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7年工贸行业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的通报
2018-03-22 14:50:00     来源:

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2017年工贸行业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情况通报 

云安办函〔2018〕39号

 

各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7年,各地按照“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三年行动(以下简称“三年行动”)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2016年工贸行业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情况通报》(云安监管〔201717)第二年行动的具体要求,细化工作措施,深入开展专项治理,保障了全省粉尘涉爆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结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2017年工贸行业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安监总厅管四函〔201833号)有关要求,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2017年专项治理工作成效和主要做法 

  2017年,全省粉尘涉爆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未接报粉尘爆炸事故。全年,新排查粉尘涉爆企业302户,剔除非粉尘涉爆企业113户,目前,全省共有粉尘涉爆企业783,其中粉尘作业场所30人及以上的企业34户、10人至29人的企业134户。省安全监管局组织的对全省340户重点粉尘涉爆企业第三方隐患排查诊断,累计查出各类问题和隐患7001项,其中十大重点问题和隐患996项,其他现场类隐患2685项、管理类隐患3320项。全省累计对存在各类隐患的粉尘涉爆企业限期整改334户、停产整顿48户,取缔关闭2户,罚款35万元。 

  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实效,省安全监管局积极申请专项经费购买专业技术服务,支持粉尘涉爆专项治理;组织省级专家参与粉尘涉爆隐患排查诊断和阶段性成果验收,培养了一批粉尘涉爆专家;对昆明市、曲靖市、玉溪市、保山市、普洱市、版纳州、大理州、文山州、德宏州等州(市)进行了督导检查,责令问题突出的10户粉尘涉爆企业暂时停产停业,将存在大量粉尘爆炸隐患且与周边学校、居民区、政府安全距离不足的梁河县益坤粮油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列入2018年省政府挂牌督办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名单。 

  各地多措并举,积极推进专项治理工作。曲靖市安全监管局聘请专家37粉尘作业人数10人以下的粉尘涉爆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状况专家诊断排查工作,实现了全覆盖检查,树立了8粉尘涉爆样板企业;玉溪市安全监管7次聘请专家对全市粉尘涉爆企业进行专家隐患排查和抽查检查,共检查粉尘涉爆企业31户次,制作现场检查记录26份,下达责令整改指令书8。广南县安全监管局高度重视粉尘涉爆企业专项治理工作,敢于动真碰硬,强力推进企业粉尘涉爆隐患整改,对全县6木制品加工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全部下达了责令暂时停产停业的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和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并强化对企业落实情况的监督,对拒不停产的2企业进行了严厉处罚。该县对所有企业一视同仁严肃执法,营造公平的执法环境,有力推动了企业隐患整改。 

  二、2017年专项治理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各地工作开展不平衡,部分地区工作亟待加强。一是部分地区工作作风不实。迪庆州2016粉尘涉爆企业专项治理工作被全省通报批评,但2017迪庆州安全监管局仍然对省安全监管局部署的粉尘涉爆企业专项治理工作不重视、不配合,以不懂、不会、没人等各种理由搪塞、蒙混、敷衍,至今未上报2017年粉尘涉爆企业专项治理总结及任何相关材料,存在严重的工作作风不实问题。二是重检查、轻处罚的问题较为突出。曲靖市、玉溪市、昭通市、普洱市、临沧市、德宏州、怒江州粉尘涉爆领域行政罚款为零,在开展行政罚款的州(市)中,昆明市罚款总额仅1万元,3%的罚款占比与其30%的全省粉尘涉爆企业数量占比严重不匹配,其他七个州(市)也不同程度存在处罚力度不足的问题;楚雄州、大理州、玉溪市、临沧市、保山市责令停产整顿企业数为零,安全监管执法“拳头不硬”的问题依然突出。三是粉尘涉爆企业“上网率”较低。据云南省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管理系统20171231日数据,德宏州上网企业仅4户(报表数为34户),“上网率”仅12%,为全省最低;版纳州、文山州“上网率”仅15%;丽江市、普洱市、昆明市、大理州、楚雄州、临沧市“上网率”均不足50%;玉溪市“上网率”最高(82%),但仍未实现100%的企业上网。此外,部分地区还存在粉尘涉爆企业台账与实际不符的情况。 

