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遏制重特大事故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实施意见
2017-01-25 09:16:26     来源:云南省安监局

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遏制

重特大事故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实施意见

云安办〔2016〕42号

各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有关企业:

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以下简称双重预防机制)是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重要举措,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1611号),结合云南省安全生产“1+3+5”大检查长效机制,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思路、目标和方式

(三)工作方式。实行安全风险等级划分,从高到低划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安全风险应列出清单,经企业、部门或政府负责人签字后录入云南省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网址:www.ynsafety.gov.cn),建立安全风险等级数据库,并根据风险等级确定企业自查自报自改隐患的重点和标准,确定监管部门开展双随机抽查的重点和频次,确保有效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二、全面构建企业双重预防机制

(一)全面辨识安全风险。各类企业按照有关标准和规范,针对本企业类型和特点,以重大危险源、劳动密集型场所、高危作业工序和受影响人群规模为重点,组织岗位人员、班组长、安全管理人员、专家,全方位、全过程层层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并梳理出风险辨识清单。(2017年3月31日完成)

(二)准确评估风险等级。结合风险辨识清单,参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 64411986),组织专家确定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绘制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并上网、上墙。同时,将安全风险清单、汇总造册,按照职责范围报告属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并将其录入管理系统。已进入管理系统的监管对象必须100%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定和上报工作。(2017年7月31日完成)

(三)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和标准。根据安全风险辨识评定结果,修订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对照清单、岗位责任、操作规程、有关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现场处置方案等,并加强安全风险教育和技能培训,确保管理层和每名员工都掌握安全风险等级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措施。已进入管理系统的监管对象要根据安全风险等级评定结果修订完善“一企一标准”。(2017年6月30日完成)

(四)落实安全风险管控责任。企业要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分别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和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标明主要安全风险、可能引发事故隐患、事故后果、管控措施、应急措施、报告方式和责任人等内容。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逐一落实企业、车间、班组和岗位的管控责任,尤其要加强对重大危险源和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生产经营系统、生产区域、岗位的重点管控,通过隔离危险源、采取技术手段、实施个体防护、设置监控设施等措施,达到回避、降低和监测风险的目的。(2017年6月30日完成)

(五)常态化排查治理隐患。具有安全风险的企业要按照大检查长效机制的要求,100%录入管理系统,100%量身定制“一企一标准”,100%定期自查自报自改隐患。红色风险等级一天一排查,橙色风险等级一周一排查,黄色风险等级半月一排查,蓝色风险等级一月一排查。每月梳理隐患排查治理清单,月底前录入管理系统。对排查发现的重大隐患,在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备的同时,制定并实施严格的隐患治理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隐患整治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及时撤出相关作业人员,必要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提出申请,配合疏散可能受到影响的周边人员。

三、着力构建政府及部门双重预防机制监管体系

(一)健全完善标准规范。省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完善安全风险分级划分和隐患排查治理的指导标准规范,明确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的方法和依据,并将其录入管理系统。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特种设备、旅游景区景点、石油天然气管道、城镇燃气管线、轨道交通、重大工程、消防等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行业部门根据本行业领域特点,按照指导标准规范,分行业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实施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的方法、工作步骤和责任部门,督促监管对象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并将具体实施方案报送同级安委会办公室。各州(市)和县级安全生产委员会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督促本级各有关部门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并将实施细则报同级政府和上级安委办。(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

(二)辨识评估公共区域安全风险。各级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公共区域的安全风险进行全面辨识和评估,确定区域安全风险等级,汇总建立区域安全风险数据库,绘制区域“红橙黄蓝”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并录入管理系统。对较大以上安全风险实行部门分块负责和差异化管理,并有针对性地优化应急资源,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城市运行应急保障水平,建立完善覆盖城市运行各环节的城市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2017年12月31日完成)

(三)实施分级分类重点监管。各级各部门要结合企业风险辨识和评估结果以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组织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整体评估,确定企业整体安全风险等级,并根据企业安全风险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同时,要实行企业安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按照分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原则,针对不同风险等级的区域、企业、点段,实行差异化、精准化动态监管。省级确定2个重点州(市)、5至10个重点县(市、区)、20户重点企业或20个重点环节和点段;州(市)确定级2至 5个重点县(市、区)、10户重点企业或10个重点环节和点段;县(市、区)级确定2至 3个重点乡(镇、街道办)、5户重点企业或5个重点环节和点段。

(四)建立健全“双随机抽查”机制。对安全风险对象开展双随机抽查,政府每季度组织一次综合督查,部门每个月组织一次专项检查或专家检查,对重大风险对象每月随机抽查一次、较大风险对象两月随机抽查一次、一般风险对象每季度随机抽查一次、低风险对象每年随机抽查一次。每次检查都要列出问题和隐患清单,录入管理系统,做到有据可查。对重大安全风险、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要实行“网格化”管理,明确属地基层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对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的,要严格依法查处。

(五)落实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推进责任。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督促指导企业将量身定制“一企一标准”与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与及隐患自查自报自改有机结合起来,在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过程中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并根据人员、设备、环境和管理等因素变化,持续进行风险辨识、评估、管控与更新完善,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实现双重预防机制的持续改进。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互联网+应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依托大检查长效机制管理系统平台,实现政府、企业、部门及社会服务机构之间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构建双重预防机制信息化支撑体系。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等行业领域要率先加强远程监测、自动化控制、自动预警和紧急避险等风险防控建设,针对可能引发重特大事故的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强化技术安全防范措施,实现企业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异常情况自动报警。

(二)强化示范、试点。以重点行业领域、高风险区域、生产经营关键环节为重点,建设一批重大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示范试点工程。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等各重点行业领域要率先推进遏制重特大事故试点工作,确定1至2个试点县(市、区)和试点企业,积极探索总结有效做法,形成一套可复制的成功经验,全面带动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

(三)强化责任保险挂钩。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支持推动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大力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将保险费率与企业安全风险管控等级和安全状况挂钩,并积极发挥保险机构在企业构建风险管控体系中的作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企业主动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四)强化购买服务的作用。要依托高校、科研机构、安全评价、检验检测等专业服务机构,形成双重预防机制全链条服务能力,并为其参与企业安全管理和辅助政府监管创造条件。政府、部门和企业在安全风险识别、管控措施制定、隐患排查治理等方面可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相关专家和第三方机构实施。

(五)强化舆论引导。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重要意义、重点任务、工作措施和具体要求,推广一批在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方面取得良好效果的先进典型,曝光一批重大隐患突出、事故多发的地区和企业,为推进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创造有利的舆论环境。

(六)强化奖励和社会举报。要安排专项经费,支持企业使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等,推动高危行业企业逐步实现“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有效降低安全风险。要制定实施企业隐患自查自治的正向激励措施和职工群众举报隐患奖励制度,进一步加大重隐患举报奖励力度。

各地要把建立双重预防机制工作情况纳入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加强检查指导、考核奖惩,对消极应付、工作落后的,要通报批评、约谈,情节严重的将向地方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和纪检监察部门通报,予以追究相关责任。

                      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1月11日


附件列表:

云南省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岁末年初安全大检查开展情况统计表.docx

附件列表:

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表制度 安监总统计 2016 116号.pdf

附件列表:

正式 关于开展省内安全评价机构考核换证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列表:

49号云南省2016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细则20161209.doc

附件列表:

79号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6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的通知2016122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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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020171201547506847421.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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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安监管〔2017〕2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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