有的地方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只重视项目引进,未能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理,导致部分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项目落地。有的地方在职能部门推动粉尘涉爆隐患整改过程中支持不够,甚至存在为了地方经济发展,不惜阻碍职能部门推动隐患整改的情况。三是部门协调联动不够。有的地方推进隐患整改工作未能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委员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等各种议事协调机构作用,单打独斗、独木难支;有的地方未能有效落实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联合惩戒“黑名单”制度等,对企业约束不到位。

    三、2019年工作要求

   2019年,我省将按照工贸行业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部署,以着力抓好存量隐患整改为重点,严控隐患增量,以强化行政执法为抓手,充分利用联合惩戒“黑名单”、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等手段,通过大力开展“粉尘涉爆重大事故隐患清零行动”,全面提升我省粉尘涉爆企业本质安全生产水平,坚决遏制粉尘爆炸事故发生。

  (一)开展“粉尘涉爆重大事故隐患清零行动”。各地要严格落实《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7年工贸行业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的通报》(云安办函〔2018〕39号)明确的粉尘涉爆隐患整改要求,对应该在2018年底前整改完成的“十项重大事故隐患”第1项中涉及人员密集场所在厂区范围内的安全距离不足的重大隐患、第2项至第10项主要涉及企业自身的重大隐患进行全面清查。凡未完成整改的企业,视作限期整改不合格,立即进行停产停业整顿,并依法从严实施行政罚款,待企业隐患整改完成并报县级人民政府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复产。

同时,做好其他隐患督促整改工作,确保有关企业按照时间节点,在2019年底前完成第1项中涉及人员密集场所在厂区范围外的安全距离不足的重大隐患整改。推动企业在设备设施更新改造中,逐步整改粉尘爆炸危险场所21区、22区未使用粉尘防爆电气设备的问题。

省安委办将组织专项督查组,对各地工作推进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包括对各地上报的2018年工作成果的真实性进行抽查,对存在工作推进不力、整改数据弄虚作假的,将严格落实约谈、通报制度,以严督查、严问责,推动各地粉尘涉爆隐患整改。

  (二)加强部门联动,强化责任落实。一是各地要强化安全生产源头治理,特别要落实建设、土地等部门在规划、土地审批等方面的安全生产责任,防止企业出现安全距离不足的先天缺陷,坚决遏制“十项重大事故隐患”增量。二是各地要强化责任落实,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十项重大事故隐患”存量。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统筹发改、工信、林业、农业、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充分发挥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协调作用,对发现存在“十项重大事故隐患”且整改不力企业,列入安全生产落后产能企业名单,实行多方限制。对存在重大隐患整改不及时,仍组织从业人员冒险作业,采取隐蔽、欺骗或阻碍等方式逃避、对抗安全监管,被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仍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等情形的粉尘涉爆企业坚决列入联合惩戒“黑名单”,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各有关部门通报,做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各地要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而又整改无望的企业,坚决依法实施关闭。

  (三)突出工作重点,做到“四同步”。仍然存在“十项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在整改中要做到“四同步”,即同步整改“十项重大事故隐患”、同步完善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同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同步完善云南省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管理系统中的企业基本信息和按期开展隐患自查自报。各地在督促企业整改的过程中,也要做到“四同步”,即同步督促企业整改“十项重大事故隐患”、同步督促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转型升级、同步优化政府部门联合工作机制、同步壮大本地粉尘防爆专家队伍。

  请各州(市)于3月15日前印发2018年粉尘涉爆企业专项治理工作情况通报和2019年“粉尘涉爆重大事故隐患清零行动”实施方案(合并或独立发文均可),11月20日前向省安委办报送2019年“粉尘涉爆重大事故隐患清零行动”工作总结及附件1、附件2、附件3,逾期未上报的将在对州(市)人民政府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时予以扣分。

 

附件:1.2019年粉尘涉爆企业基础情况汇总表

     2.2019年金属粉尘涉爆企业和其他涉爆粉尘作业人

     数10人以上企业检查整改情况调度表

     3.2019年“粉尘涉爆重大事故隐患清零行动”工作情

     况汇总表

     4.粉尘涉爆“十项重大事故隐患”

     5.粉尘涉爆企业执法检查表

 

 

 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2月20日

 

 

 

(联系人:陶尤军,电话/传真:0871-68371016,邮箱:1282733630@qq.com)

附件列表:

142号12月份.doc

附件列表:

关于开展2018年度总结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列表:

关于印发加强公交车行驶安全和桥梁防护工作方案的通知.pdf

附件列表:

云南省2019年-2020年会议定点名单.xlsx

附件列表:

烟花爆竹表格1.doc

报送烟花爆竹销售情况文件.pdf

附件列表:

全国应急管理科技信息化基础能力调查表.xlsx

附件列表:

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定期报送2019年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量化目标任务进展情况的函云安办函〔2019〕16号.pdf

附件列表:

附件1-附件5.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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