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安监管办函〔2017〕6号
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
报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统计报表的通知
各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
为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统计工作,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下发了《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应指协调〔2016〕14号)。为推进制度落实,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统计工作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是做好安全生产应急准备的重要保障,全面准确掌握本地区、本部门的应急资源是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重要职责。各级安全监管局和省级安全生产救援队要充分认清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统计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确保工作落实。
二、按时填报,严格落实统计制度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统计工作是一项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各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严格落实统计报表工作制度,按照时间节点及
时报送。A1、A2、A3、A4、A5、A6、A7、B1、B2为年度报表,应于次年1月20日前报送。B3、B4、B5为半年度报表,应于每年7月10日和次年1月10日前报送。D1、D3、D4为月报表,应于每月底前报送。C1表应于应急救援结束后3日内报送。
涉及各级安监部门工作报表由州(市)安监局负责统计汇总报送省安全监管局。具体报表为:A1:市、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情况表;A7:应急管理机构应急管理投入情况表;B1: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情况表;B2: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情况表;B3: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开展情况表。
其余涉及救援队的A2、A3、A4、A5、A6、B4、B5、C1、D1、D2、D3、D4报表由省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负责统计报送省安全监管局,并同时抄报救援队所在地州(市)安全监管局。各救援队填写本队主要专业救援方向涉及报表,综合队分别填写所跨行业报表。
三、严格要求,确保统计报表质量
各单位要按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统计报表制度》要求认真填报,确保各项指标数据完整、齐全、真实、可靠。报表要经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留存,将电子版(按附件2格式填报,严禁改变格式和内容,无数据项可空缺;该期报表无数据者可报送“本期无数据”;截止报送期限未报送的,即视为不报)同步报送至省安监局。为确保统计报表质量,省安监局将建立定期通报制度,通报统计报表报送及质量情况。
请各州、市安全监管局将本单位和本行政区域内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设立专职安全监管机构的开发区(产业园区、工业园区、旅游度假区)应急管理统计工作人员联系方式、2016年度A1、A7、B1、B2、B3报表于3月3日前上报省安全监管局(纸质盖章后传真,同时报电子版,统计人员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各省级安全生产救援队伍将应急管理统计工作人员联系方式、2016年度A2、A3、A4、A5、A6、B4、B5、C1、D1、D2、D3、D4报表于3月3日前上报省安全监管局并同时抄报救援队所在地州(市)安全监管局(纸质盖章后传真,同时报电子版,统计人员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
附件:1.州(市)安全监管局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统计人员情况统计表
2.省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应急管理统计人员情况统计表
3.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统计报表
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7年2月20日
(联系人:梅忠林,电话/传真:0871-68025625,电子邮箱:1119680243@qq.com。)
附件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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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8年1月至3月全省安全生产情况的通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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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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