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应急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论述精神,强化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省应急厅组织起草了《云南省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三级动态巡查、四级动态预警机制管理办法(试行)》(电子稿请在省应急厅网站“行业管理”和“征求意见”栏目下载),现征求你单位意见,请于12月20日前将修改意见书面反馈省应急厅安全生产基础处。
附件:云南省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三级动态巡查、四级动态预警机制管理办法(试行)
2019年12月10日
(联系人及电话:毛金龙,0871-68371019;电子邮箱:aq837101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