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要点解读
2017-02-10 16:11:32     来源:云南省安监局

2017119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云南省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云政办发〔2017〕8号,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明确了“十三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规划》的实施,对促进“十三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稳步推进,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具有重大意义。贯彻落实好《规划》,应把握以下要点

一、紧盯一个目标——建立形成与全面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和保障能力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强调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十三五”时期我省要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此,《规划》提出到2020年建立形成与全面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和保障能力的总体目标,以及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煤矿百万吨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等6项指标

二、坚持一个中心——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把遏制重特大事故作为安全生产整体工作的“牛鼻子”来抓。《规划》把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作为“十三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提出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建立风险评估指标体系、风险监测预警和风险管理联动机制,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源头管控,强化城市公共安全风险防控,并梳理了重点行业领域重特大事故防范重点,聚焦产业集群和工业聚集区、城市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轨道交通、中缅油气输送管道及存运设施、大型石油炼化生产装置等风险点,切实降低重特大事故发生频次和危害后果。

三、贯穿一条主线——以贯彻落实改革意见为引领

2016年12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出台的安全生产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安全生产领域的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和路径。《规划》将《意见》作为编制的重要依据,在全面分析云南安全生产工作和面临形势的基础上,结合云南安全生产监管实际,细化、完善、分解了《意见》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确保到2020年全省安全生产现代化治理体系初步构建,安全生产事故总量明显减少,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并突出以下特点,一是要求上再提高。在积极衔接国家《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全面完成国家战略布局和总体要求的基础上,指标上有所提高,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等4项指标高于国家要求。二是措施上再落实。针对我省安全监管薄弱环节,特别是农村道路相对滞后,交通道路运输事故总量占比高和小型矿山数量“小、散、乱、弱、多”等特点,提出了“以县乡公路隐患整治为重点的生命安全防护”和“矿山提升改造和转型升级”等五大工程三是方法上再创新。把安全生产“1+3+5”大检查长效机制建设作为“十三五”期间推进监管工作的主要抓手,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实现监管部门“线上抓监管、线下抓执法”。

四、围绕四个重点——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推进依法治理、深化改革创新、夯实基层基础

   一是把“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保障安全发展”作为首要任务。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强化党委政府领导、部门监管、企业主体三方责任,严格责任追究,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凝聚共识、汇集动力、形成合力,构建安全生产齐抓共管格局。二是把“全面推进依法治理,提升监管效能”作为重要保障。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法制建设,解决执法体制权责脱节、执法不严不规范、司法衔接不够、执法环境不佳等问题三是把“全面深化改革创新, 推进社会共治”作为突破口。以务实创新精神为支撑,着力在创新监管机制、健全安全风险防范机制、完善和应用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上有所突破,在建立安全生产诚信体系、推动建立社会治理体系等方面取得新进展,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激发安全生产创新动力,在新形势下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保障四是把“全面夯实基层基础,增强保障能力”作为主要抓手。着力提升重点行业领域事故防范能力、安全生产科技支撑能力、应急救援能力、文化服务能力和职业病防治能力。

五、实施五大工程——以全面实施五项重点工程为抓手,深化重点行业专项治理

规划提出了实施五项重点工程,17个项目。

(一)矿山提升改造和转型升级工程

1.煤炭产业转型升级及改造提升工程结合《云南省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6〕50号》,一是严格控制煤矿行业新增产能2016年起,3年内一律停止审批煤炭行业产能控制方案以外的新建煤矿项目、新增产能的技术改造项目和产能核增项目二是大力淘汰落后产能,有效化解过剩产能依法关闭退13类落后小煤矿,产能小于30万吨/年且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煤矿,产能15万吨/年及以下且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煤矿,以及开采范围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区域重叠的煤矿三是控制超能力生产2016年,按全年作业时间不超过276个工作日重新确定煤矿生产能力,原则上法定节假日和周日不安排生产。恢复生产的114座煤矿建设在线视频监控系统。2018年底,全省煤矿数量进一步减少煤炭产能总量控制在7000万吨以内有效遏制煤炭行业较大以上事故。

2.非煤矿山提升改造和转型升级工程一是实施非煤矿山转型升级。严格按照已明确的各州市县转型升级方案对号入座,彻底清理“僵尸”矿山力争到“十三五”末,全省非煤矿山总数控制在4000座以内,省小型矿山比例由2015年的97.1%下降到80%以下,属地中型以上矿山比例从2.8%提高到7%以上二是推进非煤矿山技术改造升级。到2020年,全省露天矿山全部实现机械化开采、机械二次破碎和机械铲装,地下矿山全部实现机械化采矿、机械化装运、机械化撬毛,全省97座单班最大作业人员超过50人的地下非煤矿山和62座三等以上尾矿库建成在线视频监控系统,井深超过1000米的地下矿山全部建成地压监控系统,地下在产矿山全部建成人员定位、监测监控、通信联络系统。三是开展地下矿山采空区普查与治理力争在“十三五”末,适合采用充填采矿法的国有和国有控股地下矿山充填采矿法使用率达30%,适合采用充填采矿法的非国有控股地下矿山充填采矿法使用率达20%以上。四是建设绿色矿山和监测露天矿山边坡稳定性。在露天矿山推广覆土植被和排土(废)场边坡绿化工程,在达标保留矿山和改造提升矿山推行平安矿山建设。对边坡高度超过40米的高边坡实施边坡安全监测,对边坡高度200米以上的露天矿山、堆置高度200米以上的排土场实施在线视频监控。五是加强“头顶库”、“三边库”综合治理。力争2020年底前膜袋法筑坝尾矿库比例达5%以上,全省尾矿综合利用率达15%以上。

