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
重点县专家指导服务工作的通知
云安办〔2019〕5号
各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有关企业: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重点县专家指导服务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9〕1号),为进一步规范专家检查指导,加强组织配合保障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助力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指导帮助重点县解决危化品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推动企业有效落实主体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建立健全安全检查与指导、检查与执法并举的长效工作机制,有效管控危险化学品行业重大风险,消除重大隐患,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促进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重点县范围及指导服务时间
昆明市安宁市为国务院安委办确定的危险化学品重点县,昆明市寻甸县,曲靖市沾益区、麒麟区为省安委办确定的危险化学品重点县,其余州市危险化学品重点县由各地根据实际确定并报省安委办,开展专家指导服务时间为2019年2月至2021年12月。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督促指导重点县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及应急管理部有关重点工作安排,全面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和危险化学品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夯实基层基础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
(二)指导重点县加快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组织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风险意识、法治意识和安全管理能力,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对企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管控工作加强督促指导,根据企业安全风险分级评定情况,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机制,加强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实行差异化、动态化监管。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研判和承诺公告制度,完善安全管理体系,推动企业全员、全过程、全天候、全方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督促指导危险化学品企业全面推进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强化提升工艺装置安全水平,深入推进精细化工安全风险管控,持续深化反“三违”、罐区、特殊作业、安全设计诊断和自动化改造提升专项治理、推进加强安全仪表系统管理,加强从业人员岗位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训,严格规范承包商等第三方安全管理,认真落实特殊作业环节安全管理规定,健全完善全员参与、全岗位覆盖、全过程衔接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实现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着力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四)督促指导重点县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强化监督执法,增强安全监管效能,加强部门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之间的互动联动,支持、协调重点县安全监管人员和所在地有关中央企业开展双向挂职锻炼。国家、省应急管理部门组织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学习、交流等活动,优先考虑重点地区。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才作用,通过政府购买专家服务的方式,为重点地区安全监管工作提供人才支持,并帮助企业和监管部门培养一批高素质的安全管理与技术专家。
(五)紧密结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和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适时跟踪、督导、通报重点县年度重点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及时总结、宣传、推广经验做法,从主体责任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安全文化建设、重大危险源监管、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标准化创建等领域,通过培育帮扶在每个重点县树立1-2个安全生产标杆企业,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组织开展互学、互帮、互促,带动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水平整体提升,推动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转型升级。
四、现场核查重点
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检查重点指导目录》《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标准要求,结合企业安全生产实际状况,重点排查区域位置及总图布置、工艺安全管理、设备安全管理、电气和仪表安全管理、自动化控制安全管理、应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与隐患,现场核查内容包括:
(一)人员和资质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立运行、安全培训教育、隐患排查治理、班组安全活动等情况。
(二)设备设施管理,重点设备、特种设备(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管理情况。
(三)重点工艺管理、危险化工工艺操作规程编制及执行情况。
(四)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测监控情况。
(五)检维修作业与特殊作业安全管理情况。
(六)安全保护、监测报警、联锁控制等仪表设备的设置和管理情况。
(七)配套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管理情况。
(八)应急预案编制、应急物资准备和应急演练情况。
五、组织形式
昆明市安宁市由国务院安委办组织专家指导服务,2019年度指导服务时间为3月和7月,昆明市、安宁市安全监管部门配合做好有关工作。省级、州市级重点县由省安委办及各州市安委办采取政府购买专家服务的方式分别负责,每个县每年指导服务至少2次,每次不少于一周,专家指导服务应由2名(含)以上安全监管及执法人员和5名(含)以上专家共同组成,根据重点县需求,从省、州市级安全生产专家库及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介服务机构、中央及省属企业中选取专家,配置工艺、设备、仪表、安全管理等专业,受检企业对应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协助检查。专家组对每户企业现场检查完毕后,要向企业书面反馈检查情况和隐患清单,提出整改意见建议,对每个重点县检查指导服务工作完成后,专家组要对检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共性问题等要进行集中讨论、剖析并形成检查诊断报告。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危险化学品安全是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开展危化品重点县专家指导服务旨在利用社会力量指导帮助重点县摸清风险、找准问题、抓实措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提高监管质量效果,各地各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消除抵触,强化政治意识、责任意识、主体意识,不断创新监管方式,积极主动抓好贯彻落实,加速推动危化品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新水平。
(二)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准确把握工作目标任务要求,突出指导服务,加强组织协调,加强部门配合联动,进一步明晰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方案,整合资源,形成合力,集中开展专题业务培训和定期汇报总结,建立有序高效的工作机制,确保检查质量。
(三)增强检查效果。专家指导服务要注重运用先进、科学的安全管理方法,以化工过程安全管理要素作为重点内容,指导企业立行立改,全面开展整顿提升,最大程度降低企业安全风险。要正确处理好政府提供服务与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之间的辩证关系,以点带面,总结经验,推动执法,安全监管部门人员要虚心学习,全程参与,丰富实践,提升执法水平和业务能力。
(四)用好专家成果。各级安委办要加强统筹协调,与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和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等重点工作一同部署、检查、考核,突出问题导向,加强督导检查,做好问题反馈和督促整改,举一反三,深化提升,推进专家指导服务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常态化,力争取得更多突破、最好成效。
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