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通报
2017-04-10 15:58:36     来源:云南省安监局

 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通报

云安办函201728

各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企业: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接连发生安全问题的紧急通报》(安委办明电〔2017〕7号),省安委会办公室分析了全省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第一季度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2017年1至3月,全省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386起、死亡395人,同比分别下降40.43%、32.82%。其中:较大事故14起、死亡53人,同比分别下降22.22%、23.19%;发生临沧市云县“3.02”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0人死亡,去年同期未发生重大事故。

(一)从行业看。工矿商贸事故62起、死亡71人,同比增加12起、8人,分别上升24%、12.70%(其中:金属与非金属矿9起、死亡9人,同比减少2起、4人,分别下降18.18%、30.77%;建筑施工35起、死亡41人,同比增加13起、12人,分别上升59.09%、41.38%;冶金机械等8行业13起、死亡16人,同比增加8起、11

人,分别上升160%、220%;工矿商贸其他5起、死亡5人,同比减少3起、5人,分别下降37.50%、50%;化工和危险化学品未发生事故,同比减少2起、2人;煤矿未发生事故,同比减少2起、4人)。道路运输事故314起、死亡313人,同比减少269起、203人,分别下降46.14%、39.34%。铁路运输事故2起、死亡2人,同比减少7起、6人,分别下降77.78%、75%。其他事故8起、死亡9人,同比增加3起、8人,分别上升60%、800%。煤矿、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水上交通、农业机械、渔业船舶等行业未接报事故。

较大事故:道路运输11起、死亡42人;建筑施工2起、死亡7人;冶金机械行业1起、死亡4人。

重大事故:临沧市云县“3.02”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0人死亡

(二)从地区看。


较大事故:文山州3起、11人;昆明市2起、9人;曲靖市2起、7人;楚雄州2起、7人;昭通市1起、5人;大理州1起、3人;普洱市1起、4人;西双版纳州1起、4人;迪庆州1起、3人。

重大事故:临沧市1起、10人。

二、当前安全生产形势

随着云南工业化、城镇化和“五网”建设的快速推进,新风险、新问题不断涌现,轨道交通、石油化工、油气管线、城市公共安全等领域风险凸显;随着能源和原材料价格上涨,需求增加致使众多停产企业急于复工复产,建筑施工领域监管任务和压力倍增,新老问题交织,诸多因素叠加,进一步加大了安全生产风险。

(一)道路运输事故防控压力大。一是道路交通基础薄弱。全省96%的公路为四级和等外公路,山高、坡陡、谷深国省干线和县乡公路18.29万处安全隐患需要治理,随着机动车辆和驾驶人数量、公路通车里程迅猛增长,道路交通安全压力越来越大。二是非法违法行为屡禁不止。近期原材料运输需求旺盛,一些地方和部门只重治标不重治本,执法不严、监管不力,非法违法行为屡禁不止。今年发生的迪庆州德钦县“2·16”较大事故属无证驾驶,临沧市云县“3.02”重大事故、昆明市阳宗海风景名胜区“2·26”和空港经济区“3·11”较大事故货车均严重超载。三是道路交通事故占比大,货车事故频发。今年一季度,道路运输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事故总量的81.35%和79.24%,314起道路交通事故中183起与货运车辆有关,占58.28%,11起较大道路运输事故中7起与货运车辆有关,占63.64%,且发生1起水泥罐车与客运车相撞的重大事故。全省货运车辆事故多发、频发,“两客一危”(旅游包车、班线客车和危险品运输车)运输车辆、农村微型面包车、摩托车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还没有得到有效控制,形势异常严峻。

(二)在建重点工程事故防控压力大。目前,全省有4个机场改扩建项目、61条高速公路、12条铁路、328件重点水利项目、7598个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多个国家核准水电站、多条轨道交通项目等重点工程正在建设,各类工程建设规模大、周期长、任务重、危险环节多,建筑施工事故易发多发,给安全生产工作带来了严峻挑战。一季度,建筑施工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均上升40%以上,分别占工矿商贸事故的56.45%、57.75%。其中,从行业分类看:道路工程事故11起、死亡16人,分别占该类事故的31.43%、38.02%;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事故11起、死亡10人,占31.43%、24.39%;水利、电力、电信、安装装饰等建设工程事故时有发生。从事故类型看:高处坠落16起、死亡19人,分别占该类事故的45.71%、46.34%;车辆伤害5起、死亡5人;冒顶坍塌6起、死亡8人;起重及机械伤害4起、死亡5人;触电3起、死亡3人;淹溺1起、死亡1人。

