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情况的通报
2018-08-13 08:44:00     来源:

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

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情况的通报

云安办函〔2018〕104号

各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省直有关部门: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办函〔201717号),现将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经过共同努力,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进行全面摸排。一是组织对全省522户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开展安全风险和重大危险源专项排查,依托云南省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系统和危险化学品登记系统,建立完善数据库,初步形成危险化学品企业风险分布图和重大危险源电子分布图,基本完成了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一张图一张表信息平台建设。二是积极构建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研究制定《云南省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风险分级标

准》,组织危险化学品企业对照分级标准逐项开展自评,并在云南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监管应用系统上填报相关内容,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机制。三是昆明、昭通、玉溪等重点州(市)已完成安全风险分级评定工作,昆明市有序推进化工相对集中区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多次组织相关单位召开专题研讨会,研究制定风险评估标准,市政府下达88万元资金专门用于风险评估工作。

(二)启动实施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搬迁改造工作。一是按照任务分工,省工信委牵头制定《云南省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报请省政府同意并印发。二是省安委办再次组织专家对排查结果进行审定,会同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环境保护等部门共同审核确定三个一批企业的省级名单。三是省工信委结合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需求,经多方征求意见建议,最终形成省级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名单,已报省政府审定后印发实施。四是近期省安委办在组织专家对全省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进行全面排查的基础上,提出了云南省非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关闭退出及转产搬迁建议名单,交由各州市政府对相关信息进行再核实。

(三)严把安全准入关,推动企业实施自动化升级改造。一是不符合政策和产业规划,工艺落后、高耗能、重污染等不具备许可条件或者没有完成重大隐患整改的企业,不予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对停产超过3年且复产无望的36户企业依法注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请当地政府依法关闭。二是省安全监管局组织对全省4户氯碱和5户合成氨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安排部署推进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工作和自动化控制及安全仪表系统改造工作,逐步淘汰造气、空分、压缩设备未采用防爆电器的企业;督促列入省政府挂牌督办重大隐患的33户乙炔生产企业分期分批实施自动化改造,推广低压密闭式发生器工艺技术,并限期于20196月底前完成。

(四)持续开展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专项整治。一是省能源局牵头成立云南省油气输送管道保护隐患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再持续一年开展管道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巩固隐患攻坚成果,印发《云南省持续开展油气输送管道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二是全面推行油气输送管道完整性管理,强化人员密集场所高后果区安全风险管控,省安全监管局等八部门印发了《关于加强油气输送管道途经人员密集场所高后果区安全管理工作文件的通知》。三是各级安委办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督促辖区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落实职责,督促企业持续加大安全投入,开展管道完整性管理,强化油气输送管道巡护和管控。

五)认真履行危险化学品行业监管职责。一是省公安厅牵头组织8个省级相关部门开展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和寄递物流专项整治行动,共排查易制爆危化品从业单位3612家,收缴易制爆危化品14798千克。二是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完成云南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管理系统,2016年以来共使用电子运单128万余份,同时建设GPS监控系统,实时监控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运行状况。三是商务厅牵头组织省级4个部门开展为期1年的云油利剑行动,对成品油市场进行专项治理,排查消除成品油销售末端环节的安全隐患。四是省工商局建立危险化学品企业异常名录制度,及时将违法失信情形的企业依法列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向社会公示。

(六)加强应急能力建设。一是规范应急预案编制管理工作。省安监局制定了《云南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重新编制完善了《云南省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二是强化救援队伍和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全省目前共有专职省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15支,人员760人,救援涵盖危险化学品、油气管线等重点行业和领域。三是加强石油化工行业灭火救援力量建设。省消防总队印发《石油化工行业灭火救援能力调研评估专项行动方案》,督促29家大型石油化工企业建立了专职消防队,配齐消防设施和器材,在424家企业建立专门的工艺处置小组,切实提高专业处置能力。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工作认识不到位。一些地区和部门对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认识还不够,缺乏大局意识,个别部门认为综合治理工作与本单位没有关系、本行业不存在危险化学品,把综合治理工作,视同于以往的一般性专项整治,造成工作中消极对待,导致本地域、本系统工作整体落后,影响全省综合治理工作的进展;甚至没有明确相关联络员,更谈不上主动开展综合治理工作。

