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有关情况的函
各州、市安全监管局,省属有关企业,中央驻滇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调查<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实施情况和征求修订意见的通知》(厅函〔2016〕248号,以下简称《通知》),为鼓励相关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决定开展《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以下简称《优惠目录》)实施情况调查,同时征求各地、各有关单位对该目录的修订意见。为认真配合调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自行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公告公文”栏目中下载《通知》,按照相关要求开展调查。
二、请各州、市安全监管局认真总结企业执行《优惠目录》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统计汇总辖区内各县(市、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公路、铁路、民航等行业企业《优惠目录》实施情况并认真填写调查表,征求汇总《优惠目录(征求意见稿)》中相关行业领域设备(含应急救援设备类)的具体修订意见, 将总结材料、调查表、修订意见于8月10日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省安全监管局办公室。
三、请各省属企业、中央驻滇有关单位按属地原则向当地安全监管部门报送《优惠目录》实施情况和对《优惠目录(修订征求意见稿)》的修订意见。
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6年8月3日
(联系人:王亚斌;联系电话:0871-68025600;传真:68025601;电子邮箱:ynajbgs@126.com。)
附件列表:
《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及相关附件点击此处下载.zip
附件列表:
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预防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4号附件.xlsx
附件列表:
附件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