  (二)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十大重点问题和隐患”突出。2017年第三方排查诊断情况看,超过70%的企业未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问题最突出的为版纳州、红河州、德宏州、保山市,“三同时”履行率均不足20%;近60%的企业未开展标准化建设,问题最为突出的为版纳州、文山州、昆明市、昭通市,标准化建设率均不足30%。大量粉尘涉爆企业不同程度存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与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距离不足,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采用任何控爆措施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粉尘且未采取可靠的防范点燃源的措施除尘系统采用粉尘沉降室除尘或者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木制品加工企业中与砂光机连接的风管未规范设置火花探测报警装置,未制定粉尘清扫制度,作业现场积尘未及时规范清理等隐患和问题。部分企业对粉尘爆炸隐患重视不足,存在严重侥幸心理,对安全监管部门粉尘涉爆专项治理行动持观望态度,妄图“躲过风头”,隐患整改不及时、不彻底。 

  (三)部门协调联动不足。部分基层安全监管部门工作推进主要依靠单打独斗,未充分发挥安委会综合协调作用。部分地方严格落实“三个必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局面仍未形成。部分基层地方政府部门在推动经济发展过程中,仍未真正落实“安全第一”,城镇、园区规划选址过程,没有安全监管部门把关,导致有的粉尘涉爆企业与人员密集场所先天安全距离不足,有的涉爆企业建成后被居民区、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包围。 

  三、2018年粉尘涉爆隐患整改“攻坚年”行动有关要求 

  2012年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8·5”铝粉尘爆炸重大事故2014年江苏省苏州昆山市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8·2特别重大爆炸事故等事故教训可以看出,粉尘爆炸后果十分严重,我们必须保持高度警惕。新修订的《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均对粉尘涉爆领域安全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体现出我省抓好粉尘涉爆专项治理工作的坚定决心。2018年,是“三年行动”的收官之年,是粉尘涉爆专项治理“攻坚年”,各地要按照“两个全面、两个严格”要求,狠抓工贸行业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的“十大重点问题和隐患”整改,确保“三年行动”圆满收官。 

  (一)全面实施覆盖检查 

  各地要对辖区内底数情况进行再次核实梳理,务必确保与实际相符。在编制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要将粉尘涉爆企业纳入重点检查单位。要通过执法检查、组织第三方专业技术检查等方式,对在“三年行动”中未进行过粉尘涉爆隐患排查诊断的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要强化检查专业性,确保“十大问题和隐患”排查到位。检查要注意收集问题和隐患的违法违规证据材料,对检查发现问题的企业,要逐户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按规定的整改节奏限期整改,并加大对整改进度的督查。对问题突出、认识不到位、整改态度不积极的粉尘涉爆企业,要依法从重实施行政罚款。各州、市要组织对金属粉尘涉爆企业和其他涉爆粉尘作业人数10人以上企业治理情况进行逐一核查。 

  (二)全面实施线上监管 

  各地要在20185月底前,确保所有涉爆企业全部登陆“云南省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管理系统”完整、准确填报企业基础信息。推动粉尘涉爆企业开展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隐患自查自报相结合。要充分发挥管理系统的高效监管作用,定期、不定期开展线上监管,发现企业填报信息可疑时,要及时核实、督促、纠正,并通过严厉的线下执法倒逼企业主动服从线上监管。省安全监管局将不定期开展网上巡查,并全省通报各地线上监管工作情况。 

  (三)严格落实整改节奏 

  对于“十大重点问题和隐患”中第2条至第9条主要涉及企业自身的问题和隐患,必须在2018年底前整改完成;对于第1条中涉及安全距离的问题,若人员密集场所在厂区范围内的,2018年底前整改完成,人员密集场所在厂区范围外,不完全属于企业控制范围的,2019年底前整改完成;此外,对于工贸行业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的“十大重点问题和隐患”未作要求,但确不符合规范的粉尘爆炸危险场所21区、22区未使用防爆电气的问题,由企业在设备设施更新改造中逐步解决,原则上2020年底前整改完成。 