(二)工作开展不平衡。综合治理工作依然存上热下冷、层层衰减的现象,个别部门对综合治理工作存在畏难情绪,牵头负责、按职责分工负责的工作进展缓慢;有的职能部门仍然主要依赖安监部门开展工作,对综合治理工作研究不深、理解不透、落实不细,对工作缺少积极性、主动性,甚至等靠观望、推诿扯皮,影响了工作的开展;部分单位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开展不认真、不全面、不彻底,未按照全面摸排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要求制作本地区、本行业危险化学品风险分布一张图一张表,工作不能按照时间节点完成。

(三)材料报送不及时。省安委办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任务进度计划的通知》(云安办函〔201731号)和《关于定期报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进展情况的函》,多次提到、一再要求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按规定时间将本季度阶段性工作情况、存在问题和下季度重点工作安排报送省安委办,除昆明、保山、文山、西双版纳、楚雄、丽江等州市及省工信委、交通运输厅、能源局外,均未报送材料或屡屡拖延,有的材料报送质量差,存在敷衍了事的现象。

(四)主体责任不落实。部分企业对安全风险重视不够,防范意识不高,对综合治理工作不热心、不积极,将风险辨识管控等同于隐患排查治理,导致风险辨识不全面、不深入,风险管控能力差、水平低;重效益、轻安全的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存在,尤其是一些小微型危险化学品企业,忽视事故预防和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投入不足。

(五)沟通协作有待加强。部分牵头部门没有主动按照实施方案开展工作配合部门没有主动对接,工作目标不清晰,工作措施不到位。各地各部门的联络员和工作人员没有充分发挥作用,日常工作的联系和协调有待加强,高效有序的工作机制尚未建立,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的合力尚待加强。

三、下步工作要求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安委办函〔201859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快推进综合治理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照时间节点如期完成,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认真抓好《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学习贯彻,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坚决杜绝麻痹松懈思想,紧紧围绕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这个核心,准确把握工作任务和目标要求,统筹抓好综合治理各项工作。

(二)加强统筹推进,抓好工作落实。各地各有关部门尤其是工作进展较慢的要切实增强紧迫感,在全面推进实施方案部署的各项工作的基础上,对要求在规定时间以前完成的各项任务进行再梳理,尚未完成的加快落实,完成质量尚有差距的及时改进。2018年是综合治理的关键之年,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的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工作任务,做好谋划,抓好落实。

(三)加快重点工作,推动工作进度。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抓紧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分布档案、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建好一张图一张表;加快对11个化工相对集中区进行区域定量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和风险容量;强化油气输送管道高后果区的识别管理,完善高后果区风险管控措施和应急预案。深刻汲取四川省江安县宜宾恒达科技公司“7·12”重大爆燃事故教训,结合《云南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迅速开展自查自纠,举一反三,及时整改隐患,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四)主动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涉及多部门、多行业、多领域,需要全省各级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合力攻坚。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沟通协作。各项工作任务的牵头部门要积极作为,加强与配合部门沟通联系,定期对工作进行总结和梳理。配合部门要积极参与,形成工作合力。综合治理中如遇到重大问题,报请省、州(市)安委办,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研究解决。

  (五)及时进行总结,强化工作交流。省安委办将不定期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督查,国务院将在今年下半年适时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专项督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建立治理工作档案,要将与治理工作有关的文件、工作小结、会议记录、台账、隐患整改方案、资金投入等内容,按照时间节点工作要求汇入专项工作档案。同时,于每季度的第一个月15日前报送上一季度工作情况。

 

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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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进入全省统一考试平台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数据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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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汛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pdf

云南省2018年汛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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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23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和问题整改落实(挂网附件).doc

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的通知(云安〔2018〕7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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