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整治搬迁工程全面排查工作情况的紧急通知
各州、市安全监管局:
根据《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整治搬迁工程专家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安办〔2016〕16号),为确保7月底要完成危险化学品整治搬迁工程全面排查阶段工作,及时汇总上报排查情况总结等相关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州、市高度重视全面排查阶段的总结工作,并按省安全监管局制定的模板(附件1),《州、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规模数量统计表》(附件2),及时上报全面排查工作情况。
二、凡未及时上报总结报告等相关材料的州、市,将视为没有完成全面排查工作,下一阶段专家检查费用由相关州、市自己承担,我局还将进行约谈问责。
附件:1.全面排查工作报告模板
2.州、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规模数量统
计表
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7月26日
(联系人:赵源胜,电话:0871-68025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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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及相关附件点击此处下载.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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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预防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4号附件.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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