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州、市安委会,省直有关部门,有关企业:
2018年6月10日,中石油天然气输气管道贵州晴隆沙子段发生泄漏燃爆事故,造成24人受伤。此前,2017年7月2日,该管道段曾因持续强降雨引发边坡下陷侧滑挤断输气管道,引发泄漏燃爆,造成8人死亡,35人受伤。当前,我省已进入主汛期,油气输送管道安全生产工作面临严峻形势,为切实做好汛期油气输送管道保护和安全监管工作,防止因自然灾害引发管道安全生产事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汛期管道安全保护工作
各有关地区、部门及企业要高度重视汛期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充分认识强降雨、山体滑坡、洪水、泥石流、雷电等自然灾害对油气管道保护造成的不利影响,坚决杜绝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结合省安委会近期关于加强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的要求,对各项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检查、再督促、再落实,筑牢安全防线,扎实做好汛期油气输送管道保护和安全监管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迅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
各有关地区、部门及企业要结合实际,对汛期管道安全进行全面分析和评估,明确重点防范区域,迅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重点对管道沿途容易发生滑坡、塌陷、泥石流、洪水严重侵蚀等地质灾害地段的风险和隐患深入排查整治,采取相应措施及时降低风险,最大限度地减少或避免地质灾害对油气输送管道安全运行的破坏。要认真落实省安全监管局等八部门转发《关于加强油气输送管道途经人员密集场所高后果区安全管理工作文件的通知》(云安监管〔2018〕4号)要求,全面推行油气输送管道完整性管理,切实强化人员密集场所高后果区安全风险管控,加强日常巡查密度,加大检查频次和检查力度,强化隐患治理常态化监管,持续巩固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治攻坚战成果。省安委办将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三、加强联动预警,强化应急准备
各有关部门及企业要进一步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发现事故险情及时、准确上报和科学有效处置。油气管道企业要加强与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建立灾害预警及应急响应协调机制,及时掌握地质、洪涝等自然灾害的影响范围和强度,认真研判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的风险,落实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和专家等应急资源,加强应急管理,切实提高事故防范应对处置能力。
请迅速将本通知传达到辖区县(市、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和油气输送管道企业。
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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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在重点工贸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动态巡查和预警工作的通知.pdf
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在重点工贸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巡查和预警工作的通知 3.18.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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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 2020 年工作要点和任务分工的通知(云安【2020】2号)(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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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应急委【2020】1号关于印发省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和省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规则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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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 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安全生产“1+7”专项行动督查情况的通报(第二次通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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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怒江金志硅业有限公司“5·07”高温熔体爆炸事故的通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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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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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汲取四川达州火灾事故教训做好消防安全防控工作的通知(云安办发电〔2018〕18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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