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专题会议纪要
2017-05-03 17:55:35     来源:云南省安监局

 

 

 

 

 

 

 

 

 

 

 

 

2017第5期

 

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5月3日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专题会议纪要

 

2017428日,省安委会副主任、省安全监管局局长王以志主持召开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专题会议,分析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形势,针对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部署落实措施。现纪要如下:

会议指出,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严峻。截至426日,今年全省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393起、死亡395人,分别占全省事故总量的80%、78.4%。从事故特点分析,主要表现为三多发”“三突出三多发:一是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占全省较大事故总量的83.3%。二是夜间较大事故多发,占较大事故总量的三分之一。三是部分地区多发,曲靖、昆明、红河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40起、死亡212人,分别占全省事故总量的48.9%42.1%三突出:一是货运车辆、客运车辆等车辆事故较为突出。货运车辆、客运车辆共发生较大交通事故11起、死亡43人,占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总量的61.1%63.2%。二是外省籍车辆肇事突出,外省籍车辆在我省发生较大事故4起,其中2起为5人以上事故,约占5人以上事故总量的40%,临沧市云县“3.02”四川籍重型罐式货车事故致10人死亡;昭通水昭高速“2.19”山东籍重型货车事故致5人死亡。三是无证驾驶、违法装载、超速行驶、违法会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肇事突出。临沧云县“3.02”重大事故,肇事重型罐式货车核载13.935吨,实载47.94吨,超载244%;昆明阳宗海“2.26”6人死亡事故,肇事重型货车核载15.67吨,实载77.66吨,超载396%。

会议强调,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问题突出。一是微型面包车非法改装、非法营运、非法超员问题(以下简称三非问题)突出。微型面包车进行非法改装,严重超过核载人数增加座椅,大肆从事非法营运。二是校车特别是幼儿园接送小孩的车辆严重超载问题突出。近期陆续发现几起严重超员搭载学生的严重违法行为。三是治理超限载工作仍然有薄弱环节。各地治超工作相关部门配合还不够紧密,一些地方监管不到位,货运车辆闯卡冲卡现象十分严重,货物装载源头监管还存在漏洞。四是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推进工作不平衡。2016年度任务完成情况不理想,临水临崖、长下坡急弯等事故多发路段未得到及时整治。五是重点路段事故多发、频发的问题依然存在,存在监管乏力的问题。六是部分道路运输企业违法行为突出。尤其是两客一危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多。

会议决定,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针对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精准施策,务求实效。一是全面部署微型面包车三非行为整治行动。由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牵头,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全面开展三非行为打击行动。二是全面开展校车、接送学生车辆专项整治。由省教育厅牵头,制定专项整治方案,逐级部署开展督查检查,确保落实到每个学校、每个教学网点。以幼儿园为重点整治对象,明确学校监管责任清单、老师的督导责任清单,切实强化监管责任落实。三是对治超工作情况进行全面督查检查。由省交通运输厅牵头,针对临沧市云县“3.02”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暴露出的问题,组织进行专项督查检查。四是开展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推进情况督查检查。由省交通运输厅负责,重点检查事故多发频发路段、临水临崖、长下坡急转弯路段防护设施建设情况,摸清全省2016年度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完成情况和2017年度任务推进情况。五是开展两客一危运输企业专项检查。由省道路运输管理局牵头,重点检查GPS系统监管、驾驶员超速处理、客运车辆非法揽客、五不两确保、夜间2时至5时停车、“84420”等制度落实情况。六是开展旅游车辆专项督查检查。由省旅游发展委牵头,对旅行社包车、旅游客运企业落实安全工作制度情况进行全面督查检查对违法行为采取通报、约谈、停业整改、取缔营运资格、列入黑名单等措施。

会议强调,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形成工作合力。一是要强化综合监管。各级安委会办公室要积极发挥督促、指导、协调作用,对工作不落实的部门、下级地方政府要进行通报、约谈;情况严重的要向当地党委、政府发出监管督办通知。二是要强化路面管控。各级公安交警部门、交通路政部门、运政部门要加大路面巡查管控力度,强化路面执法检查。特别是公安交警部门要增加警力,加强路面执法管控力度;交通部门要加大对辖区内交通干线、车辆流量大的公路路边摆摊设点的清理整治力度。三是加强联合惩戒。各级要建立信息共享、问题共治机制,每月至少通报一次情况,及时将本部门查处的隐患信息和违法行为,通报给相关部门和同级安委会办公室。四是要强化约谈警示。原则上每半年不少于1次,由省级有关部门提出拟约谈对象存在的主要问题、属地政府或部门应承担的监管责任、下步工作要求或措施建议等,及时向省安委会办公室提出约谈建议。五是加大对货运企业、货物源头企业车辆超载超限行为的处罚力度。凡发现货车严重超限超载的,在追究运输车辆驾驶人责任的同时,还要追查源头企业治超责任并实施处罚。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认真、严格、严肃的工作要求,统一思想,细化任务,立即行动。一是要统一思想认识。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标本兼治、精准施策,对当前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梳理,抓早抓小,制定切实可行的监管措施并严格落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二是要落实工作责任。各级安委会主任、副主任要亲自过问,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及时明确工作责任,加强工作推动。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派出所要重点落实群众赶集、民俗活动、乡镇中小学校道路交通安全的监管责任。各相关部门要及时明确工作任务,进一步细化工作责任和措施,加强督查检查,确保工作实效。三是要加强宣传工作。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全面开展的整治行动,针对执法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在各类媒体上集中发声,大力营造强监管、严执法、重实效的舆论氛围。四是要强化跟踪问效。各级安委会办公室要加大督查检查力度,将相关工作落实情况作为安全生产工作过程考核的重要内容,实施定期检查评估。

 

参会人员:省安全监管局王以志、蔡继发、杨永耀、胡利平、刘文江、张佑国、杨宇高、周祖峰、阮芋太,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王方荣、刘刚、易茂平、龚欣武、胡薇、杨宏云、李鑫、唐福萍、刘晓军,省交通运输厅和昆、詹小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吴爱平、黄雁秋,省公路局李俊、丁文彪,省教育厅叶家鸿,省旅游发展委林尧。

 

 

 

 

 

 

 

 

 

 

 

 

 

 

 

 

分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省安委会主任、副主任;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纪委办公厅;各州市人民政府,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参会单位。

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53日印发

 

 

   

   

   

   

   

   

   

   

   

   

   

   

   

   

  分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省安委会主任、副主任;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纪委办公厅;各州市人民政府,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参会单位。

  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5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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