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安委会成员单位,省直有关部门,中央驻滇有关单位:
国务院安委办拟于2018年1月8日至20日开展2017年度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为切实做好我省迎考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安委会成员单位、省直有关部门和中央驻滇有关单位,请于12月29前将2017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报告(含: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工作措施)报省安委会办公室。《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度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任务分工的通知》(云安办〔2017〕69号,以下简称《通知》)涉及的相关省级部门和单位,一并报送涉及本单位考核项目佐证台账资料目录(省安委办将用于制作总目录)。具体工作对应的详细台账资料由各单位自行装订成册,考核时自行带至考核现场,并负责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的解释说明。
二、《通知》中未涉及具体考核事项的省安委会成员单位,请认真梳理本单位2017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准备好相关台账资料以备考核组抽查。
三、各州(市)2017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报告,请于12月29日前以安委会正式文件报省安委办。
四、各地、各部门和单位2017年度有获得国家层面向全国推广的安全生产工作方法、创新经验等,以及受到国务院(国务院安委会)嘉奖、表彰的抢险救援行动的,请将相关资料于12月29日前报省安委办。
请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相关工作的通知》(云府办明电〔2017〕77号)要求,认真做好迎考准备,尽快完成相关台账资料准备。
联系人及电话:杨宇高,0871-68025580;阮芋太,0871-68523570;电子邮箱:sajjxtc@126.com。
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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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2018年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防治关键技术科技项目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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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启用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卫生统计分析系统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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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接2017年度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职责分工(印发).xlsx
附件1: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17年度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细则》的通知.pdf
附件2: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度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分标准》的通知.pdf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相关工作的通知》云府办明电〔2017〕77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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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自用)云南省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风险分级指导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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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细则(云安办【2017】66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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