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非煤矿山领域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6-06-28 17:21:48     来源:云南省安监局

 

 

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非煤矿山领域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非煤矿山重特大事故,省安全监管局制定了《云南省非煤矿山领域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6月27日

 

 

 

 

 

云南省非煤矿山领域遏制重特大事故

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非煤矿山重特大事故,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非煤矿山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6〕38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非煤矿山领域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标本兼治,把安全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坚持关口前移,超前辨识预判岗位、企业、区域安全风险,通过实施制度、技术、工程、管理等措施,有效防控各类事故风险;加强过程管控,通过构建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闭环管理制度,强化监管执法,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扎实构建事故应急救援最后一道防线,及时、科学、有效应对各类重特大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事故伤亡人数、降低损害程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规范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秩序,提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非煤矿山重特大事故。

二、工作目标

围绕省金属非金属转型升级联席会议审查认可的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实施方案,有序推进非煤矿山提升改造和转型升级工程,确保2016年35%的改造提升矿山改造提升到位,50%以上的淘汰关闭矿山关闭到位,100%的整合重组矿山开展整合重组工作。开展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非煤矿山企业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数据库,分类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实现2016年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控制在50起65人以内的目标。

三、防治重点

正常生产、建设的非煤矿山。

四、主要工作

(一)扎实开展非煤矿山提升改造和转型升级工程

按照省转型升级联席会议审查认可的各州(市)非煤矿山转型升级方案,督促、指导各州(市)人民政府开展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省安全监管局将组成4个组,每组负责跟踪服务4个州(市),省转型升级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分工配合督导,确保各州(市)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按照实施方案如期完成。通过转型升级,减少非煤矿山数量,减少危险源;通过提升改造,提高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二)推行6项重大风险防控措施

一是所有地下矿山必须于2016年7月底前配齐符合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要求、具有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仪和自救器;二是开采深度800米以上和单班作业人数100人以上的地下矿山,必须率先在2016年12月底前安装在线地压监测系统(附件);三是乘载人数30人及以上的提升罐笼,必须将每半年一次的钢丝绳检验报告(平衡用钢丝绳和摩擦式提升机的提升用钢丝绳除外)和每年一次的提升系统检测报告报送当地县级安全监管部门;四是单班井下作业人数50人及以上的地下矿山,必须在2016年12月底前将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监测监控系统纳入当地安全监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综合信息平台;五是水文地质条件中等及以上的地下矿山,必须于2016年12月底前配备超前探放水设备;六是边坡高度200米以上的露天矿山高陡边坡、堆置高度200米以上的排土场、三等及以上等级的尾矿库,必须进行在线监测,定期进行稳定性专项分析。

(三)实行风险分级监管

按照《云南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监管实施办法》,确定每一座达标保留矿山、改造升级矿山各生产区域、岗位的安全风险级别,建立非煤矿山企业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数据库,分类制定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实行安全风险公告、岗位安全风险确认制度,在非煤矿山企业推行安全操作“明白卡”。

(四)推广使用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管理系统

    按照《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推广使用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管理系统的通知》(云安监管〔2015〕50号)和省局关于建立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的相关规定,非煤矿山企业逐月申报隐患排查情况,实现隐患治理动态管理。进一步细化企业自检自查“一企一表”检查标准,督促和指导企业结合实际,制定符合实际的自检自查表,每月开展对标检查,上网申报。在此基础上,按照非煤矿山“三项监管”工作要求开展专家“会诊”排查,制定分级分类监管标准,完善专家“会诊”监管、风险分级监管、微信助力监管“三项监管”措施。

 (五)深入开展防范矿山典型事故专项整治

地下矿山重点开展防“中毒窒息、冒顶塌方(底板塌陷)、高处坠落、车辆伤害”专项整治,按照《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采空区专项普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对达标保留矿山采空区进行全面排查,对改造升级矿山采空区进行全面排查。对所有列入整合重组矿山采空区进行全面排查。在排查的基础上对现有采空区开展专项治理,一时不能治理的采空区,配备监测监控设备,实行动态监测,落实防范措施。无法监测监控的,采取停产撤人措施。把昆明市的东川矿区、红河州的个旧矿区、玉溪市的易门矿区列为采空区专项治理的重点,认真开展采空区专项整治。

露天矿山重点开展防“高处坠落、爆破伤害、车辆伤害”专项整治和高边坡监测监控技术,形成“矿山生产满足设计要求,岗位作业符合规程规定,人员认真执行规章制度”的良好局面。

(六)严厉惩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按照《云南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监管工作实施办法》和“双随机”执法检查计划开展执法检查,每季度开展1次集中执法媒体曝光行动,对转型升级进展情况和非煤矿山违法违规行为在当地主流媒体公开曝光。督促各州(市)依据审查通过的转型升级方案,列出2016改造提升矿山、整合重组矿山、淘汰关闭矿山时间表,明确具体的改造提升矿山、整合重组矿山、淘汰关闭矿山名单