(三)冶金机械等8行业事故频发。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上升160%、220%。其中,建材事故7起、死亡7人,分别占该类事故的53.85%、43.75%;有色事故3起、死亡6人,占23.08%、37.5%;冶金、机械、轻工各发生1起、死亡1人。从事故类型来看,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车辆伤害9起、死亡9人,分别占该类事故的69.23%、56.25%。

(四)部分地区事故防控压力大。昆明、曲靖、红河等3个州市共发生事故229起、死亡208人,分别占事故总量的59.33%和52.66%。昆明、红河、西双版纳、文山4个州市工矿商贸领域发生事故30起、死亡37人,分别占该类事故的48.39%和52.11%。昆明、红河、大理、西双版纳4州市共发生建筑施工事故18起、死亡25人,分别占该类事故的51.43%和60.98%。昆明、曲靖、文山、西双版纳4州市共发生冶金机械等8行业事故9起、13人,分别占该类事故的69.23%、81.25%。特别是临沧市云县“3.02”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红河州弥勒市“3.02”民房火灾事故、文山州砚山县“3.20”铁水灼烫事故,再次给事故预防工作敲响了警钟。

(五)部分行业领域汛期安全风险增加。汛期即将来临,很多行业领域因大风、暴雨、雷电、高温、自然灾害等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增加。虽然一季度煤矿、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水上交通、渔业船舶等行业未接报事故,但煤矿和金属非金属矿山防淹井、防透水、防坍塌,尾矿库和排土场防垮塌,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防水淹、防雷击,水上交通和渔业船舶防淹溺,铁路、公路、水利、电力、轨道交通等重点建设工程防淹水、触电、垮塌的任务加重。

(六)城市安全风险进一步加大。随着石油炼化项目投产、多地城镇生活燃气改造、高铁和轨道交通开通运行,新业态、新领域的安全风险进一步加大;洗浴店、KTV、网吧、老旧小区、古城古镇、城郊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隐患突出,防火灾任务依然很重;近期,少数民族传统节日聚会增多,各类学校春游活动频繁,防踩踏事件发生任务也加重。

三、下步工作重点

各地、各部门和企业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三个必须”的要求落实安全责任,认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举一反三,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采取应对措施,切实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一)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联合整治。针对当前货运车辆较大以上事故频发的严峻形势,要采取企业全面自查自改、市县政府全面排查、省级有关部门重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以货运车辆为重点,突出抓好“两客一危”车辆、农村微型面包车、摩托车、“营转非”(营运性转非营运性)车辆等的专项整治,加强驾驶员安全教育,严厉打击“三超一改”等非法违法行为。同时,进一步加大县乡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推进力度,全面治理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重点路段、国省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的安全隐患,标本兼治,坚决遏制道路交通事故频发的势头。

(二)开展在建重点工程安全专项整治。近期,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对所有机场改扩建项目、公路、铁路、水利项目、水电站、房屋和市政工程、轨道交通等在建重点工程进行专项检查,重点对隧道、桥梁、临边临口、提升起重、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用电等易发事故环节进行检查。各级安委办要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专项督查,对发生较大以上事故、上网管理工作推进缓慢的一律进行约谈或通报,坚决遏制建筑施工事故上升势头。同时,要推进铁路、公路、水利、水电等建设周期1年以上的重点工程上网监管,以项目标段为单元100%进入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管理系统,量身定制检查标准,按月申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三)开展冶金机械等8行业专项整治。要继续推进涉氨制冷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程、金属冶炼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提升工程和粉尘涉爆企业安全隐患治理3年行动工程。针对大量企业恢复生产,企业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现场管理混乱、隐患排查治理不及时,以及近期事故多发等情况,以建材、冶金、有色、机械、轻工等行业为重点,突出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车辆伤害等环节的隐患排查治理。各级安全监管局要组织开展涉氨制冷、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三个专项整治,坚决遏制冶金等行业事故上升势头。

