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的通知
(云安〔2018〕7号)
各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从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坚决杜绝安全生产领域各类督查检查查出隐患问题“表面整改”“虚假整改”等问题,决定对2017年以来各类督查检查查出的隐患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各有关部门对照《安全生产隐患和问题清单》(见附件),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对国务院2016、2017年度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国务院安委会(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等国家层面各类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检查,逐项复查整改情况,并对涉及的企业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二、请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梳理本地区本行业领域2017年以来查出的各类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整治情况,以及对省级层面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督查和省政府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省政府挂牌督办重大隐患、省安委会办公室挂牌督办的隐患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检查,继续深化各类安全隐患问题排查整治工作。
三、各州、市安委会对本辖区内安全生产隐患问题整治工作负责;省级有关部门对本行业领域内安全隐患问题整治工作负责。各地、各部门主要领导要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周密部署工作任务,亲自带队复核检查,并指定专人负责建立一患一档,详细记录清查、整改、验收等各环节内容,区分性质、划清责任,建立整改责任追溯制度,确保保质保量完成整改任务。
四、各级安委会办公室要对各地、各有关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和落实整改情况适时进行抽查检查,并将相关情况作为年度安全生产考核重点内容,对隐患整改不力、问题久拖不决的,进行告诫约谈、通报。
请各地、各省级相关部门于9月30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和隐患问题复核情况报省安委会办公室,《安全生产隐患和问题清单》涉及的州市和部门须逐一说明复查情况(以各地、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发的正式文件为准)。省安委会办公室汇总梳理后将向省委、省政府进行专题报告。
附件:安全生产隐患和问题清单
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8年7月26日
附件列表:
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数据模板说明表.docx
未进入全省统一考试平台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数据模板.docx
附件列表:
拟表彰对象公示.docx
附件列表:
关于印发汛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pdf
云南省2018年汛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附件.docx
附件列表:
20180723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和问题整改落实(挂网附件).doc
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的通知(云安〔2018〕7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