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重点工作
(一)部门职能
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同时立足全省、面向社会、服务企业,围绕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规定,依法、规范开展安全培训。
(二)2015年度重点工作
2015年宣教中心在局党组的领导和关心下,紧紧围绕局党组的中心工作,按照夯基础促发展、严管理重廉洁的工作目标推进中心各项工作。进一步强化管理、规范工作、狠抓培训、做好服务,着力推动中心发展,中心2015年度重点工作情况如下:
一是按照省局《云南省安全生产资格考试机构暨安全培训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实施方案》(云安监管〔2014〕106号)的统一部署,积极配合业务处室全面推进我省考试中心和帮助、指导州(市)考试分中心和考试点的建设工作。第一,省级考试中心建设遵循公开、公正、透明原则,按照政府采购程序要求,5月18日网上申报政府采购计划获批后,8月完成招投标程序,最终由中标单位华夏明科(北京)数字技术有限公司负责省级考试中心软硬件实施建设。截止年底,监控中心LCD大屏拼接显示单元、监控用电脑、制证电脑、特种作业证打印机、安全资格证打印机、软交换业务汇聚网关(专用设备)、运营级业务交换机、业务服务器升级、存储系统设备等政府采购硬件设备全部到位,并完成调试安装和固定资产的点验。第二,首次启动考试系统。12月23日,通过组织实施云南省安全生产考试中心首批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管理能力计算机理论考试,实现云南省安全生产培训与考试信息管理平台实现与国家安监总局培训信息管理平台的数据对接。截止12月31日,完成了与昆明市考试分中心、临沧市考试分中心、省属考试点云南省建工技校的监控视频信号的对接。第三,指导云南建工技校、十四冶技校、昆钢职业技术学院等省属考试点和昆明、昭通、玉溪、保山、临沧、丽江等考试分中心、考试点建设。二是以按纲施教、依规培训为原则,共完成各类安全培训38期,培训总人数达6706人。其中,注安师继续教育培训4期,培训人数1015人;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11期,培训人数1747人;安全生产监管人员执法培训15期,培训人数3145人;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1期,培训人数38人;安全培训机构师资培训6期,培训人数676人;注安师执业资格考前辅导班1期,培训人数85人。三是为强化宣传阵地建设,及时发布安全生产工作资讯,2015年3月份《云南安全生产手机报》试运行开通,首次面向全省县级以上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内部发送安全生产工作资讯,截止12月29日共计发送78期。四是根据事业单位改革要求,积极配合人事部门完成中心职责职能确定,设置中心内部机构,实行部门负责制,规范工作程序。目前,中心设立教育培训部、考试中心和财务部三个部门,其中教育培训部下设教育办、培训一部、培训二部、教材部;考试中心下设考试办、制发证办,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五是制作各类安全培训证书7972本,其中,《安全资格证书》1930本、《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证书》819本、《国家应急救援培训证书》207本、《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合格注册证》1469本、《安全培训教师岗位证书》554本、《班组长安全合格证书》390本和《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2603本。六是组织中心全体职工和昆明市、红河州、西双版纳州、大理州、腾冲县局部分干部教师,参加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举办的2015年第四期、第五期安全培训机构师资培训班,全体人员均考核合格,并持有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核发的《安全培训教师岗位证书》。
二、部门基本情况
我中心2015年共有5名事业编制,实有职工4名,同比没有增加人员编制。
第二部分2015年部门决算表(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我中心部门决算总收入265.89万元,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31.55万元,占11.87%;经营收入234.34万元,占88.13%。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我中心部门决算总支出297.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65万元,占总支出的10.64%;经营支出265.83万元,占89.36%。
基本支出情况:2015年我中心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支出31.65万元,同比减少3.5万元(减少项目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24.04万元,占75.96%;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邮电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4.92万元,占15.5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69万元,占8.4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31.65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64%。与2014年相比减少3.5万元,减少9.96%。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28.96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住房保障支出2.6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我中心没有发生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与2014年相比减少0.71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5年我中心资产总额686.4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66.28万元;固定资产原值45.90万元,累计折旧25.70万元,净值20.20万元。
(二)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公用经费支出。
2.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云南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
2016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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