(四)推行事故多发地区重点监控机制。针对部分地区事故易发多发的严峻形势,根据《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遏制重特大事故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实施意见》(云安办〔2016〕42号),省安委办将把昆明、曲靖、红河、文山、西双版纳、大理等5个州市列为第二季度事故重点防控地区。其中,昆明、红河、大理、西双版纳4州市为建筑施工事故重点防控区域;昆明、曲靖、文山、西双版纳4州市为冶金机械等8行业事故重点防控区域。被列为事故重点防控的州市要分析事故易发多发的原因,提出针对性措施抓好事故防控工作。

(五)开展汛期安全专项整治。要按照国务院和省安委办的安排部署,针对夏季汛期安全风险增加的特点,结合实际制定汛期安全检查专项方案,明确责任分工,从现在起至8月底,以煤矿、非煤矿山,油气输送管线、城市燃气、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道路交通、轨道交通、学校、旅游景区、市场商场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全面开展安全检查,特别是要严把复产安全检查验收关,确保汛期生产安全。煤矿要结合转型升级认真组织开展全面“体检”,及时治理安全隐患;危险化学品要加快整治搬迁,加强动火、受限空间作业等特殊作业以及重点设备设施安全管理;烟花爆竹切实加强原料库、成品库安全管理,强化静电检测,坚决防止雷击事故发生;非煤矿山要加强已关闭矿山、新改扩建矿山和尾矿库、排土场的巡查监控力度,严查严惩超层越界开采的违法行为,严防垮坝、坍塌、中毒等事故发生。

(六)加大城市安全风险管控力度。要针对全省城市安全风险增加,人员密集场所容易造成群死群伤事故的实际,全面排查和有效管控风险源点,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一是要督促指导燃气经营单位对城镇燃气厂站、管网等设施以及燃气用户用气安全等进行全面排查,积极推广应用具有安全功能的燃气产品,抓好城市燃气改造的安全工作,同时利用各种宣传媒体普及燃气安全使用常识,提高公众燃气安全防范意识;二是要对石油炼化项目、高铁、轨道交通、城市管网、垃圾和渣土处理场等新业态、新领域进行安全隐患专项检查;三是要对洗浴店、KTV、网吧、老旧小区、古城古镇、城郊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消防隐患排查治理,严防火灾事故发生;四是要严格少数民族传统节日聚会、学校春游活动的审批,做好安全防控保障工作,严防踩踏事件发生。同时,要加强城市运行风险评估预警工作,定期排查安全风险点、危险源,落实管控措施,推进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

(七)强化痕迹管理,严肃执法问责。要以安全生产“1+3+5”大检查长效机制管理系统为平台,把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列出清单,一律录入管理系统,实行网上痕迹化管理,做到有据可查。采取暗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看”检查、联合执法、重大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公布“黑名单”、集中曝光警示和约谈等多种方式,推动工作落实。各级安委办每月要上网巡查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检查发现隐患和问题的上报情况。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依法严肃处理;对工作不力、行动迟缓、问题突出的地区、部门和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发现的违法违纪线索和相关部门及人员失职渎职行为,依法依纪严肃查处。

(八)推进安全生产应急能力保障建设。要突出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探索应急救援社会化服务模式,由专业救援队伍向企业有偿提供预防性安全检查、隐患排查、事故抢险救援等服务。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要求督促企业建立专兼职的应急救援力量。开展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规范化创建工作,提高从业人员自救、互救能力。

各州市要尽快分析各地当前面临的安全生产形势,结合实际提出针对性措施,并将情况通报所属县(市、区)和同级有关部门,同时抄送省安委办。

联系人及电话:孔严,0871—68025596;邮箱:ynajghxxc@163.com

                           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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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号3月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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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8年1月至3月全省安全生产情况的通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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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非煤矿山事故分类统计表.doc

2016年非煤矿山事故明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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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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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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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3134932.docx

711348261.docx

7113420541.docx

7113432140.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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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报告单(省局模板+图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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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统计报表制度.doc

云南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统计工作人员情况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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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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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四.docx

附件五.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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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事故通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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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入单位名单.docx

问卷调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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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材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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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汛期安全生产检查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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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2017版粉尘涉爆企业基础情况调查表.xlsx

附件2 金属粉尘涉爆企业和其他涉爆粉尘作业人数10人以上企业检查整改情况调度表.xlsx

附件3 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总表.xlsx

附件4 工贸行业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的十大重点问题和隐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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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处置评估实施办法(附件1.事故单位).docx

U020171201549131377752.gif

应急处置评估实施办法(附件2.事发地政府).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