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进一步规范矿山救援工作,我局组织起草了《矿山救援规程(征求意见稿)》。现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请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征求意见”栏目自行下载(网址:www.chinasafety.gov.cn)。该文稿同时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公开征求意见。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17年4月20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将意见发至: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21号(邮编10071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策法规司,并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传真将意见发至:010-64463814。
3.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aqfg@chinasafety.gov.cn。
附件:1、《矿山救援规程(征求意见稿)》
2、关于《矿山救援规程(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策法规司
2017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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