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通知书(云安事故督办〔2020〕5号)

发布时间:2018-03-07 08:44:00

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通知

云安事故督办〔2018〕2号

昭通市人民政府:

2018年2月24日下午,昭通市盐津县发生一起道路交通较大事故,造成死亡5人、8人受伤。根据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较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省安委会办公室决定对该起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挂牌督办。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请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组成事故调查组抓紧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二、事故调查报告(初稿)经你市安委会审核同意后,以市安委会文件上报省安委会办公室,经审核同意后,由昭通市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批复结案,并向社会公布。

事故调查报告经市人民政府作出批复决定后,本通知督办事项予以解除。

 

 

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3月2日

 

(联系人及电话:周祖峰,0871-68523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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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04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及问题挂牌督办名单170901(45户企业408项)(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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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委办第三督查组查出问题整改督办通知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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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安委会第10督查组查出问题整改督办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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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委办第六督查组查出问题整改督办通知书11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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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委办第六督查组查出问题督办通知书12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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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安委办第十检查组“回头看”查处问题和隐患整改督办通知书2017年第15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