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专项检查的通知
云安监管函﹝2016﹞119号
各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机关各处室: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强化执法监督,交流执法经验,及时发现并解决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促进全省安全生产执法水平和质量的整体提升,省安全监管局决定对2015年和2016年上半年全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和方式
此次执法检查从7月1日至8月31日,分为三个阶段:
(一)自检自查阶段(7月1日至7月20日),各州(市)安全监管局根据检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检自查,全面总结执法工作,形成自查报告。
(二)交叉检查阶段(7月21日至8月20日),各州(市)安全监管局分组进行互检互查(分组名单见附件1),可以邀请省局有关处室派人参加。交叉检查通过座谈交流、查看台账资料、检查执法案卷等方式进行。
(三)督查通报阶段(8月21日至8月31日),省安全监管局根据交叉检查情况,邀请省政府法制办等有关部门对部分州(市)进行重点督查,并将交叉检查和重点督查情况进行通报。
二、检查主要内容
(一)《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5〕92号)等法律法规和重要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年度执法工作计划执行情况、随机抽查工作开展情况。
(三)行政检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四)不良信用记录“黑名单”、约谈、督办等制度执行情况。
(五)行政复议办理情况、行政诉讼应诉情况。
(六)执法监督制度建设及工作开展情况。
(六)执法队伍学习、培训和建设情况。
三、有关要求
(一)各州(市)要高度重视此次执法专项检查工作,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和时限,认真组织自查。
(二)交叉检查要由各州(市)安全监管局分管领导带队,法制工作机构、执法队有关负责人为成员。每个州(市)至少评查10个执法案卷,抽查1-2个县级安全监管部门,走访2-3户企业。检查中要注意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发现问题和不足。各检查组于8月20日前将自查报告和交叉检查情况报告报省安全监管局。
(三)交叉检查要注重检查和调研相结合。各检查组在开展实地检查的同时,要结合调研参考题目(附件2)进行调查研究,在检查报告中说明调研情况,并对有关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四)省安全监管局各处室要对照《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云安监管〔2015〕86号),对2016年上半年行政执法情况进行自检自查,并于7月15日前将有关执法情况和统计数据报法规处。
联系人:唐陶、吴东兴,联系电话:0871-68025618、68025628、68523564(传真)。
附件:1.云南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专项检查分组名单
2.云南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调研参考题目
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6月24日
附件1
云南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专项检查
分组名单
第一组:昆明市、迪庆州安全监管局
第二组:昭通市、楚雄州安全监管局
第三组:曲靖市、西双版纳州安全监管局
第四组:玉溪市、红河州安全监管局
第五组:保山市、怒江州安全监管局
第六组:普洱市、文山州安全监管局
第七组:丽江市、德宏州安全监管局
第八组:临沧市、大理州安全监管局
附件2
云南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调研参考题目
1.目前监管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对策。
2.《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修订《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的意见建议。
3.目前行政许可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对实施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深化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建议。
4.对加强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解决权力缺乏有效监督、执法裁量权大等问题的意见建议。
5.对委托执法、联合执法、行刑衔接等制度建设的意见建议。
6.如何强化和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
7.如何有效开展“双随机”抽查检查。
8.其他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