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安全评价和检测检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调整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取消一批省级行政职权的通知》(云审改办发〔2016〕2号),云南省安全监管局取消“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核发”中“安全评价机构甲级资质审批初审”部分,取消后按照工作职责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行政许可项目名称调整为“安全评价机构乙级资质证书核发”;取消“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煤矿检测检验机构除外)及增加检测检验项目审批”中“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甲级资质审批初审”部分,取消后按照工作职责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行政许可项目名称调整为“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乙级资质认定(煤矿检测检验机构除外)及增加检测检验项目审批”。
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6月14日