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结合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对各地没有列入转型升级“四个一批”的无证无照非法矿山、偷采盗采或私挖滥采矿山进行打击和取缔。

 (七)切实做好汛期矿山安全生产工作

矿山企业重点督查《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十条规定》、“严防十类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和汛期重点部位防范措施等相关要求落实情况,确保矿山井口防洪、地表塌陷区防排洪措施落实到位,矿山排水设备设施完好,采空区治理、采空区积水探放工作措施安全可靠,排土场防洪度汛措施真实有效,矿区工棚、职工宿舍等安全隐患排查和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确保尾矿库安全度汛。开展“头顶库”、“三边库”综合治理工程,督促尾矿库企业强化尾矿库日常管理工作,对涉及尾矿库安全的坝体、防排洪设施等要求企业每日必检,检查结果要上报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涉及尾矿库安全的重大隐患要立即上报当地安全监管部门。省和州(市)安全监管部门要对各地汛期尾矿库安全检查情况进行督查检查,重点督查险库和人员稠密地区病库的安全状况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五、主要措施

(一)开展非煤矿山转型升级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实行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季报告制度,对工作进度较慢或工作质量不高的地区,采取约谈、通报、责任追究等方式推动工作落实,省级会议办公室适时组织成员单位对各州市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

(二)开展非煤矿山规模化、机械化、标准化和信息化“四化”矿山建设和“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示范项目建设。在云南华联锌铟股份有限公司和云南驰宏锌锗会泽分公司开展“四化”矿山试点,在普朗铜矿、云南驰宏锌锗会泽分公司、大红山铁矿和大红山铜矿开展“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试点。推动非煤矿山企业在限期内淘汰落后设备及工艺,所有矿山杜绝人工装矿、运矿,并实现机械化铲装、运输。

(三)强化对停产半停产矿山的安全检查,按照《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非煤矿山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云安监管〔2016〕19号)的要求,加强对停产半停产矿山的安全管理。确保停产整改矿山真停真改,措施到位。所有复工复产或涉及主要生产系统检维修作业必须按照《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非煤矿山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云安监管〔2016〕19号)要求报当地安监部门备案。

(四)严格安全生产执法。开展贯彻落实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双十条”情况执法检查。实行非煤矿山分级分类监管,依据《云南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监管实施办法》由各级安全监管部门按照分级类别规定对各矿山企业开展监管执法。开展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检查检查,对达不到安全生产要求的矿山企业,督促其与中介机构签定安全管理服务协议。

 

附件:云南省开采深度800米以上和单班作业

      人数100人以上的地下矿山情况统计表

  

 

 

 

 

 

 

 

 

附件

云南省开采深度800米以上和单班作业

人数100人以上的地下矿山情况统计表

矿山名称

地址

设计生产规模(万吨/年)

开采矿种

开采深度(米)

单班作业人数

1.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昭通市铅锌矿

昭通市彝良县洛泽河镇

15

铅、锌

240

120

2.玉溪矿业有限公司大红山铜矿

云南省新平县戛洒镇大红山铜矿

429

铜、铁矿

820

600

3.玉溪矿业有限公司狮子山铜矿

云南省易门县小街乡狮子山

56

铜矿

693

216

4.玉溪大红山矿业有限公司大红山铁矿

云南省新平县戛洒镇

1080

铁、铜矿

750

700

5.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采选分公司木登硐锡矿

个旧市老厂镇木登硐村

33 

锡矿、铜矿

620

426

6.云锡老厂分公司老厂锡矿

云南省个旧市老厂镇

150

锡、铜、铅

990

600

7.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松树脚锡矿

云南省红河州个旧市大屯镇

30.7

锡矿、银矿、铅矿

800

58

8.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大屯锡矿

云南省红河州个旧市大屯镇

36.3

锡矿、铜矿

680

691

9.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卡房锡矿

云南省个旧市卡房镇

186

锡、铜、钨

560

254

10.云南省蒙自市蒙自矿冶有限责任公司白牛厂银矿

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白牛厂

26.4

银矿、铅、锌、锡矿

305

130

11.蒙自矿冶有限责任公司白牛厂银矿对门山矿段

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白牛厂对门山

18

铅矿、锌矿、银矿、锡矿

400

150

12.云南迪庆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德钦县羊拉铜矿

德钦县羊拉乡甲功村

120

200

230

13.云南永昌铅锌股份有限公司勐糯铅锌矿

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勐糯镇大寨村76号

15

铅、锌

600

239

14.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会泽矿业分公司麒麟厂铅锌矿

云南省曲靖市会泽县矿山镇

50

铅、锌

1371

128

15.云南铜业集团大姚铜矿

云南省楚雄州大姚县六苴镇

70

铜矿

860

560

16.云南金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因民铜矿

昆明市东川区因民镇红山

49.50

铜矿

1082

120

17.东川金水矿业有限公司落雪铜矿

昆明市东川区因民镇

49.5

铜矿

1590

220

18.云南金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滥泥坪铜矿

昆明市东川区汤丹镇

36

铜矿

946

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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