  同时,未履行“三同时”手续的企业,必须在完成“十大重点问题和隐患”整改后,在上述时间节点内,按相关规定补充完善“三同时”手续。未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企业,应立即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对粉尘涉爆企业开展标准化评审,要将重大事故隐患作为否决项,严格把关;达标企业要保持标准化体系的持续有效运行。 

  (四)严格实施联合惩戒 

  《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已将“十大重点问题和隐患”列为重大事故隐患,各级政府要统筹发改、工信、林业、农业、质监等有关部门采取部门联合执法、联合惩戒、重大隐患政府挂牌督办等方式综合施策,推动重大隐患整改。对存在重大隐患整改不及时,仍组织从业人员冒险作业;采取隐蔽、欺骗或阻碍等方式逃避、对抗安全监管;被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仍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等情形的粉尘涉爆企业坚决列入联合惩戒“黑名单”,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各有关部门通报,做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同时,对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不完善、未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的企业,要加大联合打击频次,结合各部门职责权限,分别进行严格限制、严厉处罚,倒闭企业主动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请各州、市44日前向省安委办报送本地2017年粉尘涉爆企业专项治理工作情况通报和2018粉尘涉爆隐患整改“攻坚年”行动实施方案(可合并或独立发文);1120日前报送2018粉尘涉爆隐患整改“攻坚年”行动工作总结和附件1、附件2、附件3。省安委办将根据各地工作情况,适时开展明查暗访,并在全省范围内通报。 

    

  附件:1.2018版粉尘涉爆企业基础情况调查表 

       2.2018版金属粉尘涉爆企业和其他涉爆粉尘作业人 

       10人以上企业检查整改情况调度表 

       3.2018版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情况 

        汇总表 

       4.工贸行业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的十   

        重点问题和隐患 

       5.粉尘涉爆企业执法检查表 

           

                       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319  

                     

  (联系人:陶尤军,电话及传真:0871-68371016,邮箱:128273363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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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金属冶炼企业安全生产状况专家诊断排查工作实施方案.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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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020171201537545438703.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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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督促涉氨制冷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加强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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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docx

附件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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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年度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承诺书.docx

附件2 年度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行政处罚统计.docx

附件列表:

云南省涉氨制冷企业安全隐患整治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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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粉尘作业场所作业人员10人以上金属粉尘涉爆企业检查整改情况调度表.xls

附件1 粉尘涉爆企业基础情况调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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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造纸和酱腌菜生产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重点工作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docx

附件1.docx

附件3.docx

附件2.docx

附件列表:

云南省全面开展钢铁行业安全生产隐患诊断排查暨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附件1-4.doc

附件列表:

附件2.docx

附件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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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工贸行业重点可燃性粉尘目录(2015版).doc

附件1 粉尘涉爆企业基础情况调查表.xls

附件2 金属粉尘涉爆企业和其他涉爆粉尘作业人数30人以上企业检查整改情况调度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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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2017版粉尘涉爆企业基础情况调查表.xlsx

附件4 工贸行业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的十大重点问题和隐患.docx

附件2 金属粉尘涉爆企业和其他涉爆粉尘作业人数10人以上企业检查整改情况调度表.xlsx

附件3 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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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总厅管四函〔2017〕56号.docx

U020171201537745431146.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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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打击取缔“地条钢” 做好有关钢铁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附件1-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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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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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docx

附件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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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金属冶炼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暂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云南省金属冶炼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监管暂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云南省金属冶炼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实施指南(征求意见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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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金属冶炼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监管暂行管理办法(试行)和云南省金属冶炼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暂行管理办法(试行)正文.doc

附件列表:

附件2 水泥、平板玻璃企业专项检查情况.xlsx

附件1 达不到安全生产(含职业健康)标准的落后产能企业情况表.doc

附件列表:

云南省开展金属冶炼企业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 深化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提升工程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列表:

云安发电〔2018〕2号云南省开展金属冶炼企业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 深化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提升工程工作方案.doc

附件列表:

附件3 2018版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汇总表.xls

附件5 粉尘涉爆企业执法检查表.docx

附件2 2018版金属粉尘涉爆企业和其他涉爆粉尘作业人数10人以上企业检查整改情况调度表.xls

附件4 工贸行业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的十大重点问题和隐患.doc

附件1 2018版粉尘涉爆企业基础情况调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