   (二)危险化学品企业整治搬迁和涉氨制冷企业隐患治理工程一是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整治搬迁工程。结合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函〔2017〕17号,严把危险化学品和涉氨制冷企业的准入、规划布局关,去存量,控增量。2017年3月底之前各州(市)人民政府结合实际制定整治搬迁方案;2017年12月底前,完成关闭淘汰一批企业2018年12月底前,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完成改造提升一批企业2020年前需要搬迁的企业基本完成重建二是实施涉氨制冷企业隐患治理工程2016年完成对全省396户涉氨制冷使用企业进行逐一排查;2017年12月底前,县级政府制定本地涉氨制冷企业隐患治理方案,对不具备整改条件、危及公共安全的企业,予以关闭或实施搬迁。

   (三)县乡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结合《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2016〕46号)一是实施县乡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2017年底,全面完成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重点路段国省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约9800公里的安全隐患治理2020年底,基本完成乡道及以上行政等级公路约23500公里的安全隐患治理。二是建设主干公路交通安全防控监测网建成以省、市公安交通管理指挥中心(指挥室)为依托,以公安交管部门即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为基础,集交通运行监测、安全风险研判、重点车辆查询、应急指挥调度、勤务监督考核等功能为一体的省、市二级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基本实现可视化指挥调度。

  (四)安全生产应急能力保障工程一是建设专业应急救援基地。力争在安宁草铺建设国家级危险化学品云南应急救援基地和专业救援队,在文山、曲靖、昭通建设省级应急救援基地。二是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在目前9支省级应急救援队的基础上,新增大理州中运公司危化品救援队、临沧市鑫源锗业矿山救援队、保山市安全生产综合应急救援队、中石油云南石化公司消防支队、中石油西南管道公司昆明救援队、中铁二局隧道救援队等6支队伍,在省级救援队伍的空间布局和专业构成上实现全覆盖。三是建设区域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库。到2020年,建成昆明、曲靖、大理、文山和普洱5大区域应急物资储备网络。

(五)基层安全监管执法能力提升工程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一是实施基层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2017年内,所有乡镇(街道)、各类经济开发区设立或明确负责安全监管的机构,配备满足监管任务要求的专(兼)职人员;2017年内,所有行政村(社区)采取购买服务、派驻、跨区域、委托等方式,配备或明确所属行政村(社区)安全专管员;2017年前,专业监管人员配比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2018年前,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双证”持证率达到100%。二是实施基层安全监管执法机构装备建设。2016年基层安监系统人员移动执法终端配备率达到90%以上,2017年达到100%。三是实施基层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实训考核基地建设。依托重点行业企业,按照“教育、学习、训练、考核、交流”于一体建设思路,建立安全监管执法人员矿山、危险化学品和重点行业实训、考核基地。

六、着力提升六个能力——重点行业领域事故防范能力、重点区域风险防控能力、安全生产科技支撑能力、应急救援能力、文化服务能力、职业病防治能力

一是注重提升重点行业领域事故防范能力。在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等9个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整改消除隐患,控制事故发生。二是注重提升重点区域风险防控。强化开发区、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安全监管,强化城市运行安全风险防控,消除城市隐蔽致灾因素。建立完善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制度,实行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三是注重提升安全生产科技支撑能力。推进互联网与安全生产的深度融合,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服务一体化建设、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管理系统、高危行业企业全程数字化监控监测预警系统等建设。四是注重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制定应急预案管理细则,督促企业建立专兼职的应急救援力量,加强重点行业领域专业化应急救援队伍和基地建设。五是注重提升文化服务能力。构建安全生产“大宣传、大培训”的宣传教育工作格局,推动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创建具有云南特色的安全文化。六是注重提升职业病防治能力。开展职业病危害状况普查,推进重点职业病危害风险评估,实施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一体化监管,开展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到2020年,重点行业领域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率、劳动者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率分别达到85%、80%、90%以上。

七、做好四项保障——坚持规划统领、明确实施责任、强化政策统筹、加强监测评估

一是要坚持规划统领。各级要制定本地安全生产规划,加强规划衔接,将规划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二是要明确实施责任。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负责实施各州(市)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制定规划实施方案各级安委会发挥协调作用。三是要强化政策统筹。完善有利于安全生产的财政、税收、信贷政策,健全企业搬迁用地置换等补偿政策,完善企业整顿关闭工作涉及的职工安置、债务清偿、企业转产等政策措施。四是要加强监测评估。2018年开展规划中期评估;在2020年对规划最终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向社会公布结果。


附件列表:

7号3月份.doc

附件列表:

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8年1月至3月全省安全生产情况的通报.pdf

附件列表:

2016年非煤矿山事故分类统计表.doc

2016年非煤矿山事故明细.doc

附件列表: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的通知.pdf

网站地图 | 网站声明 | 关于我们
厅办公室联系方式:0871-68025600
主办单位:云南省应急管理厅
办公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曙光中路1号
技术支持:云南网际科技有限公司
   公网安备 42010602003536
政府网站标识码:5300000012
滇 ICP 备 2020009765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